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第1期
2014年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综述
为了全面提升包头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文化民生水平,2013年,我市积极组织申报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顺利通过了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的专家评审和公示,成为全国32个地市之一和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申报成功的创建地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地区、单位和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市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做法和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机制保障有力。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旗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示范区创建工作;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召开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动员会,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分工方案和宣传方案等文件,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县区及所属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形成了全市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资金投入到位,责任落实和过程管理有力。在资金投入上,2014年以来,包头市投入资金近10亿元重点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标工程”等五大工程,为了有效解决各地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统筹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我市积极筹措资金,为各旗县区筹资6.8亿元,其中3.4亿元已经拨付各地区,推动了全市文化设施标准化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在责任落实上,我市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区、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市创建办和各旗县区制定了考核奖惩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进行问责,形成了政府、部门、社会共同参与的责任落实体系。在过程管理工作中,市政府与各旗县区政府签订了创建示范区责任书,市创建办根据示范区创建重点建设项目对各旗县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定期通报情况;建立了创建任务月报制度、调度会制度、联络员制度和重点任务跟踪督查制度,先后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工作调度会8次,分管副市长2次在全市示范区创建推进会上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借助国家创建宣传平台,对一批示范典型进行了重点宣传报道,在国家和自治区、市级媒体刊发稿件60余次,扩大影响力和带动力。
(三)重点攻关到位,“五大工程”实施有力。包头市在高于国家创建标准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重点实施了“五大工程”,推动了全市公共文化建设创新发展、全面发展。一是高起点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标工程”。全面启动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重点实施“8543”工程,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7个100%”全覆盖。2014年共启动了151个重点文化项目,截至目前,市、旗县区两级公共场馆覆盖率为100%;乡镇(苏木、街道)共86个,建成文化站65个,覆盖率为75%;嘎查(村、社区)共885个,建成文化室760个,覆盖率为86%。到2015年底,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网络实现标准化、全覆盖。二是高水平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质工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供给,研究制定《包头市面向社会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制度》,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种类齐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供给面广、方便快捷的服务效果;筹资为全市132个达标文化馆(站)配置数字文化设备,为实现全市四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基础,成功承办了全国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继续抓好“八进”、“双十”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同时,研究制定《包头市社区文化学校建设方案》、《包头市特色文化广场评选方案》,实现了社会资源共建共享,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三是高标准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提升工程”。强化顶层设计,制定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和相应政策,成立了组织保障机构,统筹全市公共文化建设工作,形成了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保障体系;创新文化组织整合载体,已有17家公共图书馆及高校图书馆加盟包头图书馆联盟组织,建成包括军队、企业等馆外分馆、流通点49家,向分馆及流通点输送书刊20余万册。四是高层次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提高工程”。建立了柔性人才引进机制,制定《包头市文化领军人才管理办法》、《包头市文化创新团队管理办法》,选拔文化领军人才6人,命名文化创新团队1个,对优秀项目给予5—20万元资金支持;加大了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力度,设立青年文化人才培养专项资金100万元,拟定了《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包头市文化人才课题项目带动扶持工作实施细则》等办法,确定首批包头市优秀青年文化人才36名,并分批派送中国传媒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进修;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到旗县区文化单位和市直文化窗口单位服务政策,提升了基层文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制定了《包头市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管理办法》,组建了包头市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五是高规格组织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提效工程”。制定完善了公共文化产品服务评估标准化机制,研究制定具有我市特点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到2015年底,初步建成科学、规范、适用、易行的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技术标准和服务评价标准三大体系,为形成适合我市特点的长效化、常态化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模式奠定基础。
二、包头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亮点和经验
包头市从创建伊始,就立足我市实际,积极创新工作载体,打造工作亮点,努力形成示范。
(一)积极探索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人人通”新路径
根据创建示范区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规划建设包头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人人通”工程,着力构建文化阵地服务、基层流动服务、数字远程服务“立交桥”。按照“3765”规划思路,投入近3000万元打造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整合我市地方民族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包头数字文化资源数据库群、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等。为全市132个文化馆(站)配置数字文化设备,为实现全市四级数字文化信息资源服务全覆盖,数字文化服务“人人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新渠道
一是整合市内外优势文化资源和文化项目,组建了包头图书馆联盟组织,17家公共图书馆及高校图书馆成为首批加盟的单位,已建成包括军队、企业等馆外分馆、流通点49家,向分馆及流通点输送书刊20余万册;二是制定《包头市面向社会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制度》,筹备建立了青山区“文化产品配送中心”,第29届鹿城文化艺术节面向70多家社会单位征集集中演出活动30余场,逐步实现由政府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三是启动了特色文化广场、社区文化学校、示范性文化站(室)、“尚书讲坛”、残障读者服务中心等特色文化服务项目,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四是加强基层群众文化团队建设,制订了《包头市群众文艺团队星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包头市星级团队创建评估细则》和《包头市群众文艺团队星级评估办法》,通过创建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创建文化艺术团队的积极性,截止目前,我市共有星级团队145支,其中五星级团队3支、四星级团队19支,三星级团队60支,二星级团队33支,一星级团队30支。五是出台《包头市文化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积极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共有各类文化类社会组织19个。
(三)积极探索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新载体
一是探索“站室合一”、“院室合一”、“部室合一”新模式。“站室合一”是在人口较为密集、规模较大的嘎查村,将乡镇综合文化站与嘎查村活动室合并建设,既增加室内活动面积容积率,又整合人才、设备等资源;“院室合一”是将嘎查村活动室建在文化大院内,委托文化大院负责人或文化能人管理嘎查村文化活动室并组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部分地区还将文化大院与基层党支部融合建设,挂牌成立“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联合党支部”,形成“部室合一”的新格局,农牧民党员学习时事政治、接受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与文化大院文化活动的阵地功能同步发挥。二是开展文化大院评级工作。按照文化大院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范标准、群众测评和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评优或等级较高的文化大院由基层政府投入经费和设备,激发了群众自发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调动了文化大院创办者和全体村民齐心协力办好文化大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村文化室与农村文化大院统筹建设,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特色活动品牌新方式
深入打造地方特色鲜明、内涵深厚的“双十”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举办了包头市第六届鹿城元宵文化节,全市开展各类活动200余场,较去年增加了100余场,受众人数增加了20万人;以进基层、进社区、进村镇为主线,举办为期4个月的包头市第29届鹿城文化艺术节,组织安排了600余场优秀文化活动在全市村镇、广场、社区、企业等集中进行演出。举办了第二届中国游牧文化旅游节、第二届中国·包头合唱艺术节、第三届内蒙古二人台艺术节,引进了大地情深—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展走进包头等国家、自治区级文化品牌活动,对传承民族、地区历史文化、促进经贸合作、彰显我市文化外宣影响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积极探索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发展新抓手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制定并下发《包头市文化惠民“八进”活动方案》,深入推进文化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文化惠民“八进”活动深受群众喜爱。2014年,“千场节目进基层”完成演出1000场,“广播电视进万户”完成安装6100户,“公益电影进城乡”完成全年放映公益电影10000场,“图书报刊进村镇”完成全年送书1万册,“高雅艺术进校园”完成演出30场、“我请百姓进剧院”完成演出44场、“名家讲堂进社区”完成讲座51场、“非遗项目进课堂”完成授课260课时,均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将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向基层偏远地区延伸。
三、2015年创建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在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上加大力度,实现突破。一是继续实施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全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标准化工程建设。组织市级新建博物馆规划设计;启动包头市群艺馆建设项目;完成达茂旗综合文化中心、固阳县、石拐区“两馆”建设;结合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组织实施10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74个社区(村)文化室建设。二是实施流动文化服务设施配置项目。为市、旗县区两级文化馆(群艺馆)、专业院团、公共图书馆配置流动服务车,对偏远农牧区和常住人口500人以下的嘎查村开展流动公共文化服务。
(二)在提升文化供给服务能力上加大力度,实现突破。一是继续组织群众文化“星级”团队创建活动,评选群众文化示范团队10支。二是建立健全文化产品资源库,通过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等方式面向社会征集文化产品,集中组织在鹿城文化艺术节等活动中展演。三是继续完善市级公共文化信息资源平台和地方数字资源库、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建设,实现数字文化在城市社区、农牧区乡镇文化站全覆盖,并完成达标文化站室网络环境和设备配置。四是结合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广播电视地面数字文化传输覆盖项目,计划完成19575户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安装任务,计划补点和新建达茂旗、石拐区数字传输基站3个,确保固阳、白云、土右、达茂等偏远农村牧区群众及时收听收看到包头自办节目;计划完成638个行政村“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五是组织实施“草原书屋”数字文化共享工程,做好电子出版物补充和维护工作,建立“草原书屋”三级联动机制。六是在机场、车站及部分广场、商场安放数字文化服务终端50处,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七是实施公共文化示范项目创建工程。实施社区文化学校建设项目,整合社区中小学校文体活动资源,面向社会开放,年内组织20所社区文化学校进行试点;实施特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逐步建成500米半径文化广场服务圈,年内完成10个特色文化广场建设。
(三)在打造文化活动品牌上加大力度,实现突破。一是办好第30届鹿城文化艺术节、第七届鹿城元宵文化节、第六届社区消夏电影节、第三届中国游牧文化旅游节等“双十”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二是办好包头市第18届新年音乐会、第12届民族音乐会等大型文化品牌活动,提升我市文化外宣影响力。三是开展文化惠民“八进”活动。
(四)在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上加大力度,实现突破。一是开展“鹿城英才”选拔工作。计划选拔文化领军人才5名,学术技术带头人5-10名,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10-20名,选拔创新团队1-2个,建立专业人才培训实践基地2-3个。二是继续开展“包头市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工程”。与中央民族大学、上海戏剧学院、北京舞蹈学院等高等院校建立青年文化人才培养项目,分批次选派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三是建立艺术人才“导师带徒弟”传帮带制度。建立文艺人才导师工作室,以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姓名及其专业命名,培养文化艺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本专业后备人才。四是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注册志愿者队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五是加快解决基层文化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实现文化站室的人员配置达到标准要求。
(五)在制度设计研究上加大力度,实现突破。依照创建要求,继续加强制度设计研究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按照课题研究的方向、内容、路径、方法继续深化研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
(六)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上加大力度,实现突破。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的通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为目标,通过试点,引导市、旗县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规范的公共文化服务,切实提高文化服务效能,推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一是在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三项制度改革基础上,以包头博物馆、市图书馆、市群艺馆、青山区文化馆为试点,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成立理事会,吸收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等进入理事会,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快速发展。二是以土右旗、高新区为试点,整合基层广播电视、文化活动、党员教育、卫生科普、体育健身等内容,加快建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基层文化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彩、方便快捷的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