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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襄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简报21期
发布时间:2015-03-13 16:45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3-13

襄阳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33

 

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现场会暨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会

情 况 通 报

 

     125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现场会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会,丁亚琳副市长再次要求各责任单位加快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会后,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严格部署下一步创建工作,以确保今年8月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现将具体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示范区建设责任

现场会后,各县(市、区)政府认真领会会议精神,把示范区创建及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针对创建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责任大等实际情况,围绕目标任务、面临形势和下半年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重点,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创建任务。目前,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襄州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枣阳市、宜城市等9个县(市、区)政府分别通过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创建专班会议、联席会议,层层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紧扣标准、找准差距,认真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工作,并将具体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创建办。其中,保康县根据创建目标和工作重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在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县(市、区)政府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全面开展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工程。会后,各县(市、区)政府制定详细计划,加速推进县级“两馆”建设项目。目前,南漳县新“三馆”建设主体工程完工,已进入装修阶段;保康县“三馆建设”和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全面开工,力争于20156月主体工程完工进入装修阶段;襄城区计划5月底完成文化馆改造工程;其他县(市、区)政府对县级“两馆”或新建、或扩建工作已启动。

根据《创建规划》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继续打造标准化乡镇(办事处)综合文化站工程,实现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力争实现设施过硬,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基层公共文化阵地。

三、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保障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分别按照创建项目和标准,加大公共文化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文化精品奖励、文化旅游创建活动等,进一步落实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保障。目前,一是各县(市、区)积极争取,确保达到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二是“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地方配套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的有:保康县、宜城市;三是城乡公共文化活动专项资金(“543”经费)已纳入2015年的县级财政预算的有:保康县、谷城县、宜城市;其他县(市、区)创建办正在向上积极争取2015城乡文化专项资金(543经费)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会后,根据《创建规划》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加快落实乡镇文化站3名以上工作人员及村(社区)文化管理员。针对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匮乏、整体水平不高等现象,2015年计划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培训。目前,南漳县、宜城市乡镇文化站3名以上工作人员及村(社区)文化管理员1名已全部落实到位;保康县在确保乡镇文化站3名工作人员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每村均配备了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员和2名文化志愿者;其他县(市、区)正在通过资源整合、社会招募等方式保障乡镇(办事处)文化站工作人员及村(社区)文化管理员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均计划加大基层文化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其中,南漳县已制定了《2015年度文化管理员培训方案》,文化人员培训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五、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2014年底,我市已全面启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根据《襄阳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服务保障标准、财政保障标准、技术标准、评价体系标准等。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已严格依照标准,制定工作路径,确定了标准化示范点,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建成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

    示范区创建工作已进入倒计时,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快推进创建工作,市创建办将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督查,以确保我市如期通过文化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