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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台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简报第2期
发布时间:2015-11-05 14:32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11-05
  

台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本期目录

  1.我市启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课题研究

  2.我市出台2015年度台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县(市、区)考核办法

  

我市启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课题研究

  

  8月,我市正式启动《台州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研究内容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必要性、重要性与特殊性、台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背景、环境与条件以及台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研究将以乡、村为视角,以服务为导向,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以社会化实践来破解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问题,实现公共文化基本服务均等化。

  该课题作为台州市示范区创建工作中10个重点项目之一,为保障课题的进度与成效,为此特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监督和推进课题的落实与完成。目前已基本完成6个子课题的课题框架的初步设计,课题研究人员已就该框架展开多次小组讨论、修改,并逐步进行结构细化。课题预计将在明年6月份完成初稿,届时将邀请权威专家对课题框架及报告初稿进行专业审议,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课题研究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实用性。2016年12月底之前,形成制度建设成果,并以此为依据,以点带面,出台完善相关政策意见。

  (市创建办)    

  

我市出台《2015年度台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建设县(市、区)考核办法》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台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台市委办[2015]22号)相关规定,日前台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2015年度台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县(市、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共分7大项34小项,内容包括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以及加分项目。

  年底,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县(市、区)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以台账资料、实地核查及日常督查为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给予评定。该考核将纳入市对县(市、区)考核结果评分。

  (市创建办)    

  

  

  

    

  

 

报:吴蔚荣,张兵,叶海燕,陈才杰,项先贵,茅国春

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府办、市政协办公室,台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府办文教处、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市委宣传部文化处。

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信息报送邮箱:sfqcjb2015@163.com        联系电话:8869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