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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台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简报第4期
发布时间:2015-11-05 14:38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11-05
  

台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

 

  

我市出台全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国家示范区创建实施意见

  

  今年7月,台州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创建城市成功获得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9月2日,台州市委办、市府办出台了《关于全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家示范区创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对我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具有指导意义。

  2015年初,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后,台州市立即部署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正式启动申报创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决定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力量起草《实施意见》。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4次召开《实施意见》政策讨论会和意见征求会,专门邀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权威专家来我市座谈研讨,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7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兵主持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征求领导小组各部门意见建议,并审议通过《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即:坚持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加强城乡统筹,突出重点难点,切实推进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和数字化发展,到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一是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二是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三是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四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五是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实施意见》还强调了加强组织保障、人才保障和资金保障,推进示范区创建。同时,《实施意见》附录了《台州市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这一标准,既全面贯彻《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又紧密结合台州现阶段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基本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和场次、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绩效评价等方面更具体更细化,明确了分年的量化标准。《标准》中第33项“县(市、区)建有享受政府政策扶持的民办博物馆,面向公众开放”作为增设项目,得到了文化部专家肯定,认为是结合台州民资丰厚实际而制定的个性化标准。

  (市创建办)    

  

  

  

  

  

 

报:吴蔚荣,张兵,叶海燕,陈才杰,项先贵,茅国春

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府办、市政协办公室,台州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府办文教处、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市委宣传部文化处。

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信息报送邮箱:sfqcjb2015@163.com        联系电话:8869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