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日
佛山出台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成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
我市近日出台《佛山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以四方面创新思路,指导今后5年佛山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一方面保持与中办、国办《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的总体精神和主要内容相一致;另一方面注重落地性和执行性,围绕文化导向型城市战略部署,通过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逐步向产业、环境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渗透,增强城市与市民的文化自觉自信。如提出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向基层村居倾斜,完善四级网络,建成“城乡十分钟文化圈”,以文化事业的现代化培育文化消费、繁荣文化产业;提出实现国有与民办文化机构的资源整合,将市级图、文、博馆打造为枢纽型的中心馆,成为文化类社会组织、文艺团体的孵化器。
二、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区域、城乡、人群之间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均衡的主要矛盾,创新提出以标准化和数字化手段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如提出推动公共文化“互联网+”进程,重点建设“佛山文化e网通”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数字文化服务;提出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三、明确量化,便于执行:配套的《佛山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以国家和省的标准为蓝本,细化了硬件设施和基本服务项目的具体标准,用数据和标准规范进行阐述,便于指导基层、明确任务,部分项目采用人均指标,更加科学。如增加了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建筑面积的要求,明确到2020年,每万人室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少于1900平方米等。
四、充分测算,合理有据:《服务标准》坚持要有法律法规、规划纲要、标准规范及文件政策、统计数据依据,保证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并通过前期的充分调研和测算,按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度,确保到2020年前实现整体达标。如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根据指标任务,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实现经费投入的分级保障。
同时,我市还发文成立了佛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协调组主要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局(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残疾人联合会等20个部门组成。协调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一名分管处级领导和一名有关科室负责人分别为协调组成员和联络员。协调组主要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大事项的协商和部署,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