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圖的宗旨是傳承文明,服務社會。疫情期間形成的文獻,都是我們採集的對象。4月23日,國家圖書館正式啟動中國戰疫記憶庫項目,面向全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社會各界人士,廣泛征集抗疫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收藏、研究、展示、紀念價值的代表性主題資源,以做好特殊時期的國家記憶的保存,傳遞抗疫正能量。”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圖書館外文採編部主任顧犇說。
1月23日晚,國家圖書館發布通知,自1月24日起實行閉館。以往一座難求的閱讀室、人來人往的借閱室一下子空了、靜了,讓人真切地感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來勢洶洶。當隔離生活讓我們每個人不得不學會享受慢生活的時候,顧犇和他的同事卻沒有放慢腳步。
“疫情發生後,我就開始居家辦公,3月起堅持每周去辦公室處理工作,4月開始就每天到辦公室,經常是整棟樓都見不到幾個人。雖然圖書館沒有對外開放,但圖書館的採編工作不能停,每年的經費使用也需要有合理安排。”顧犇說,“為國家立法和決策服務”是國圖的重要職能之一,在做好面向公眾的線上服務的同時,他和同事圍繞疫情組織開展信息專報編纂、輿情跟蹤收集、專題研究等工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決策信息支撐與保障。
除了國圖的工作,顧犇也從事寫作,這次突如其來的疫情,讓顧犇對著作權法有了新的思考。今年兩會他帶來的《關於在著作權法中建立“突發事件法定許可”制度的提案》,正是經過思考和縝密調研的結晶。
顧犇說,這次疫情對國內外都產生了重大影響。疫情期間,很多文化娛樂消費活動受限甚至停止,但人民群眾對免費音樂、詩歌、文學作品、短視頻、電子書、有聲書、影視劇、線上戲劇等文化資源需求增長迅速。一時間,線上免費開放很多可共享的版權資源,為人民群眾防疫抗疫提供了精神文化食糧。經考察,顧犇發現,網上各類免費開放的可共享的版權資源,既有權利人主動明示放棄版權的,也有主動明示為公益創作的,還有大量無法明確是否為權利人主動放棄版權的,甚至還有一些市場主體將他人版權作品共享或經過改編演繹後進行共享傳播。
事實上,按照現行著作權法,這種突發事件背景下版權作品共享傳播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雖與《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中的“網絡法定許可”接近,但又不完全符合。按照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規定,權利人有權得到相應的獎勵或補償,但無論是2003年的非典,還是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都沒有看到政府征用版權資源、購買服務、市場主體支付版權費或版權補償金的報道。
為了解決目前免費共享傳播版權資源缺乏法律依據和權利人利益受損帶來的尷尬,顧犇建議在《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中增加一項“突發事件法定許可”,即“為了應對突發事件,可以免費向公眾提供受本法保護的作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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