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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幫扶文旅企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11-21 17:30 來源:南昌市人民政府網 編輯:謝雯
信息來源:南昌市人民政府網 2022-11-21

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幫扶文旅企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洪府辦發〔2022〕14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關於進一步幫扶文旅企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2022年第3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2022年11月17日

 

關於進一步幫扶文旅企業紓困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決戰四季度、奪取全年勝”工作要求,在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進一步幫扶我市文旅企業紓困發展,促進文旅行業快速復蘇回暖,現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引客入昌”力度

  1.落實“引客入昌”獎補。配合省商務廳等單位落實《南昌昌北國際機場客貨運發展專項資金獎勵暫行辦法(2021年修訂版)》,按辦法對“引客入昌”的航空運輸企業或包機(包艙)人予以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二、推動惠企惠民政策落地

  2.繼續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有效應對疫情幫助中小企業紓困解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贛府字〔2022〕14號)及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要求,旅行社可按規定申請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准為應繳納數額的100%,補足質保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

  3.做好普惠政策落地服務。落實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政策。

  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旅游、餐飲等特困行業的文旅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文化藝術業、娛樂業等困難行業的文旅企業,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滿足申請緩繳前1個自然月處於虧損狀態,或之前3個自然月累計虧損的條件,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

  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文旅企業失業保險費率繼續按照1%(其中現行失業費率單位0.5%、個人0.5%)執行。工傷保險行業費率繼續按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的有關政策執行,工傷保險階段性降低費率政策暫定延長執行至2023年4月30日。

  繼續執行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依法依規落實住房公積金緩繳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20%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落實2022年省政府出台的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與文旅企業協商減免租金。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2022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按規定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4.持續推出“南昌文旅一卡通”。繼續升級“南昌旅游一卡通”為“南昌文旅一卡通”,由市財政補貼800萬元,對持卡市民在享受進入加盟景區免費政策的基礎上,同時享受演藝、影院、書店等文化企業的免費或優惠政策補貼。[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三、創優金融保險服務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做大做強“文旅貸”,擴大宣傳,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通過“文旅貸”融資,健全全市重點文旅企業項目融資需求庫,鼓勵金融機構合理增加文旅行業有效信貸供給。引導金融機構主動對因疫情等影響遇到困難的文旅中小微企業提供續貸、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對文旅有關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予以小額貸款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A級旅游景區、旅游度假區、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星級酒店、旅行社等重點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6.推行使用保險替代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積極推動落實使用保險替代現金或銀行保函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逐步擴大文旅行業保險統保項目覆蓋面。[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7.創新保險服務。鼓勵保險機構擴大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項目覆蓋面,鼓勵開發演藝活動取消險、旅行取消險、文旅從業人員失業險等專項保險產品,降低文旅企業經營風險。[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四、激發文旅消費活力

  8.鼓勵開展研學活動。鼓勵各級學校、教育機構在屬地疫情防控部門指導下,組織學生在我市開展研學、科普、社會實踐、勞動實踐等主題活動,並支持有資質、有實力的旅行社承接。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學校、教育機構充分利用現有公共文化場館和符合條件的旅游景區景點,在我市開展研學活動,鼓勵各類企業提供觀摩體驗場所。市教育局會同市文廣新旅局聯合打造研學旅游相關主題線路,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中小學研學相關活動。[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9.推動電影院復工復產。通過系列惠民觀影主題活動帶動群眾走進電影院觀影,推動我市電影市場復蘇,增強電影行業發展信心;鼓勵影院加入“南昌文旅一卡通”,增加居民觀影購票渠道,對居民觀影給予優惠;積極申報、兌付省級電影專項資金,對全市依法依規經營的影院給予每個座位一次性補貼,減輕影院經營壓力。[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10.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做到應休盡休。鼓勵基層工會利用會員會費依規購買省內文化旅游產品和服務。積極倡導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全市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鼓勵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門與工會加強合作,積極將符合療休養標准的賓館飯店、當地民宿、紅色旅游景區等納入療休養范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總工會、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11.支持文旅企業參與政府採購。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文旅企業參與政府住宿、會議、餐飲等採購。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規定舉辦的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委托旅行社承接,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項,允許由旅行社開具綜合發票,並提供與合同內容一致的費用清單作為費用報銷依據。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文藝演出、非遺項目進景區。[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總工會、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12.舉辦南昌休閑消費季活動。輻射大南昌都市圈消費領域,創新促文旅消費模式,開展系列文旅促消費活動,實現“時時有優惠、周周有活動、月月有精彩”,加快產業融合發展,升級消費領域,釋放消費活力。[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13.開展“百城百夜”文旅消費促進活動。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廳開展“百城百夜”江西文旅消費季南昌分會場活動,聯動各縣區組織景區、鄉村旅游點、酒店民宿等文旅場所推出一系列惠民措施,開展夜游、夜購、夜娛、夜賞、夜讀、夜鑒、夜宿等多主題文旅消費活動,通過“線上+線下”“白天+黑夜”“惠民+利企”相結合,省、市、縣三級聯動的模式促進文旅消費。[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五、開展專項幫扶行動

  14.保護市場主體。各縣區實行對口支持工作制度,把重點景區、文旅街區(園區)、文旅企業列入幫扶名單,出台針對性的專項扶持措施。在落實疫情防控規定前提下,嚴禁對4A級以上旅游景區採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對符合要求的文旅場所和經營單位優先安排復工復產。[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15.加大文旅項目建設支持力度。認真落實各項招商引資政策。積極爭取中央和省預算內投資支持文旅項目建設,通過市預算內投資對文旅項目前期工作予以支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文旅項目納入國家或省重大項目清單,使用國家配置用地計劃指標;對未能納入國家或省重大項目清單的,由縣區給予要素保障。[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16.加大文旅從業人員培訓,強化留工穩崗力度。加大線上職業培訓支持力度,開設針對性、專業性強的課程。結合“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計劃”要求,大力支持企業開展線上線下融合培訓和工學一體培訓。企業可將理論課程採取線上方式開展(線上培訓課程必須統一從江西省補貼性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管理平台購買課程),並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受疫情嚴重影響無法正常生產經營並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的所有參保企業,可按每名失業保險參保職工500元的標准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執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17.幫扶從業人員臨時就業。支持有需要的文旅企業之間採用共享用工或余缺調劑等模式,幫助安排文旅企業從業人員對接臨時性工作,解決員工階段性生活困難和短期就業結構性矛盾。各縣區要結合現有縣區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渠道探索建立企業共享用工專區,幫助有需求的企業進行共享用工信息發布和查詢。[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18.加強對特殊文化市場主體的扶持補助。各縣區(開發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因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持續關閉的文化市場經營主體加強紓困扶持,針對依法依規經營且取得《娛樂經營許可證》的娛樂場所和《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制定本轄區的資金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六、實施科學精准防控

  19.加強文旅行業疫情防控指導。各級衛生健康、疾控部門要發揮專業優勢,為文化和旅游部門和文旅行業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指導。各類文旅場所要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新冠疫苗接種和定期核酸檢測。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要督促文旅場所落實防控措施、完善服務舉措,營造安全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衛健委,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20.精准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各類文旅場所要嚴格落實人員掃碼、測溫、戴口罩和場所通風、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分類完善應急預案,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和門票預約制度,科學精准控制人流量。各地要推動低風險地區人員安全有序流動,不得層層加碼、一刀切,不得擅自出台限制人員流動管控措施或關停各類文旅場所。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不得自行加碼制定限制學生、教師出行等規定。[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教育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七、強化政策落實保障

  21.完善體制機制。建立完善幫扶文旅企業紓困發展的聯席會商機制,組建市、縣兩級文旅政策落實專班,並積極爭取省直對口部門指導和支持,幫助文旅企業落實好現有稅費、信貸、保險、社保、房租等惠企紓困政策。各級文化和旅游部門要加強工作調度和協調溝通,建立完善通報機制和約談機制。[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22.開展政策宣講。各縣區文化和旅游部門要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動態匯總公布涉及文旅企業的普惠性紓困政策,適時舉辦文旅企業紓困發展政策落實培訓班,指導並幫助基層理解、運用和落實政策。[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裡管理局]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幫扶文旅企業紓困發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創新舉措推動政策落實落地,同時也要強化風險意識,嚴防違規操作,確保資金安全。

  本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