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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等9部門關於印發《關於加強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11-02 09:30 來源: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謝雯
信息來源: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2-11-02

省文化和旅游廳等9部門關於印發《關於加強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黔文旅發〔2022〕33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在黔金融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推進旅游產業化的決策部署,結合《中國人民銀行 文化和旅游部<關於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行業恢復發展>的通知》(銀發〔2022165號)精神,加大金融對文化和旅游產業支持力度,圍繞“兩大提升”“四大行動”,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盤活存量、穩中求進,加快實現旅游產業化高質量發展,省文化和旅游廳聯合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商務廳、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等9部門研究制定《關於加強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抓好落實。 

 

貴州省文化和旅游廳 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 貴州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商務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20221028

 

  (省文化和旅游廳聯絡人:瞿祎﹔聯系電話:13721567779。) 

 

關於加強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推進旅游產業化的決策部署,加大金融對文化和旅游產業支持力度,圍繞“兩大提升”“四大行動”,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盤活存量、穩中求進,加快實現旅游產業化高質量發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一)充分用好貨幣政策工具改善加強信貸服務 

  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和旅游企業的信貸支持。用好階段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發放激勵資金,加大對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的普惠小微支持。各金融機構積極向上爭取政策支持,將更多金融資源向文化和旅游產業傾斜,更好滿足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合理融資需求。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對金融機構使用文化和旅游產業貸款、商業匯票申報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資金,人民銀行各級行按照“應辦盡辦”原則,優先為其辦理。牽頭單位: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在黔銀行機構 

  (二)強化對重點領域和產業集群的金融支持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結合全省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的規劃布局、政策措施和專項行動,定期編制和更新全省文化和旅游產業重點領域、重點集群的項目清單和市場主體名單。人民銀行各級行指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做好重點領域、重點集群涉及的項目企業融資對接,積極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貸款審批,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加大中長期貸款投入,促進落地實施。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對可納入政策性、開發性銀行業務支持范圍的文化和旅游項目加大支持力度,其他金融機構做好配套金融服務。(牽頭單位: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文化和旅游廳,責任單位:在黔銀行機構 

  (三)著力降低文化和旅游企業融資成本 

  深化貸款市場利率報價LPR形成機制改革,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LPR調整對利率引導作用,落實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促進穩定金融機構負債成本,推動金融機構讓利文化和旅游企業。引導金融機構完善內部資金轉移定價、績效考核等內部政策安排,推動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牽頭單位: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在黔銀行機構 

  (四)破除文化和旅游項目融資障礙 

  用好用足用活金融機構提供貸款服務得利息收入有關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清理違規融資通道業務和不合理金融服務收費。嚴禁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條件,嚴禁通過克扣放款數額、以貸轉存、存貸挂鉤、浮利分費、借貸搭售等行為變相抬升企業融資成本。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企業存量貸款,在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展期、續貸等措施期間,要積極協助企業就存量貸款申請享受貼息政策。(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稅務局、貴州銀保監局,責任單位:在黔銀行機構 

  (五)加強金融惠企紓困 

  積極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資產重組,鼓勵銀企聯動,降低融資成本。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制定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文化和旅游企業名單,會同人民銀行各級行組織金融機構做好線上線下融資對接。各金融機構認真落實好各項企紓困政策,按照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企業,通過新發放貸款、展期或續貸等方式,積極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抵御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繼續執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不高於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以內的容忍度標准。(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責任單位: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保監局、在黔銀行機構 

  二、完善文化和旅游資產抵質押擔保 

  (六)拓寬抵質押擔保物范圍 

  推動文化和旅游企業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林權等用於抵押融資,以股權、動產用於質押貸款,助力企業發展推動應收賬款、文化產品、知識產權、景區收益權、旅游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質押融資。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貴州銀保監局、省自然資源廳、省林業局、省知識產權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創新抵質押物價值評估機制 

  推動對抵質押物按照收益法、市場法等多種方法進行評估,根據實際評估值,結合文化和旅游企業自身償債能力及實際用款需求確定貸款金額。(責任單位:在黔金融機構) 

  (八)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 

  推動銀擔合作,為文化和旅游企業融資增信。加強融資擔保機構與金融機構溝通對接,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文化和旅游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和降費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弱化或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支持省屬國有文化和旅游龍頭企業設立融資擔保公司,大力開展文化和旅游項目融資擔保業務,將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企業納入融資擔保體系風險補償支持范圍積極對接全省文化和旅游產業項目,開辟綠色通道,採取文化和旅游資產經營權質押等弱化反擔保措施。(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在黔銀行機構 

  三、拓寬文化和旅游企業融資渠道 

  (九)推進企業上市融資 

  按照《貴州省上市挂牌後備企業資源庫設立和管理辦法》,加強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與地方金融監管、證監等部門間的對接溝通和信息共享,加大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企業上市培育與輔導力度。鼓勵文化和旅游企業到區域性股權市場培育孵化,發揮全國股轉系統貴州服務基地職能作用,推動文化和旅游企業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到新三板挂牌。(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貴州證監局,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利用多元化手段支持投融資 

  在各地限額內,對符合條件的旅游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通過發行地方政府新增專項債券予以支持鼓勵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盤活存量旅游資產。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以及通過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籌集資金,利用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探索發行置換債,降低文化和旅游企業融資成本。(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貴州證監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支持投融資 

  發揮貴州省文化旅游產業投資基金的引導撬動作用,促進投貸聯動。強化基金招商引資功能,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優質文化和旅游項目。引進優質創業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帶動各類社會資本投向文化和旅游領域。(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貴州省金控集團、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四、優化提升金融服務質量 

  (十二)優化文化和旅游信貸服務 

  通過統籌相關資金貼息、單列再貸款額度、再貼現專項支持政策,設立面向文化和旅游企業的專屬信貸產品。推廣隨借隨還循環授信類融資產品,提高市場主體融資便利性。開展文化和旅游關聯企業供應鏈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自身業務及文化和旅游產業特點,創新專屬金融服務和產品,優化對文化和旅游企業授信管理、內部評級、貸款審批、貸後服務及風險管理等信貸管理體系,減免服務收費,優化服務流程,提高對文化和旅游企業的信貸獲得率和服務效率。(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在黔銀行機構、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十三)豐富文化和旅游保險產品供給 

  鼓勵保險機構根據文化和旅游企業實際風險保障需求及經營情況,創新保險模式,豐富產品供給,強化風險預防,優化承保理賠流程,提高理賠效率,強化保險保障能力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文化和旅游廳、貴州銀保監局,責任單位:在黔保險機構 

  (十四)暢通金融機構與企業對接通道 

  依托貴州股權交易中心建設運營省級文化旅游金融服務中心,建立常態化多對多”“多對一精准產融對接機制,建立文化和旅游企業融資需求信息庫和資本市場普惠金融產品信息庫,開展線上線下融資信息精准對接。強化銀企對接名單推送型融資機制建設,暢通金融機構和企業聯絡渠道,適時開展產融對接活動。(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證監局、貴州股權交易中心,責任單位:在黔金融機構,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五)完善文化和旅游項目產權交易平台建設 

  依托現有產權交易平台,規范文化和旅游項目產權流轉交易程序,做好信息發布、項目宣傳、產權查詢、指導交易等服務工作,暢通依法處置抵押物,促進產權交易平台與金融機構信息對接。(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在黔金融機構,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六)構建金融顧問和輔導服務機制 

  建立文化和旅游項目投融資咨詢服務機構庫,提供融資模式、金融工具及降低融資成本等咨詢服務。發揮金融輔導精准對接、綜合服務等作用,支持我省優質文化旅游企業進入金融輔導系統,逐步擴大金融輔導文化和旅游企業覆蓋面。(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責任單位:在黔金融機構,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七)完善跨境金融服務 

  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企業納入貴州省跨境人民幣優質企業名錄,金融機構可在展業三原則的基礎上,憑相關證明文件直接為優質文化和旅游企業辦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以及資本項目收入在境內的依法合規使用。鼓勵金融機構加強境內外分行聯動,從境外為省內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游企業融入人民幣資金,進一步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牽頭單位: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在黔銀行機構、省商務廳 

  五、加強文化和旅游企業信用環境建設 

  (十八)強化信用信息建設 

  依托省級文化旅游金融服務中心,建立健全跨部門協作機制,構建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採集整合、共建共享、互聯互通機制,匯總市場主體基礎信息,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形成市場主體負面清單。(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責任單位:省發展和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在黔銀行機構,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九)促進信用信息使用 

  引導金融機構充分利用省級文化旅游金融服務中心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開發專屬信貸金融產品,加強與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的融資對接,提升融資可獲得性。(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發展和改革委、在黔金融機構,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改善征信服務 

  引導金融機構暢通異議處理流程,積極受理文化旅游從業人員的征信異議。鼓勵金融機構依據各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提供的文化旅游從業人員信息,結合實際情況,對符合條件的文化旅游從業人員貸款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安排,並根據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牽頭單位: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文化和旅游廳,責任單位:在黔金融機構 

  六、加強協調聯動 

  (二十一)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 

  建立日常聯系機制,常態化開展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工作協商議事。構建會議列席機制,加強決策前信息互通和意見征集,促進協調聯動。建立問題解決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政策壁壘和項目推進中的難點,強化金融風險防范。構建政策設計機制,強化行業監管和指導,加強對跨系統政策的協作設計,共同推動惠企助企政策出台。建立日常通報機制,互通共享行業政策、金融產品研發等信息。(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配合單位:省財政廳、貴州銀保監局、貴州證監局、在黔金融機構 

  (二十二)建立成效評估機制 

  省文化和旅游廳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對各地區、各金融機構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監測和效果評估,指導和督促相關單位改進提升,將金融機構政策執行情況與貨幣政策工具運用措施挂鉤。(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貴州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在黔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