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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西藏自治區旅游發展廳關於貫徹落實《關於穩經濟若干臨時性措施》的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2-12-26 17:08 來源:西藏自治區旅游發展廳 編輯:謝雯
信息來源:西藏自治區旅游發展廳 2022-12-26
西藏自治區旅游發展廳關於貫徹落實《關於穩經濟若干臨時性措施》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穩經濟若干臨時性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給旅游企業(旅行社、星級賓館飯店、A級旅游景區等)帶來的不利影響,幫助旅游企業紓困解難、渡過難關、恢復發展,經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工作要求,繼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於印發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穩經濟一攬子政策的接續政策措施》和自治區《關於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堅持旅游供給側與需求側協同發力,在繼續落實好《關於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藏政發〔2022〕14號基礎上,推動《關於穩經濟若干臨時性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實落地,讓旅游企業得到實實在在的支持,高質量推動旅游業恢復發展,提振旅游市場信心和活力。

  二、總體目標

  統籌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旅游業發展,深刻認識旅游行業市場主體紓困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通過做好旅游行業紓困,切實幫助廣大旅游市場主體渡過難關,逐步有序復工復產,不斷刺激旅游市場消費,既要鳳凰涅盤、也要騰籠換鳥,進一步促進旅游市場創新,增強旅游企業政策獲得感,穩住旅游行業恢復發展基本盤,著力推進旅游業轉型復蘇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切實統籌好常態化疫情防控與有序復工復產

  1.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行業管理責任。規范實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堅決防止和避免“放鬆防控”和“過度防控”兩種傾向,堅持問題導向、查漏補缺,進一步強化旅游行業疫情防控應急工作方案,細化星級飯店、旅游景區、旅游民宿、旅行社等各子預案,全系統、全方位、全過程提升疫情防控中旅游服務工作質量和效率,最大化力度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經濟發展。(各旅游專業協會)

  專項旅游協會具體措施:1.組織協會成員單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嚴格執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優化疫情防控20條措施。2.認真貫徹《自治區旅游發展廳關於貫徹落實〈關於穩經濟若干臨時性措施〉的實施方案》,支持旅游企業擴大復工復業,倡導誠信經營,強化行業自律,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准和服務規范,不斷增強游客滿意度。

  2.因地因時因勢動態調整防控措施。鼓勵地市視情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雪域暢游優惠年卡。林芝市、山南市、昌都市、那曲市安全有序推進旅游接待活動恢復﹔日喀則市、阿裡地區視各縣(區)情況分類分步恢復旅游接待活動,最大程度減少疫情影響﹔拉薩市結束本輪疫情後,盡早啟動提振旅游信心的復蘇工作,千方百計力爭全年旅游經濟運行實現最好的結果。全區所有旅游接待場所在恢復開放前,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關於進一步精准規范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科學開展全面防控消毒,恢復時先期執行“報備、錯峰、限流”,後續執行“預約、錯峰、限流”。(各市地旅游(文化)發展局)

  3.充分釋放現有經濟政策惠企效能。開展惠企政策全面系統梳理,形成政策匯編庫、政策解讀庫和案例庫,在網站、新媒體平台建立惠企政策庫鏈接和服務專題版面。借鑒疫情期間我區針對滯留游客提出的“送服務保障上門行動”“國慶假期旅游暖心包”等的做法成效,開展“送惠企政策上門活動”,積極主動開展解讀答疑和跟蹤辦理服務。(產業發展處牽頭)

  4.有序開展旅游消費引流主題活動。待時機成熟時迅速推出旅游復蘇“雪域開泰,疫去怡來”宣傳系列推廣活動,加大G318+219為主線的四季斑斕、戍邊文化、歌天詩地、瘦身康體、鄉村旅游、生態旅游、紅色旅游、研學旅游等產品供給和宣傳推廣,以吸引游客回流帶動消費全面回升。(交流合作處牽頭)

  具體措施:1.圍繞西藏旅游爭當“四個排頭兵”為重點內容,著力打造G318+219、瘦身康體、鄉村旅游等產品、精准策劃2023年旅游宣傳促銷項目。2.集合西藏旅游雜志、雙網雙微、抖音、今日頭條官方媒體平台,開展旅游復蘇“雪域開泰,疫去怡來”宣傳系列推廣活動。3.在CCTV1、CCTV13頻道黃金時段投放西藏旅游央視廣告宣傳片。4.開展紅色脈動國之大道——G219紅色印記探線活動成果展推廣活動。5.制作新業態旅游宣傳片。

  5.扶持旅游行業逐步有序重振復蘇。全區各級旅游部門調整疫情防控工作重點,由前期的“服務保障滯留游客”轉為當下的“謀劃重振復蘇和開門迎客”。圍繞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重點歷史契機,在全國各網絡和新聞媒體等平台推出“10年西藏旅游”系列宣傳報道,提振發展信心,鞏固提升西藏旅游形象。(交流合作處牽頭)

  具體措施:1.通過廳各官方媒體平台深入開展“十年西藏旅游”系列宣傳。2.在《西藏旅游》雜志上制作“十年西藏旅游”特刊,充分展示十年西藏旅游成果和發展歷程。3.制作西藏旅游非凡十年資源概覽手冊。

  (二)適時繼續推動本地游活動

  6.按照《自治區旅游發展廳、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啟動本地游活動促進旅游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藏旅游發〔2022〕21號),適時恢復本地游消費券發放以及精准發布疫情後旅游企業參與本地游獎勵補足的具體實施細則。(產業發展處具體落實,交流合作處、市場管理處、資源開發處、科教與公共服務處配合落實)

  具體措施:通過擴充企業商戶、滿額立減優惠、豐富票券品類等方式對消費券發放工作進行優化,研究制定第三期“本地游”消費券發放活動方案。

  7.引導A級旅游景區積極參與本地游活動,明確所有A級以上景區(點)對西藏常住居民免收旅游門票。督促景區協會制定具體細則,督促相關協會、第三方審核機構做好A級旅游景區獎勵補助(自治區承擔的資金)審核等。(資源開發處具體落實)

  8.引導旅行社、星級賓館飯店積極參與本地游活動,督促旅行社協會、旅游車船協會籌備組、自治區專項旅游協會制定具體細則,督促相關協會、第三方審核機構做好旅行社、星級賓館獎勵補助(自治區承擔的資金)審核等。(市場管理處具體落實)

  9.加強本地游活動政策宣傳,開展本地游旅游推介活動,推出更多的本地游線路和產品,舉辦全區近郊游、本地游等各類主題推廣活動,大力促進各地居民市(地)內游,適時開展跨市(地)游。(交流合作處具體落實)

  具體措施:1.開通微信視頻號,對“本地游”進行宣傳推廣。2.舉辦冬游西藏-醉美林芝推介、墨脫旅游環線本地游推廣等活動。3.在西藏電視台、拉薩樓宇、西藏主流媒體投放本地游廣告。4.繼續實施“本地游”戶外和新媒體宣傳推廣項目。5.在人民網、新華社媒體平台,加大本地游的宣傳推廣。

  10.對接財政廳申報本地游獎勵補助資金(自治區承擔的資金),聘請本地游獎勵補助(自治區承擔的資金)第三方審核機構,及時兌現本地游獎勵補助資金(自治區承擔的資金)等。(規劃財務處具體落實)

  11.各地市旅游部門按照《自治區旅游發展廳、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啟動本地游活動促進旅游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藏旅游發〔2022〕21號)要求,開展本地游活動,各地市承擔的本地游獎勵補助資金的資料審核、資金兌現等工作由各地市旅游部門按照屬地政府部署落實。(各市地旅游(文化)發展局)

  (三)適時啟動開展第五輪“冬游西藏”活動

  12.制定出台第五輪“冬游西藏”獎勵補助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為嚴重的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鄉村旅游點、鄉村民宿、星級賓館飯店等旅游企業給予更優惠的獎勵補助措施。(產業發展處具體落實)

  13.做好第五輪“冬游西藏”優惠政策發布、宣傳、推廣、促銷。(交流合作處具體落實)

  具體措施:1.舉辦冬游西藏-醉美林芝推介、墨脫旅游環線本地游推廣等活動。2.在西藏電視台、拉薩樓宇和戶外、西藏主流媒體、新媒體投放冬游西藏廣告。3.在人民網、新華社媒體平台,加大冬游西藏的宣傳推廣。

  14.對接財政廳申報第五輪冬游西藏獎勵補助資金(自治區承擔的資金),聘請第五輪“冬游西藏”獎勵補助(自治區承擔的資金)第三方審核機構,及時兌現第五輪冬游西藏獎勵補助資金(自治區承擔的資金)。(規劃財務處具體落實)

  15.督促旅行社協會、酒店協會組織簽訂旅游企業承諾書,監督旅行社協會、酒店協會、第三方審核機構做好第五輪冬游西藏旅行社、星級賓館飯店獎勵補助(自治區承擔的資金)材料審核,提高旅行社獎勵補助申報材料審核效率,依據審核結果啟動獎勵補助資金(自治區承擔的資金)報銷程序。(市場管理處具體落實)

  16.制定鄉村旅游重點村鎮獎勵補助實施方案,督促景區協會組織簽訂旅游企業承諾書,監督景區協會、第三方審核機構做好第五輪冬游西藏布達拉宮、羅布林卡、鄉村旅游點、民宿等獎勵補助(自治區承擔的資金)材料審核,提高獎勵補助申報材料審核效率,依據審核結果啟動獎勵補助資金(自治區承擔的資金)報銷程序。(資源開發處具體落實)

  17.配合第三方審核機構將審核結果(自治區承擔的資金)在自治區旅游官方網站予以公示,督促第三方審核機構做好答疑工作。(科教與公共服務處具體落實)

  18.加快第三輪第二階段、第四輪第一階段“冬游西藏”旅行社獎勵補助審核,盡快兌現旅行社參與冬游西藏活動獎勵補助。(市場管理處、規劃財務處按照職能分工具體落實)

  (四)暫退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

  19.嚴格落實《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繼續執行旅行社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和緩繳政策,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暫退標准按照應繳納數額的100%執行,補足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市場管理處具體落實)

  20.制定旅游保險替代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實施辦法,開展試點工作,減輕旅行社資金壓力。(市場管理處、產業發展處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落實)

  (五)推進旅游企業承接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活動

  21.按照《西藏自治區關於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實施方案》,對接財政、工會等部門抓緊出台旅行社承接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活動、會展活動實施細則,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准等要求,完善細化服務合同訂立、資金使用管理、財務票據報銷等規定,規范業務流程,增強旅行社承接相關活動的可操作性。(市場管理處具體落實,規劃財務處、機關工會配合落實)

  22.支持具備條件的星級賓館飯店、等級旅游民宿等旅游企業為機關企事業單位提供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存在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的情形及時予以清理,在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的前提下,保障相關企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的權利。(市場管理處、資源開發處按職責分工具體落實,規劃財務處配合落實)

  23.各級旅游部門、國有旅游企業將符合條件的工會活動、會展會務活動、黨建活動等交由旅行社承接。(辦公室、機關黨委、機關工會、各地市旅游部門具體落實)

  (六)推動中小微、個體工商戶、金融、穩崗就業等幫扶政策在旅游業領域的落地服務

  24.推動減稅降費政策在旅游業領域的落地,積極配合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發改等部門,梳理相關政策適用范圍、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等,引導符合條件的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星級賓館飯店等積極申報。(市場管理處、資源開發處、各地市旅游部門具體落實)

  25.配合金融、發改等相關部門,做好旅游領域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貼息貸款申報,按照相關要求統計旅游領域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貼息貸款申報信息,進一步利用好貸款貼息政策,減低旅游市場主體利息負擔。(產業發展處、資源開發處、各地市旅游部門具體落實)

  26.推動社保費緩繳政策、穩崗就業、減免房租政策在旅游業領域的落地,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改、國資等部門,梳理相關政策適用范圍、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等,引導符合條件的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星級賓館飯店等積極申報。(市場管理處、資源開發處、各地市旅游部門具體落實)

  27.不斷優化旅游營商環境,嚴格落實《自治區旅游發展廳關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旅游市場主體活力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旅游領域“放管服”改革。(產業發展處、各地市旅游部門具體落實,其他處室配合落實)

  28.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積極打造旅游消費集聚區,不斷豐富旅游業態,優化旅游產品和服務供給,完善旅游公共服務,加強品牌建設和宣傳促銷,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消費氛圍。(資源開發處、產業發展處、交流合作處、科教與公共服務處、市場管理處、執法監督處按照職責分工具體落實)

  具體措施:適時啟動夜間經濟專項宣傳推廣項目,為區內旅游企業提供展示、銷售平台。

  (七)落實疫情期間援藏抗疫人員終身享受西藏全境游免門票政策

  29.對接衛健委確定免門票人員信息,商討為疫情期間援藏抗疫人員制作“感恩卡”具體執行措施。(產業發展處、資源開發處、市場管理處具體落實)

  30.在修訂《西藏自治區旅游條例》工作中,將疫情期間援藏抗疫人員終身享受西藏全境游免門票政策納入修訂內容。(產業發展處具體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由自治區旅游發展廳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各地市旅游部門開展紓困工作,相關部門要根據工作任務,積極做好旅游行業紓困工作順利開展。

  二是做好政策解讀。辦公室、科教與公共服務處要通過“雙網雙微”等旅游平台,加強旅游行業紓困政策的宣傳,切實提高知曉率。自治區旅游事業發展中心要將旅游紓困幫扶政策納入培訓內容,面向旅游市場主體做好宣傳解讀工作。

  三是建立工作台賬。具體落實部門要建立工作台賬,明確每項工作的責任人、工作進度、工作措施等,推進各項幫扶政策措施在旅游業領域落實落地,促進旅游業平穩運行。

  四是積極協調對接。市場管理處、資源開發處要為旅行社、星級賓館飯店、A級旅游景區等旅游企業和導游對接有關部門,為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導游申請政策幫扶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五是加大督查督導。廳辦公室督查科要將涉旅幫扶政策落實情況納入督查重點內容,按照此實施方案確定的主要任務、責任分工等,堅持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推動工作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