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 深度解讀
深度解讀
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21-11-26 17:18 來源:中國旅游新聞網客戶端 編輯:李曉霞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新聞網客戶端 2021-11-26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決策部署,加強和規范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文化和旅游市場實際情況,文化和旅游部出台了《規定》。

  《規定》著眼於構建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後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共設9章37條,明確了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的認定與管理制度、信用信息的採集歸集公開與共享制度、信用修復制度、信用評價制度、信用承諾制度和權利保障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合理關聯、保護權益、審慎適度的原則,確保獎懲措施與守信失信行為相當。《規定》成為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的基礎和依據,標志著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邁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

  在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宏觀背景下,《規定》的發布,將有利於發揮信用在支撐“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有利於進一步提升現代治理能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推動行業全面恢復和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和保障。(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