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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夯實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的制度基礎
發布時間:2021-12-06 15:19 來源:中國旅游新聞網客戶端 編輯:李曉霞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新聞網客戶端 2021-12-06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發了《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我國首部關於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的專項部門規章,為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監管機制的完善和信用經濟的規范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於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與消費環境。早前,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發展一批信用經濟示范點,不斷拓展信用在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中的應用場景,發揮信用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價值與作用。本文從促進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發展的角度對《規定》進行解讀。

  一、明確信用資本參與文化和旅游市場資源配置的基本規則

  信用是獲得信任的資本,信用經濟是信用資本全面參與資源配置的經濟運行狀態。在現代化經濟體系中,資本構成不僅有實物資本,還有非實物資本,比如知識、信用等。以信用資本配置資源是一種制度創新,可以有效解決以實物資本配置資源的傳統機制導致的資源分配不公、貧富兩極分化等問題,給缺乏實物資本但擁有信用的主體以公平發展的機會。在信用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可以憑借自身積累的信用資本參與融資、生產、銷售等經濟活動,獲得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和享受社會資源、平等發展的機會,並取得相應的經濟利潤。

  與實物資本一樣,信用資本參與資源配置也需要有明確的規則,也就是根據這個主體的信用資本價值量來判斷為其配置多少資源。如果這個主體的信用資本很少,那可能就不能把稀缺資源配置給它。我國現在還處於信用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信用資本的定價機制尚未建立,但是也應該有基本的規則,例如,以什麼為依據來判斷一個主體的信用資本價值、對不同價值水平的主體在資源配置上有什麼差異?《規定》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將信用資本參與文化和旅游市場資源配置的基本規則明確下來,為政府配置資源提供依據,為市場配置資源提供參考,是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經濟規范發展的重要制度基礎。

  《規定》在第二章明確了對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的哪些信用信息進行採集和歸集,這些信息是監管部門用於判斷信用資本價值水平的依據,然後通過信用評價進行分析判斷,並依據評價結果優化評優評先、人員招聘、試點示范等方面的資源配置,這在《規定》的第七章第二十九和三十條中有所體現。《規定》在第三章明確了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的認定標准和程序,在第四章明確了對守信情況良好的主體、嚴重失信主體、輕微失信主體分別採取哪些管理措施,這為信用資本價值判斷標准和資源配置標准的建立提供了基礎。

  二、構建文化和旅游市場公共信用服務體系

  信用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需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需要市場信用服務體系和公共信用服務體系共同支撐,二者的協同聯動將使得信用經濟的運行更加公平高效,有利於釋放市場主體的信用資本價值,提升信用經濟活躍度。其中,公共信用服務體系的構建由政府來主導,政府部門或相關事業單位等以公共服務的形式為市場主體提供公益、普惠、優質的信用服務,要能夠滿足市場主體對信用服務的最基本需求。

  市場主體對信用服務的最基本需求主要包括:了解自身的信用狀況,改善或提升自身的信用狀況,了解交易對手、合作伙伴的基本信用狀況,知道哪些主體信用很差要“避雷”。相應地,公共信用服務體系的內容至少要包括信用信息查詢、失信主體認定、信用修復、信用培訓和宣傳等。更高層次的公共信用服務體系還應該包括為信用好的主體提供公共資源對接與撮合服務,為信用欠佳的主體提供失信預警和專項輔導等服務。這些公共信用服務可以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以由政府以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市場信用服務機構提供。

  《規定》很好地體現了“管服”結合,在對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加強信用監管的同時,也注重為其提供公共信用服務。例如,第一章第四條明確了文化和旅游部信用管理職責包括開展誠信文化建設、指導組織信用培訓和宣傳等工作,第五章第二十五條明確了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詢與自身相關的信用信息提供便利,第六章第二十六和二十七條明確了失信主體信用修復的相關規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條明確了信用承諾在行政管理和政務服務中的應用。

  三、讓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交易更放心

  我們認為,信用經濟的主要特征是在經濟運行中生產、分配、交換、消費等活動主要以信用交易方式進行,經濟主體之間廣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信用交易的范疇很廣,包括信用融資、企業間賒銷賒購、先享後付、免押金、預付消費等。“信任”是暢通市場循環的重要紐帶,信用交易是建立在雙方互信基礎上的,而市場上互信關系的建立離不開政府層面提供的信用信息支持和信用管理制度保障。

  文化和旅游市場最普遍的信用交易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商家對消費者授信,包括“先用後付”“先游後付”、減免押金等﹔另一種是消費者對商家的授信,也就是預付消費。比如在剛剛過去的雙11,很多人囤了酒店套餐、景區年卡、旅行團代金券等,大家在沒有確定旅游行程或住宿日期的情況下提前支付了全部或部分費用。預付式消費方式對於拉動消費增長、促進經濟發展有著積極作用,尤其是當前文化和旅游市場受疫情影響很大、較為低迷,預付消費有利於緩解商家經濟壓力、提振行業信心。

  《規定》對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採集與歸集、失信主體認定及管理措施、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信用評價等予以明確,基本建立起較為完善的信用管理機制,有利於增強消費者對商家的信任,使消費者更加放心地進行預付消費,也有利於增強金融機構對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的信任,為其提供信用貸款等融資支持,助力文化和旅游市場復蘇。(吳晶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