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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
發布時間:2013-11-19 16:39 來源:辦公廳 編輯:辦公廳
信息來源:辦公廳 2013-11-19
文化部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 
文辦發〔2005〕38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發展社會主義民主,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中辦發[2005]12號)要求,現就進一步推行文化部政務公開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對推行政務公開重要意義的認識 
  推行政務公開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具體體現﹔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舉措﹔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內容。 
  《行政許可法》實施以來,我部文化市場、藝術考級管理等行政許可項目及其他行政審批項目依法向社會進行公示﹔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等評獎工作始終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有關文化工程嚴格按程序操作,有關基建工程依法進行公開招標﹔我部局級干部任免公示和處級領導干部競爭上崗逐步制度化、規范化﹔調整了部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加強了政府網站建設,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在文化部政府網站上增加了許多政務公開的內容﹔我部專門在辦公廳設立了新聞信息處,制定了新聞發布的規章制度,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文化工作的新聞信息。政務公開的推行,拓寬了人民群眾參政議政的渠道,加強了對文化行政行為的監督。 
  當前,我部政務公開工作尚不能完全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要求。主要表現在:一些工作人員政務公開的意識還比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單位政務公開制度不夠健全,程序不夠規范,工作不夠落實。這些問題影響了我部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的實施,不利於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行使。 
  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不斷發展和依法行政的全面推進,對我部政務公開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司局要切實提高對推行政務公開重要意義的認識,以與時俱進、求真務實的精神,進一步把政務公開工作抓緊抓好。 
  二、政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 
  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工作要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下,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切合實際,穩步實施。 
  推行政務公開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以保障群眾的民主權利、維護和發展群眾的文化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文化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切實加強對文化行政權力的監督,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更好地為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推行政務公開要堅持嚴格依法、全面真實、及時便民的原則。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各類文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之外,都要如實公開。所有公開事項,既要充分反映實際情況又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要按照有關程序,對應當公開的事項,採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時公開。 
  推行政務公開的工作目標,要與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目標和進程相一致。文化體制改革是我部中心工作之一,必須堅持“兩手抓、兩加強”。無論是繁榮文化公益事業,還是發展文化產業,都必須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改革舉措,接受群眾監督。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更是離不開社會各界的監督與支持。無論是行政審批,還是行政許可,無論是文化立法,還是文化行政執法,均要遵循有關的制度和程序。推行政務公開的最終目的,是使政務公開成為我部實施的一項基本制度,工作透明度不斷提高,與群眾溝通的渠道更加暢通,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三、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審批程序、方式方法 
  (一)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 
  要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圍繞我部中心工作和行政決策、執行、監督的程序、方法、結果等事項,不斷拓展政務公開的內容。 
  1.行政許可項目公示工作。我部現保留行政許可事項17項,其中文化市場司16項、教育科技司1項。具體項目為: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演出經紀機構審批﹔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審批﹔設立港澳與內地合資經營、合作經營演出經紀機構審批﹔設立港澳投資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審批﹔港澳演出經紀機構在內地設立分支機構審批﹔設立台灣與大陸合資經營、合作經營演出經紀機構審批﹔設立台灣與大陸合資經營、合作經營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審批﹔演出經紀機構邀請外國文藝表演團體或者個人來華在非歌舞娛樂場所進行的營業性演出審批﹔文藝表演團體邀請外國文藝表演團體或者個人來華參加本團在非歌舞娛樂場所自行舉辦的營業性演出審批﹔進口音像制品審批﹔設立全國性音像制品連鎖經營單位審批﹔設立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銷企業審批﹔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審批﹔申請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互聯網文化單位進口互聯網文化產品內容審查﹔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設立審批。按照《文化部行政許可公文處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及時公示行政許可決定。 
  2.有關文化工作的政策法規、部門規章、重要規劃、重大工作部署。 
  3.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的評獎工作。要繼續嚴格遵循公開、公正的原則,增加評獎透明度,向社會公開評獎程序、評委身份、評獎結果和評委評語。按照專家、群眾、主管人員三結合的原則,充分聽取各方意見﹔評出的候選名單在媒體上公示。通過以上程序,確定獲獎名單。 
  4.重大文化活動的公開情況。如中國藝術節、重大節慶文藝晚會、“三下鄉”慰問演出、“相約北京”聯歡活動等。 
  5.重大文化工程的評審工作及進展情況。目前我部重大文化工程主要包括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全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國家清史纂修工程、昆曲搶救保護與扶持工程、送書下鄉工程、中華善本再造工程等。 
  6.文化市場監管舉報、處理、整改公示工作。 
  7.公開選拔任用干部工作。 
  8.政府採購制度的落實工作。嚴格執行政府集中採購制度,確保政府採購活動公開、公平、公正,切實提高政府採購的質量與效率。 
  (二)政務公開的審批程序 
  我部政務公開工作的審批程序如下: 
  1.各司局負責確定需要向社會公開的行政業務事項,並經司局負責人審核後提供給辦公廳﹔ 
  2.辦公廳(含辦公廳授權或委托的單位)負責對擬公開的行政業務事項進行審核﹔ 
  3.辦公廳在審核中認為屬於重大事項的,報請部領導審批﹔認為屬於一般事項的,由辦公廳(含辦公廳授權或委托的單位)審批﹔ 
  4.辦公廳(含辦公廳授權或委托的單位)負責統一向社會發布政務信息。 
  (三)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 
  1.建立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對於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審批事項,應向社會公告,並舉行聽證。我部中心工作、熱點難點問題,可征求我部系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充分發揮其智力優勢。 
  2.建立健全新聞發布制度。建立健全文化新聞發布制度是推行政務公開的重要手段,其宣傳方式也比較容易被群眾所接受。我部新聞宣傳工作由辦公廳歸口管理,辦公廳主任為新聞發言人,根據部長授權,代表文化部對外發布新聞,各司局協助做好新聞發布工作。凡制定的文化政策法規、作出的重大決定以及實施的重要舉措等應及時組織宣傳報道。要及時准確地向境內外新聞媒體提供文化信息,及時向新聞界披露重要或突發事件以及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情況,為公眾提供暢通的信息渠道。 
  3.加強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建設。電子政務是新形勢下推行政務公開最權威、最廣泛、最快捷的方式和手段。要重點建設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主要是:整合文化部系統網上資源,做好門戶網站的內容保障工作﹔建立一套規范有效的信息採集、審核和發布機制﹔制訂我部網站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作為我部政府網站主管部門,辦公廳要加強領導,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政務公開相關制度 
  要加強制度建設,嚴格按制度辦事,保障政務公開規范運行。 
  要建立健全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對於應當讓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公開事項如變更、撤銷或終止,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並說明理由。對於隻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項,要按照規定程序,向申請人公開。確實不能公開的,要及時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評議制度。要把政務公開納入社會評議我部政風建設的范疇,定期組織群眾對我部政務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准確、全面,時間是否高效,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制度是否落實到位等進行評議。 
  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制度,明確政務公開工作各司局的責任。可以將政務公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項重要內容。辦公廳和駐部監察局對政務公開事項要進行全程跟蹤,嚴格履行督促檢查、行政監察職責。對工作效果不明顯、走過場的,要嚴肅批評,限期整改﹔對失職瀆職、以權謀私、弄虛作假、侵犯群眾民主權利、損害群眾合法利益的,要嚴肅查處,直至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切實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 
  按照“黨組統一領導,辦公廳組織協調,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的要求,成立文化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加強對我部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和協調。 
  各司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將政務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和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各司局辦公室具體負責本司局的政務公開工作。要把政務公開作為各司局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司局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明確考核標准,定期考評檢查,促進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各司局要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到齊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推動我部政務公開深入開展的整體合力。 
  要加強人員培訓、學習交流,為推行政務公開提供智力和技術支持。利用多種形式和手段,不斷增強工作人員開展政務公開的責任感和自覺性。與此同時,要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推行政務公開的良好氛圍,引導人民群眾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積極參與我部政務公開的實踐活動。 
  要認真聽取人民群眾對我部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接受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的監督。上級文化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文化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層級監督。監察、審計等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對政務公開工作實行專門監督。 
  文化部授權或委托行使行政審批職能的直屬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參照本《意見》精神,制定各自推行政務公開的具體方案,並報辦公廳備案。辦公廳和駐部監察局將適時進行監督檢查。 
 
文化部  
200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