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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財務司召開直屬藝術院團演出場所管理問題專題研討會。財務司巡視員馬秦臨同志主持會議。國家京劇院、中國國家話劇院、中國交響樂團、中國兒童藝術劇院和中央芭蕾舞團及所屬劇場的有關領導,以及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和業務部門的負責人﹔財務司相關處室的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
馬秦臨同志首先介紹了召開本次研討會的背景情況。在財務司組織開展的2015年度直屬事業單位全覆蓋審計中,發現部分直屬藝術院團將所屬劇場交由三級單位或企業經營,所屬劇場的資產權屬、資產收益歸屬以及業務保障等方面有待進一步研究和規范。根據雒部長關於落實審計整改的要求,財務司組織召開專題研討會,旨在了解直屬藝術院團與所屬劇場的管理現狀,厘清藝術院團與劇場的資產財務關系,探討既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又符合藝術院團實際情況的管理模式,保障藝術院團使用好劇場這一國有資產。
各直屬藝術院團分別介紹了本單位與所屬劇場的管理現狀,由於歷史背景與業務需求不同,藝術院團與所屬劇場在資產權屬、財務核算和業務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不同的模式,歸納起來大體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統管模式,中國兒童藝術劇院與兒童劇場採取由劇院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收統支的模式﹔在業務保障方面,兒童劇場主要用於滿足中國兒童藝術劇院的業務需求。第二類為獨立管理模式,中國交響樂團所屬北京音樂廳採取自主經營、獨立核算模式﹔在業務保障方面,北京音樂廳除為中國交響樂團提供演出場地支持外,將場地的空閑檔期自主安排經營。第三類為混管模式,國家京劇院、中國國家話劇院和中央芭蕾舞團通過成立全資子公司運營所屬劇場,院團內部有關部門(如後勤部、演出中心等)也參與劇場的管理,管理職能存在交叉重疊或邊界不夠清晰等情況﹔由於歷史原因,混管模式中劇場的資產權屬和資產收益歸屬方面仍有需要理順的事項。
馬秦臨同志指出,各直屬藝術院團與所屬劇場理順資產權屬、資產收益歸屬以及業務保障關系,對於滿足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地發揮劇場對藝術院團的服務保障作用意義重大。這次研討為後續推進規范各直屬藝術院團所屬劇場經營管理的工作奠定基礎。
參會單位就如何理順所屬劇場的資產財務關系進行了深入探討,並提出相關意見建議。財務司將在認真梳理相關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結合國家現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研究提出規范管理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