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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2013,非遺保護步伐更加穩健
發布時間:2014-01-10 11:00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14-01-10

    中國文化報記者王學思報道:2013年12月4日,中國珠算成功入選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這不僅勾起了人們對於珠算的回憶,增強了國人的民族自豪感,同時也為2013年我國非遺保護工作在年末添上了絢爛的一筆。

    回顧2013年,我國非遺保護各項工作扎實開展,成績喜人。2013年,是我國開啟非遺保護工作的第10個年頭,又恰逢聯合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頒布10周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以下簡稱《非遺法》)頒布兩周年。在這一年,各地的非遺保護工作目標更清晰、步伐更穩健﹔在這一年,非遺保護的“中國經驗”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和認可。

    “中國經驗”獲得認可 跨國合作日趨緊密

    2013年是我國非遺保護的重要一年,也是國際社會非遺保護工作啟動以來值得紀念的年頭。10年前,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正式啟動﹔同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通過了《公約》,首次明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掀起了在世界范圍內保護非遺的浪潮。

    為了紀念這一關鍵的時間節點,在去年“文化遺產日”期間,由文化部主辦,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文化部非遺司承辦的“《公約》精神與中國的保護實踐——紀念《公約》頒布十周年論壇”在京舉辦。國家圖書館館長周和平,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任王文章,以及非遺領域的專家、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等100余人與會。論壇上,專家們圍繞“《公約》精神與中國經驗”這一核心主題,從我國非遺保護的實踐出發,對非遺的法制建設、生產性保護、生態保護區建設等進行了深入總結和多角度探討,並對當前在實踐中出現的問題以及積累的經驗進行了全面反思和總結。

    2013年6月14日,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大會暨慶祝《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通過10周年紀念大會在成都舉行,大會是由文化部、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共同主辦的。各《公約》締約國代表、參加《公約》起草的專家學者、為推動《公約》通過和實施做出重要貢獻的聯合國官員等共計300余人與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本次紀念活動放在中國舉辦,不僅說明國際社會對我國非遺保護工作成績的肯定,更體現了國際社會對於“中國經驗”的認可。

    此外,2013年4月,“中蒙聯合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合作機制工作小組會議”在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舉行﹔2013年9月,以“對話與合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為主題的“中國—東盟文化論壇”在我國廣西南寧啟幕……2013年,我國在非遺領域的國際合作以及與友好鄰邦的交流互訪更為頻繁,這不僅有利於共享各國在非遺領域取得的突出成果與先進經驗,同時也向國際社會表達了我國願為人類非遺保護事業做出貢獻的意願。

    法律體系逐漸完善 生態區建設依法推進

    2011年《非遺法》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的非遺保護工作走上了依法保護階段。2013年我國的非遺保護法律體系日趨完善,各地結合其地域特色和實際保護經驗,頒布或修訂了本地區的非遺保護條例。這些條例在《非遺法》基本原則的指導下,更加細化了法律內容,明晰了具體工作規范,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更強。

    比如,2013年1月15日,江蘇省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2013年3月28日,雲南省審議通過了《雲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此外,河北、陝西等省的非遺保護條例也都處於征求意見和審議的進程中,並有望於今年頒布實施。截至目前,我國已有山西、江蘇、浙江、福建、貴州、寧夏、新疆等13個省(區、市)頒布出台了非遺或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此外,在2013年,文化部還起草制定了《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管理暫行辦法》,對於貫徹落實《非遺法》,加強對境外組織和個人在我國境內進行非遺調查活動的管理,規范其開展調查活動,保護、保存我國非遺,促進非遺工作學術交流與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區域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是《非遺法》明確規定的內容。2013年,我國第15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客家文化(贛南)生態保護實驗區”正式設立,與此同時,其他已設立的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也依法朝著更為系統深入的方向發展。2013年,文化部繼續推進已命名的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的編制、論證和審批工作,審批通過了濰水文化生態保護區、晉中文化生態保護區總體規劃。文化部還起草制定了《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評估標准》(草稿),目前該標准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中。

    然而,對於我國文化生態保護區的建設,有專家指出目前仍存在對其重視不夠、定位不准、認識不清、理論研究滯後和民眾參與不夠等問題,在未來的保護實踐中應當引起重視。

    抓管理重研究 科學保護工作扎實開展

    2012年,文化部對105個國家級非遺項目保護單位進行了調整、撤銷。2013年,文化部進一步深化對國家級非遺項目保護單位的動態管理,對433個第一、二批國家級非遺項目保護單位進行了調整,對537個第三批國家級非遺項目保護單位進行了認定,進一步理順了項目和保護單位的關系,明確和落實了保護單位的責任。專家們認為,此次對於保護單位的調整和認定是從項目保護傳承的特性出發,具有因勢利導的作用,更為遵循非遺保護的規律。此外,2013年,文化部還啟動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起草工作。

    2013年,各地文化廳局和非遺保護中心也非常重視對非遺項目的保護管理。比如,河北省在2013年重點對省內38個國家級非遺項目從歷史、文化、科學、經濟等各個方面進行了深入、充分的價值研究,並根據項目的不同情況,提出具有針對性的保護措施以及未來的發展規劃,根據項目的價值特性實施分類保護。江蘇省則在全省開展了國家級非遺項目中長期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至2013年上半年,全省108個國家級非遺項目的規劃初稿已全部完成,經過專家的評估、論證和各地方政府的審批,今年這些國家級非遺項目將正式依照規劃內容進行科學保護和管理。

    近年來,我國非遺保護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果,但是保護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及時總結經驗、廣泛深入開展研究工作,對探索建立符合非遺保護基本規律和我國國情的非遺理論體系、指導保護實踐的進一步深化具有重要意義。2013年,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分別在年初和年末命名並頒牌了兩批13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基地。首批基地近一年的實踐證明,這對進一步促進非遺保護與傳承工作,及在此基礎上開展的理論與實踐密切結合的非遺研究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導向和示范作用。有專家表示,長期以來,我國非遺保護實踐走在了前面,而理論研究工作相對滯後,不能適應非遺保護的要求。兩批研究基地的成立,有利於提升我國非遺保護研究的理論深度。

    其實,自非遺保護工作開展以來,全國各地的部分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非遺保護單位、社會民間團體就已經積極地投入到非遺理論研究工作之中,為非遺有序傳承和科學保護提供了有力的決策參考和專業指導。2013年,湖北、河北等省份正式將本省的部分高校和科研機構命名為省級非遺保護研究基地,鼓勵和推動了非遺理論研究向深入化、系統化方向發展,讓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務非遺保護工作。

    不斷加大保護力度 精心呵護傳承人

    加強對傳承人的保護是非遺工作的核心問題。2013年,從文化部到各地文化廳局、非遺保護中心,大家對傳承人的關注度更高,支持力度更大,管理的方式也更為精細化。

    截至2013年10月,已命名的1986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中已有150人相繼去世。為盡可能完整記錄代表性傳承人所掌握的豐富非遺知識和精湛技藝,為後人留存珍貴的研究資料和文化記憶,文化部於2013年啟動了國家級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搶救性記錄工作。文化部委托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制定了非遺十大門類搶救性記錄的相關業務標准,對50名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開展搶救性記錄的試點工作,並在中央補助地方專項資金中安排了相應的資金扶持,同時著手研究起草《關於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性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此外,2013年6月,由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辦的“第二屆中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薪傳獎”頒獎儀式在京舉行,60位孜孜不倦踐行“薪傳精神”的傳承人得到了表彰與肯定。

    2013年,各地政府對傳承人的保護和扶持力度越來越大,首先體現在傳承補貼上。不少省(區、市)已將傳承人的補貼款項配套落實到市、縣一級,一些地區的補貼數額還有所增長。此外,江蘇等地還積極為代表性傳承人提供傳習與傳播專項資助經費﹔為傳承人在一定周期內帶徒傳藝並固化二代傳承人設立獎勵機制﹔同時,還為傳統美術、傳統技藝類代表性傳承人的中、高級職稱評定出台了免考英語等科目的支持政策。2013年,各地對於傳承人的管理也更為精細化,如河北推出了省級代表性傳承人的年審制度,每年對傳承人的傳承情況進行評估,實行動態管理,如連續兩年未通過年審的將取消其傳承人資格。

    除了加強對傳承人的保護與管理外,一些地區還不斷完善非遺保護工作機構的建設。比如,2013年浙江在全國率先實現了省、市、縣(市、區)三級非遺保護工作機構的全覆蓋。全省11個設區市,90個縣(市、區)都建立了非遺保護中心,其中有41個市、縣(市、區)編制數在3個以上,杭州市非遺保護中心編制達14人。這些非遺保護工作機構的建立,對於促進非遺事業的可持續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