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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五周年非遺保護邁上新台階
發布時間:2017-03-23 10:53 來源: 編輯: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信息來源: 2017-03-23
    近期,文化部在全國范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五年來的貫徹情況開展檢查。結果顯示,在各地的重視和推動下,非遺保護法律規定得到貫徹執行,符合中國國情的非遺保護制度逐步完善,公眾非遺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全國非遺保護工作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一、深入學習宣傳非遺法,配套法規逐步完善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以來,各地高度重視法律條文的學習宣傳,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均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培訓班,對文化系統工作人員、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進行專題培訓。各地還利用“文化遺產日”及傳統節日,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制宣傳普及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及公共文化機構面向社會廣泛宣傳,增強全社會非遺保護意識。
    各地推進配套法規制度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目前,河北、山西、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新疆等24個省(區、市)已出台省級非遺保護地方性法規。一些市、縣出台本級地方性法規,如《武漢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新晃侗族自治縣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景寧畬族自治縣民族民間文化保護條例》。一些地區還出台了專項地方性法規,如《蘇州市昆曲保護條例》《臨夏回族自治州花兒保護條例》等。各省(區、市)政府還制定了非遺保護規章,形成了具有地方特點的非遺保護制度。
    二、全面落實政府保護責任,保障力度不斷加大
    各地貫徹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相關要求,將非遺保護、保存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已設立非遺保護資金,2015年全國省級財政投入38719萬元,市級財政投入30931萬元,縣級財政投入32122萬元,北京、浙江、貴州等地資金投入力度大。除黑龍江外,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為省級代表性傳承人發放傳習補助,金額0.1至2萬元不等,其中北京、廣東每人每年發放2萬元。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進一步健全,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力量。目前,22個省(區、市)已成立獨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處﹔31個省(區、市)已成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其中14家為獨立事業單位。部分市、縣也成立了獨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處(科)和保護中心。各地創新宣傳方式,因地制宜組織形式多樣、各有特色的展示活動,為非遺保護營造良好氛圍。如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突出非遺的實踐性,傳承人群研培成果展、傳統工藝大賽、民歌大賽成為新亮點。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技藝大展連續舉辦,成為重要品牌活動。浙江舉辦非遺電視春晚,天津舉辦京津冀非遺聯展、“薪火相傳”非遺師徒同台演出、“記憶天津——我們的非遺”舞台劇等活動。
    三、持續提高保護水平,傳承能力顯著增強       
    各地深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基本摸清了家底並取得系列成果,《北京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口述史》《延邊非物質文化遺產圖典》《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等陸續出版。一些地區攝制播出大型非遺紀錄片,引導社會公眾關注並參與非遺保護,取得很好效果,如北京攝制播出188集《守望》,重慶攝制播出《巴渝尋寶》,安徽與中央電視台合作拍攝《徽之韻》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體系日臻完善。目前,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372項、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1986名、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3087項、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14928名。傳承人反映,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以來,自身的社會地位得以提高,社會認可度得以增強,傳承責任感得以提升。一些地區建立了代表性傳承人動態管理機制,如河北出台《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年度審核認證實施細則》,設立代表性傳承人評審答辯與有效期限資格認證制度,建立了退出機制。
    各地以傳承人群為核心,加強能力建設,實施搶救性保護、生產性保護、整體性保護、人才培養等多種措施,積極探索振興傳統工藝、傳統戲曲,有效促進了非遺的活態傳承。一批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所掌握的知識和精湛技藝得以全面記錄、整理和保存。如安徽已完成72項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50余項瀕危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採錄工作,撰寫約35萬字腳本,形成數據資料10TB,整理發表田野調查筆記6萬余字。一批非遺項目經過引導和扶持,緊密地融入現代生活,傳承人群不斷擴大,提高了傳承活力。各地積極組織傳承人群參與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2016年舉辦研修、研習、培訓160期,近萬人次參加培訓。大家普遍反映,通過該計劃,既學習到了新知識,開闊了眼界,又增強了對所持手藝和自身創造力的自信,提高了傳承優秀傳統文化的積極性。部分學員成為當地非遺保護與傳承的領頭人,出現了培訓一人,帶動一片的現象。
    四、強化督促指導,推動非遺保護可持續發展
    總體來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以來,各地依法保護非遺成效顯著,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非遺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尚有7省(區、市)省級非遺保護地方性法規沒有出台。二是非遺保護經費投入不足。盡管各地財政投入有所增加,但與非遺保護工作實際需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三是非遺保護隊伍建設需要加強。各地非遺保護機構尚未健全,普遍面臨人員編制少、工作量大的困難,部分工作人員對非遺保護理念認識不深、專業知識缺乏、保護能力不強。
    針對存在的問題,文化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進一步推動各地出台非遺保護地方性法規、加大資金投入、加強機構建設,為非遺保護工作提供堅實保障。二是切實加強能力建設,通過培訓、交流等方式提高非遺保護工作人員業務水平,繼續實施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提高傳承人群的傳承、保護能力,推動非遺科學保護、可持續傳承。三是加強傳承實踐,加大對各種形式的傳習、交流、展示和非遺進校園活動的支持力度。四是組織實施《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制訂傳統工藝振興目錄,落實具體扶持和振興措施。五是進一步探索非遺其他門類的保護傳承和振興措施。六是健全非遺保護制度,建立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動態管理機制,完善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研培計劃和各類非遺保護項目的績效評估制度,逐步形成責任有落實、進度可把握、成效可檢驗、工作有監督的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