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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第三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5-05-15 11:06 來源: 編輯:公共服務司
信息來源: 2015-05-15

                                                                                                           辦公共函〔2015186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第三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

  文化部、財政部定於2015525日至28日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組織開展第三批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流程

  (一)創建示范區

  1.播放申報專題片(15分鐘)。

  2.申報單位負責人介紹創建示范區情況(15分鐘)。

  3.省(區、市)文化廳(局)介紹推薦意見(3分鐘)。

  4.評審專家提問,創建示范區申報單位人員答辯(10分鐘)。

  (二)創建示范項目

  1.申報單位負責人介紹創建示范項目情況(15分鐘)。

  2.省(區、市)文化廳(局)介紹推薦意見(3分鐘)。

  3.評審專家提問,創建示范項目申報單位人員答辯(10分鐘)。

  二、具體要求

  (一)創建示范區評審時間為525日至26日,創建示范項目評審時間為527日至28,各申報單位參評順序、具體時間和地點經文化部紀檢監察局抽簽後另行通知。請將評審時間通知本地示范區(項目)申報單位,協調好參評人員,做好陳述、答辯准備工作。

  (二)各創建示范區申報單位陳述人原則上應為本地黨委或政府領導﹔示范項目申報單位陳述人原則上應為本地文化行政部門負責人。

  (三)各創建示范區(項目)申報單位負責人介紹本地(市)創建示范區(項目)的情況時應配合使用PPT

  (四)各創建示范區(項目)申報單位參加評審人員不超過3人﹔省(區、市)文化廳(局)參加評審人員不超過2人。

  (五)各創建示范區(項目)申報單位參加評審人員應服從安排,不得有任何妨礙評審工作、影響評審公正性的行為,情節嚴重者將取消評審資格。

  (六)各創建示范區(項目)申報單位所有參加評審人員自行安排食宿,費用自理。

  請於5201700前將本省(區、市)文化廳(局)、創建示范區(項目)申報單位參加評審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傳真至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監督管理處(電子版發送郵箱)。

  聯 系 人: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監督管理處   朱春雷

      話:010-59881734

      真:010-59881776

  電子郵箱:ggsjgc@126.com

      特此通知。

   

   

                                                         文化部辦公廳 

                                                         2015512

    

  

  文化部辦公廳                            2015年5月14印發

  初校:陳      終校:朱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