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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工作簡報第4期
發布時間:2015-11-05 14:38 來源: 編輯:公共服務司
信息來源: 2015-11-05
  

台州市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9月6日

 

  

我市出台全面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加快推進國家示范區創建實施意見

  

  今年7月,台州市作為全省唯一的創建城市成功獲得第三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資格。為確保創建工作有序開展,按照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的總體安排,結合實際,9月2日,台州市委辦、市府辦出台了《關於全面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加快推進國家示范區創建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的出台對我市高起點、高標准、高質量完成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具有指導意義。

  2015年初,中辦、國辦下發了《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中辦發[2015]2號)後,台州市立即部署各地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正式啟動申報創建第三批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並決定由市文廣新局牽頭,組織力量起草《實施意見》。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征求各縣(市、區)各部門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起草形成了《實施意見》初稿,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先後4次召開《實施意見》政策討論會和意見征求會,專門邀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委員會權威專家來我市座談研討,對《實施意見》進行修改完善。7月21日,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兵主持召開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進一步征求領導小組各部門意見建議,並審議通過《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了全面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總體目標,即:堅持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加強城鄉統籌,突出重點難點,切實推進機制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制度創新,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標准化、均等化、社會化和數字化發展,到2017年成功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蓋城鄉、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

  《實施意見》明確了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點任務。一是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均衡發展﹔二是增強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動力﹔三是加強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四是推進公共文化服務與科技融合發展﹔五是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實施意見》還強調了加強組織保障、人才保障和資金保障,推進示范區創建。同時,《實施意見》附錄了《台州市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准(2015—2020年)》。這一標准,既全面貫徹《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准(2015-2020年)》,又緊密結合台州現階段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基本服務項目的服務時間和場次、硬件設施的建設標准、編制人員配備、經費保障和績效評價等方面更具體更細化,明確了分年的量化標准。《標准》中第33項“縣(市、區)建有享受政府政策扶持的民辦博物館,面向公眾開放”作為增設項目,得到了文化部專家肯定,認為是結合台州民資豐厚實際而制定的個性化標准。

  (市創建辦)    

  

  

  

  

  

 

報:吳蔚榮,張兵,葉海燕,陳才杰,項先貴,茅國春

抄: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省文化廳、省文化廳公共文化處,市委辦、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府辦、市政協辦公室,台州市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人大教科文衛工委、市府辦文教處、市政協教文衛體委、市委宣傳部文化處。

發:各縣(市、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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