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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新形勢下文化產業發展的戰略選擇
發布時間:2015-08-17 11:35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5-08-17

  來源於:中國文化報    王京生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實現快速發展,產業規模持續擴大,對經濟的貢獻率明顯提升,對就業的拉動作用不斷增強。但在經濟新常態、信息技術革命、市場需求井噴以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多重背景構成的文化產業發展新形勢下,我國文化產業發展亟待實現新的突破,“文化+”是新形勢下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戰略選擇。

 

  “文化+”的內涵及其歷史與現實依據

 

  “文化+”,是以文化為主體或核心元素的一種跨業態的融合,它代表的是一種新的文化經濟形態,即充分發揮文化的作用,將文化創新創意成果深度融合於經濟社會各領域,形成以文化為內生驅動力的產業發展新模式與新形態。“文化+”的實質,是要實現內容、市場、資本和技術等關鍵要素在文化產業發展中的聚集、互動、融合和創新。

  歷史上的文化發展中沒有明晰的“文化+”概念,但“文化+”從來就是人類文化進步的最重要形式之一。眾所周知的例子,就是造紙術、印刷術對人類文化發展的極大推動。中國人在漢代所發明的造紙術,不僅使大量紙張替代了原來的簡帛,改進了文字書寫工具,而且隨著印刷術的發明,一種新的信息交流媒介——印刷書應運而生。這兩大發明極大地降低了文化生產和傳播的成本,擴大和便利了知識教育傳播的願望和手段,“文化+技術”由此成為人類文化發展的內在驅動力。

  進入近現代以來,“文化+”對文化發展的驅動更為明顯。單就技術層面而言,19世紀以來陸續發明的電報、電話、電影、電視、照相機、留聲機、傳真機、錄音機、攝像機、復印機、衛星通訊、光纖電纜、計算機、互聯網等,標志著人類邁入一個全新的信息技術時代,它一方面極大地便利了人類信息發布與知識交集,促進了信息產業的高度繁榮﹔另一方面依托金融資本和知識集中的資源優勢,推動了文化的產業化、全球化進程,使文化產業形成日益發達的局面。

  在今天,隨著全球生產、貿易、服務、消費體系的迅速形成,包括文化在內的要素資源流動呈現不斷加速之勢。這種流動體現為兩個基本特征:一是某一要素資源內部的流通(如全球資本市場),二是要素資源的跨域流動和相互滲透。在此背景下,各產業門類之間的界限變得日漸模糊,尤其是隨著高新科技的迅猛發展,產品與服務的生產與流通無不是以綜合性、跨業態的形式出現,體現在文化產業上,就是“文化+”發展模式的日漸明晰。“文化+”一方面以前所未有的動能與活力驅動文化產業的更快發展,另一方面也決定了文化產業本身的市場競爭力。美國文化產品之所以風靡全球,固然有美國依托其超強的國家實力推銷其文化產品和價值觀念的因素,但美國本身的科技發展水平、金融創新能力及其與文化創意的高度融合,無疑是美國文化產品極具全球競爭力的重要原因。

  芬蘭學者漢娜爾﹒考維恩曾經考察商品與市場中的文化因素。她認為,商品的生產不但是與文化意義相連的,而且是有意識地相連。一方面,商品中的物質成分在知識的幫助下出售,另一方面,知識的出售又與物質實體相聯系(注:林拓、李惠斌、薛曉源《世界文化產業發展前沿報告(2003-2004)》第109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這是信息社會中的一種常態。

  對於我國而言,自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尤其是以2000年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完善文化產業政策,推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為起點和標志,作為新興的產業門類,文化產業獲得了爆發式的發展。2004年,我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僅為3440億元,2014年已達24017億元,佔GDP的比重從2.15%提高到3.77%,年均增速超過20%,10年增長了6倍,遠高於同期GDP增速,正在向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方向邁進。

  我國文化產業之所以獲得快速的發展,其原因當然有很多,但“文化+”跨業態融合無疑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而“文化+”之所以成為可能,是因為我國文化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一方面,通過改革傳統的文化事業體制,推動了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管辦分離,實現了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的大規模“轉企改制”,使其成為相對獨立的市場主體,並逐步走向市場,不斷增強競爭力﹔另一方面,通過頒發《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關於文化領域引進外資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文件,放寬了非公有制經濟市場准入的門檻條件,推動了民營文化經濟的崛起。更重要的是,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改革本身不僅使文化市場主體可通過橫向的市場資源配置獲得新的發展動能與空間,而且促進了文化市場主體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發展,極大地推動了文化與科技、金融等的業態融合,成為文化產業迅速發展的最大內驅力。

  以深圳為例,作為一個文化積累相對薄弱的新興城市,深圳的文化創意產業近年來實現了爆發式的快速發展。2004年,深圳文化創意產業增加值僅197億元,佔GDP的比重為4.6%,2014年文化創意產業增加值已達1553億元,佔GDP的比重提高到9.7%,已成為與高新技術產業、金融業、物流業並列的四大支柱產業之一。10年來,深圳文化創意產業增加值年平均增速達23%,不僅形成了創意設計、文化軟件、動漫游戲、新媒體及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出版、影視演藝、文化旅游、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高端印刷、高端工藝美術十大優勢行業,而且充分發揮高科技城市、金融中心城市和濱海旅游城市特色,促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等相關產業的融合,形成了“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創意”“文化+金融”“文化+互聯網”“文化+電商”等產業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深圳是一座以創新科技引領發展的年輕城市,從歷史上看缺乏文化積澱,但隨著文化與科技的深度融合,促進了各種文化要素、生產要素的頻繁流動和聚集,從而迅速形成了以“文化+”為特征的新興產業集群,成為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先鋒城市。深圳的發展路徑是中國文化產業的一個成功探索,也充分揭示了“文化+”將是文化產業未來發展的重大戰略指向。

 

  “文化+”的戰略意義

 

  經過30多年的高速持續增長,中國目前經濟總量已躍居全球第二,創造了世界經濟奇跡。但受制於體量、人口、資源、環境、世界經濟周期等多重因素影響,產能過剩、經濟放緩、結構調整將是未來中國的經濟新常態。在2014年11月舉行的APEC峰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系統闡述了新常態的3個特點:速度——從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結構——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動力——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同時也指出新常態帶來的發展機遇:經濟增速雖放緩,實際增量依然可觀﹔經濟增長更趨平穩,增長動力更多元﹔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發展前景更穩定﹔政府大力簡政放權,市場活力進一步釋放。

  與此同時,文化產業正面臨著技術進步帶來的機遇與挑戰。從發展態勢看,多媒體與電信技術的整合帶來文化內容生產、發行和消費手段的一體化,技術進步帶來的發行渠道數量增加和銷售平台的發展,使人們對文化內容的需求日益增加、對文化產品的需求增長,並促進藝術和文化表現新形式的產生。新的通信技術帶來不斷變化的文化生產和消費模式。新一代消費者開始使用網絡、移動電話、數字媒體等方式,文化體驗的范圍不斷擴大,也將消費者從文化信息的被動接受者變成文化內容的積極創造者。今天,任何一個人都可能成為“產銷者”,即交互式文化內容的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結合。“產銷者”的出現為文化產業發展提供新的生產和消費模式。

  經濟新常態與技術革命交匯,加上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以及文化與創意的日益融合、“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呼喚等構成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新形勢。在新形勢下,實施“文化+”,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第一,“文化+”是推動我國文化產業更快更好發展的必然要求。

  對於我國文化產業發展而言,如果說過去10年實現了爆發式增長,那麼其根本原因在於通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所激發出的制度紅利和文化能量的歷史結果。而這種體制改革所釋放出的制度紅利和文化能量,從“文化+”的角度來看,則是成功從傳統文化業態過渡到跨業態發展的必然產物。事實上,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在文化市場合法地位確立的情況下,相比於近10年的爆發式發展,改革開放後20年我國文化產業雖獲得了初步發展,但其速度是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它隻是傳統文化業態的單一化發展。其中的突出例子之一是演藝市場,受制於傳統文藝體制的制度低效及其路徑依賴,我國演藝市場長期以來處於緩慢發展的狀態,甚至在某些年份出現了明顯的市場萎縮。而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深化,在改革國有文藝院團的同時,由於放寬了非國有經濟的市場准入門檻,民營或跨所有制文藝院團開始崛起,並借助其靈活的投融資機制、高科技的制作方式和創新性的市場營銷手段,即通過“文化+”的跨業態發展實現了業績的快速增長和演藝市場的極大拓展。2005年,我國藝術表演團體有2800多家,到2014年已達8700多家,演出收入從11.4億元增加至75.7億元,增長了5.6倍。

  由傳統業態的單一化到跨業態的多元化發展,“文化+”在影視產業身上同樣取得重大成果。在《關於非公有資本進入文化產業的若干決定》等政策文件的指引下,在國有影視制作機構之外,民營甚至外資文化資本開始大規模進入影視投資與生產領域,多元文化主體的共同參與以及文化、資本、科技等橫向市場資源配置的交叉化、繁復化,推動中國影視產業迎來一個產量、規模意義上的繁榮期。如近年來中國電影總票房逐年攀升,2006年,中國電影票房收入僅為26.2億元,2012年中國電影總票房達到170.73億元,成為全球第二大電影市場,到2014年已達296.4億元,8年增長了10倍多。2015年上半年中國電影票房達到203.63億元,預計全年票房將達到415億元至430億元。中國電影票房的狂飆突進,是“文化+”實現內容、市場、技術、資本融合的典范。

  可見,如果說“文化+”是過去10年文化產業爆發式增長的基本經驗和主要原因,那麼在未來,從戰略高度強調和重視“文化+”跨業態發展模式,將是推動我國文化產業更快更好發展的必然要求。

  第二,“文化+”是實現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途徑。

  我國經濟目前處於產能過剩、經濟放緩、結構調整的新常態,轉型升級壓力日益加大。而要有效實現轉型升級,通過實施“文化+”戰略推動文化產業發展是其中的重要途徑。

  首先,文化產業具有優化結構、融合性強、可持續的獨特優勢,是朝陽產業、綠色產業,其發展有利於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和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尤其是它具有低碳經濟的特點,是受資源環境瓶頸制約較小的新興產業之一,不會隨著資源枯竭而萎縮,不僅消耗低、污染小,而且能改變傳統消費觀念和生活方式,促進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對資源環境約束趨緊的中國尤為重要和迫切。

  其次,文化產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既為生活服務又為生產服務,文化產業更快發展能迅速增加第三產業比重,抓住調整供給結構的突破口,從總供給方面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正是憑借獨特的產業價值鏈、快速的成長方式及廣泛的滲透力、影響力和輻射力,文化產業不僅成為全球經濟和現代產業發展的新亮點,也構成我國轉型發展的重要方向。而“文化+”不僅鑄造了一種新的產業模式和商業模式,更重要的是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改變著整個業態。如果各行各業都有“文化+”,那麼我們的生活品質、社會品質、人的素質,都會有很大提高。

  最後,更重要的是,文化產業具有天然的跨界融合特點和能力,其對傳統產業文化內涵和品質的提升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新興產業門類和文化業態不斷涌現,如三網融合帶動文化產業鏈上眾多行業發展,內容提供商、服務提供商、運營商及光纖通訊設備制造商都將獲益。事實上,文化產業爆發式增長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在文化內容為王的基礎上,與科技、金融、商業、旅游等融合發展,這既是文化產業外延擴展的重要體現,也是經濟社會發展對文化提出的迫切要求。在這方面,深圳發揮高科技產業、金融業、創意設計業比較發達的優勢,涌現出騰訊、華強文化科技、A8音樂、環球數碼、華視傳媒等一批以高新技術為依托、數字內容為主體、自主知識產權為核心的高成長型文化科技企業,“文化與科技緊密結合、創意與創新水乳交融”成為深圳文化產業發展的突出特征和重要標志,也為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探索出一條成功的道路。

  第三,“文化+”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主要領域。

  中國經濟目前面臨前所未有的困難,不僅增長乏力,也對社會就業和社會穩定帶來隱憂。因此,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激發全社會的創造力,也就成為中國永續發展的根本。正如國務院《關於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指出的,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順應網絡時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趨勢,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服務平台,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激發億萬群眾創造活力,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

  在此,我們認為,“文化+”與“互聯網+”一樣,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最重要的領域,是“主戰場”,是大有可為的包容性非常大的領域,它使所有想創業創新的人都可以在文化產業中找到自己的機會,展現自己的才華。文化產業生產體系一般包含4部分生產鏈:內容創意、生產輸入、再生產和交易。創意是文化產業的靈魂,所謂創意無大小,更沒有任何職業、年齡、學歷的限制,隻要創意符合社會需求,並能和文化以及各種業態相結合,推出受歡迎的產品,都可以得到充分展現。比如目前興起的“創客運動”就是如此。所謂“創客”,就是利用開源硬件和軟件把各種創意轉變為現實的人。創客文化的興起源於國外,近年來開始在國內日趨活躍,並形成了以北京、上海、深圳為三大中心的創客文化圈,深圳更以其完善的產業鏈而成為全球創客的天堂。創客本身所帶來的產品不僅有著廣闊的市場前景,對人們的生活帶來很大改變,而且創客運動所引起的創新風潮將形成一種文化,深刻地改變人們的思維方式。

  可以說,文化產業是“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好的舞台和最廣闊的空間,幾乎每個人都可以參與,文化和財富在這裡相互轉換,創業和創新在這裡水乳交融,這正是這個時代的特點。一方面,就創業而言,文化知識、文化遺產、文化創意往往是創業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源泉,它俯拾皆是,隻需要眼光和融入能力。不僅僅是專門的藝術家、理論家可以進行創業,即使是一般的民眾,也能在豐厚的文化土壤裡汲取養分,而開始自己新的生活和工作歷程。這種情況比比皆是。據統計,80%以上的文化產業產品來源於對文化知識的重新認識和生產化改造。以日本為例,1995年日本有610萬人在文化產業就業,這在日本的所有產業就業中佔約9.6%﹔在1990年至1995年間,文化產業的就業人數增長了5.3%,而在日本所有產業隻增長了3.6%。在東京文化產業的就業佔15.4%,這比日本的平均就業率9.6%高出很多。再看英國,1996年大約140萬人在文化產業就業,比1991年增長了14%,相較而言總體就業隻增長了3%(注:有關數據引自林拓、李惠斌、薛曉源《世界文化產業發展前沿報告(2003-2004)》第214-217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由此可見,文化產業極富活力,能有力推動創業就業。所以,隻要主動去挖掘我們的文化資源,就可以投入“文化+”的創業。另一方面,就創新而言,它既包含著技術的創新,也包含著設計的創新、流程的創新、銷售方式的創新,在這裡一以貫之的就是文化。原來我們講文化與科技是助力產業騰飛的鳥之兩翼、車之兩輪,而今天的很多新產品給我們的啟迪是,文化與科技在其中高度融合、互為表裡,貫穿於產品的研發、定型和市場。今天人們的消費習慣與往常相比,已發生很大變化。“麗莎﹒尤斯塔羅曾分析過文化的‘市場滿足’和市場的‘文化滿足’。她由此看出了雙向的發展:一方面,很明顯,‘高層’文化正變得日益商業化和日常化,另一方面,文化意義也侵入日常用品的生產之中。這兩個過程是同時發生的,並且構成了後現代社會總體趨勢的一部分(注:林拓、李惠斌、薛曉源《世界文化產業發展前沿報告(2003-2004)》第110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

  這種創業和創新,從長遠來看不僅可以催生新業態,解決文化產業發展問題,而且對中國傳統文化也有巨大的推動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實施“文化+”戰略,將推動更多具有創業精神和創新意識的中小企業的蓬勃發展,促使科學家、工程師、畫家、音樂家、設計師及其他社會人士加入到文化產業的創意、創業和創新中來,進一步激發文化產業的創業活力和創新能量,文化產業將迎來全新的發展前景。

 

 

  實施“文化+”戰略的主要思路

 

  隨著文化產業的爆發式增長和業態創新的齊頭並進,業態融合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過程中的優勢逐漸顯現,也為加快推進“文化+”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其中,我國相關產業的快速融合發展,為“文化+”的疊加效應提供了有力支撐,如“中國制造2025”等國家戰略的提出以及電子信息、通信、軟件、物流、金融、教育等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為文化資源的開發提供了載體,為文化信息的傳播提供了平台。騰訊、百度、阿裡巴巴等從事互聯網服務的企業,日益重視通過內容生產提升附加值和核心競爭力,並從原先的技術平台制造商、運營商和服務商,轉變為包括內容制作、提供和集成在內的綜合性文化科技型企業。阿裡巴巴推出兩期娛樂寶,收購文化中國並將其改名為阿裡影業,進入影視制作、手游等領域﹔騰訊宣布將參與推出影視大片﹔百度也收購了網絡視頻運營商PPS的視頻業務。

  更重要的是,推動中國經濟的跨業態融合發展已成為中央決策層的共識,國家各部委紛紛出台政策文件予以積極推進,為“文化+”提供了良好的宏觀政策環境。2012年,國家6部委聯合印發《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提出加強文化科技創新,增強文化領域自主創新能力和文化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2014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首次全面提出促進文化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提出將文化創意設計與相關產業的融合推動作為加快文化產業發展最為重要的著力點。文化部、央行、財政部出台《關於深入推進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見》,鼓勵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源相結合。前不久,國務院又發布了《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指出加快推進“互聯網+”發展,有利於重塑創新體系、激發創新活力、培育新興業態和創新公共服務模式,對打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增加公共產品、公共服務“雙引擎”,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實現中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在跨界融合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已具備加快推進“文化+”發展的堅實基礎,但同時也存在“文化+”融合意識有所偏差、“文化+”融合范圍相對較窄、“文化+”融合模式略顯單一、跨業態發展面臨體制機制障礙、跨界融合型人才嚴重匱乏等問題,亟待加以解決。對照世界先進地區的文化及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經驗,為加快推動“文化+”發展,我們提出如下總體思路:

  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促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新型文化業態,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為基本路徑,進一步發揮文化創意和科技創新在文化產業發展中的主體支撐和帶動引領作用,大力拓展文化與經濟社會各領域融合的廣度和深度,優化創新創意體系、激發創新創意活力,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更好地為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服務,為擴大國內需求、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服務。

  結合“文化+”的探索實踐,根據“文化+”融合發展對產業的創新模式、體制機制、政策環境、技術平台、人才培育等方面的現實需求,建議著力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強頂層設計,全面深化改革

  形成宏觀層面“文化+”的頂層設計,界定符合文化及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合理范圍,探索實施推動文化跨界融合的立法促進戰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促進形成科學合理的文化市場格局。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化產業融合相關政策,各地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加快制定相應的配套保障措施,要著力創新體制機制,綜合運用產業、稅收、財政、金融等手段,為文化與相關產業的有序融合和健康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支持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經營。支持龍頭企業、重點項目以創新創意為動力,不斷提高研發生產和市場開拓能力。大力扶持中小微型文化企業,使其成為“文化+”創新、創業的重要主體。進一步利用產業集聚效應引導傳統文化產業與其他高科技產業、新興媒體及創意設計產業有機結合。

  (二)完善創新模式,催生融合引擎

  在產業外延不斷拓展和全產業鏈延伸的基礎上,以科技進步和技術研發創新提升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附加值,加強商業模式、管理模式、運營模式、服務平台創新,推動文化產業發展模式從單一創新模式向綜合創新生態體系延展。加強新興業態的細化創新和特色文化產業的發展。保持產業的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充分發展基於特色文化資源而形成的特色文化產業,不斷在細分市場中探索新的業態和模式。更加注重推動文化在全產業鏈條上與制造業、金融業、建筑房地產業、軟件業、休閑旅游業等其他產業的交融,培育更多文化新興業態,催生更多產業發展的新引擎。

  (三)升級市場體系,優化服務平台

  完善“文化+”綜合服務平台建設,為不同的行業主體跨界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技術、貿易和投融資服務,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從整體上推動產業的良性發展和優化升級。進一步推動文博會、文交所、文化產業投資基金、對外文化貿易基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等國家級平台的升級發展,加快構建國家級文化產業綜合服務體系。加大面向“文化+”及相關產業的普惠性公共技術和服務等各類平台的建設力度,為融合產品的原創研發、創新技術應用提供便捷、有效、低成本的公共技術服務,提高研發等環節的文化含量。依托各類文化產業園區和基地,加快培育和支持發展文化創客空間,提倡和豐富創客文化,為各類人才加入文化創客行列提供最優的創意創新創業平台和良好條件,有效激發全社會的文化創造活力。注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平台的建設,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司法保護、行政執法、行業自律三結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強化完善文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結合的管理機制,有力保障文化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四)擴大對外交流,增強競爭能力

  文化制造能力和傳播能力,影響著文化的流向,並將決定文化產品與服務在區域、國家和世界上的影響能力。在經濟轉型期,文化貿易的發展是擴大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市場空間、促進文化產業升級的重要途徑。要以全球化的視野推動對外文化貿易的開展,以經濟手段和市場力量進一步帶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提升國家軟實力。不斷增強企業的國際化經營能力,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加快走出去的步伐,通過收購、控股、合作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文化企業和中介機構。熟悉掌握國際文化貿易規則,通過交流、合作、貿易等方式,學習借鑒西方跨國文化集團的經營管理模式,在研發、生產、銷售等方面提高國際化水平,參與全球資源和價值鏈整合。既要發揮一批大型集團的優勢,突破一批關鍵技術、共用技術瓶頸,又要發揮中小企業的市場敏感性,開發新的文化產品貿易模式。加快文博會國際化、市場化、專業化發展步伐,建設好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鼓勵社會組織、中資機構等參與海外文化中心建設,承擔人文交流項目。開展對外文化貿易創新試點,為文化企業提供更好的國際文化貿易服務和連接國內外市場的產品展示及交易機會。

  (五)培養復合人才,加強制度保障

  文化產業跨界融合將催生文化、傳媒、管理、經濟、藝術、科技等跨學科研究,為優化主要專業和交叉學科、新興學科成長提供沃土。推動實施復合型人才扶持計劃,加強文化創意復合型人才的需求分析與預測,探索建立面向未來的人才需求定期發布制度,健全符合創意和設計人才特點的使用、流動、評價和激勵體系,編制復合型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人才培養專項規劃。加大“產學研”合作教育、“雙導師”制、學校與科研院所、企業聯合培養力度,探索文理互通跨校聯合、跨國交流等新型文化產業創新型人才培育模式。建立文化創意人才資質認證體系,形成人才培養和培訓體系、人才流動、使用和管理制度,加強高端創意、文化金融、文化會展、市場運營管理等創新型、外向型、復合型文化人才的培養,優化人才結構和發展環境,形成人才聚集高地,推動創意階層崛起,為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強大的人才保障。

  (作者系國務院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