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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文化業態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
發布時間:2017-03-21 16:01 來源: 編輯:產業發展司
信息來源: 2017-03-21
  自2015年我國首次提出“供給側改革”後,這一議題便成為我國經濟領域的“高頻詞匯”。高層密集發聲的同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幕也正在拉開,政策接連落地。全國政協委員、保利集團董事長徐念沙表示,目前,文化產業正在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加快文化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培育新型文化業態,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正是推動文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徐念沙建議,要構建文化產業新業態,一是健全市場秩序,優化文化新業態企業發展環境。一方面,要做好文化新興業態的監管分工工作,構建職責清晰、分工明確的跨部門協作機制﹔另一方面,要深入研究科技發展趨勢和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規律,做到科學監管、創新監管,跟上文化產業創新發展的步伐。二是強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創意,提升文化科技力量。首先,由於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涉及面廣、新業態多,所以應在戰略布局上有的放矢、突出重點,推動文化領域共性技術、文化產品生產服務技術、文化傳播信息技術等實現突破,搶佔產業制高點。其次,推動各領域企業、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金融機構與文化企業的戰略合作,形成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資”合作新機制。最後,加強文化創意開發與轉化,鼓勵企業構建文化創意研發中心,推動文化元素植入科技產品,建立完善的創意與研發對接機制,充分發揮文化創意與科技創新的互動作用。三是以人為本,完善人才培養機制、人才激勵機制和人才引進政策。在完善文化新業態人才培養機制方面,一方面要引導教育貼近企業,另一方面要鼓勵企業開展教育。通過產業基金、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大型文化企業發展教育事業,推動企業與高校及科研機構聯合培養文化新業態高端人才。通過引導教育貼近企業、鼓勵企業開展教育的方式,逐步建立教育培訓和崗位實踐相結合的文化創意產業人才培養機制。來源於:中國企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