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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舉辦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決賽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3-06-05 14:42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3-06-05

  辦藝函〔2013〕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解放軍總政宣傳部藝術局:

     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預賽已經結束。現將參加決賽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屆比賽由文化部、山東省人民政府主辦,文化部藝術司、山東省文化廳、日照市人民政府、臨沂市人民政府承辦,定於2013年6月29日在山東省日照市、臨沂市舉行。

   二、經預賽評委會錄像評選,共從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部隊系統、中直院團,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報送的687個作品(獨舞、雙人舞和三人舞作品282個,群舞作品405個)中,評選出進入決賽的作品181個,其中獨舞、雙人舞和三人舞作品79個,群舞作品102個(詳見附件1)。

   三、比賽及有關要求:

   (一)決賽分獨舞、雙人舞、三人舞項目組和群舞項目組兩組進行。

   (二)為保障比賽順利進行,參賽作品均採用簡單硬景及燈光。

   (三)比賽期間一律不得更換參評作品和演員,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四)獨舞、雙人舞、三人舞作品時間不得超過7分鐘﹔群舞作品時間不得超過8分鐘。群舞演員不得超過24人(如果個別優秀群舞節目在人數上有所突破,需經評委會集體提出建議,由組委會批准方可)。

   (五)參賽作品伴奏光盤一律由參賽者或參賽隊伍保管,走台和正式比賽前交給舞台監督。光盤上須注明參賽組別、節目名稱和主要演員、編導姓名。比賽期間如因伴奏光盤出現故障影響成績,責任自負。

   四、獎項設置:

   (一)獨舞、雙人舞、三人舞項目組

   設創作一等獎1個,創作二等獎3個,創作三等獎5個,優秀獎若干﹔表演一等獎1個,表演二等獎3個,表演三等獎5個,優秀獎若干。

   等次獎頒發獲獎證書、獎杯和獎金,獎金分別為2萬元、1萬元和5000元。優秀獎頒發獲獎證書。

   (二)群舞項目組

   設創作一等獎1個,創作二等獎3個,創作三等獎5個,優秀獎若干﹔表演一等獎1個,表演二等獎3個,表演三等獎5個,優秀獎若干。

   等次獎頒發獲獎證書、獎杯和獎金,獎金分別為3萬元、2萬元和1萬元。優秀獎頒發獲獎證書。

   (三)組委會可根據比賽特殊情況決定是否增設組委會特別獎或評委會特別獎,名額從嚴把握。

   五、費用:

   參賽人員一切費用自理。比賽期間,組委會將給予參賽人員一定的食宿補貼。

   六、前站工作會議:

   (一)定於2013年6月9日在山東省濟南市舉行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前站工作會議(報到時間為6月8日),研究確定比賽具體日程、場次安排、抽簽走台等事宜。請決賽入圍隊伍派1人參加此次會議。

   (二)請參會人員填寫前站工作會議回執單(附件2),並於2013年6月6日前傳給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前站工作會議會務組。會務組將在當地火車站或附近機場設接待站,接參會人員到駐地。

   (三)參會人員往返交通費自理,在濟南期間的食宿由組委會負責。

   聯系人:李長海

   辦公電話及傳真:0531-81693952

   手機:13906417776、18615629591

   請各地文化行政部門高度重視入選作品,為創作人員提供便利條件,組織力量做好作品的加工、提高工作,力求在比賽中取得好成績。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屆全國舞蹈比賽決賽入圍名單

           2.前站工作會議回執單

  

  

                                                                        文化部辦公廳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