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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曲舞台務以表演為中心
發布時間:2013-11-06 12:06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3-11-06

胡芝風

   

  

  舞台表演藝術要以表演為中心,編劇、導演、音樂、舞美都要為表演服務。 

  戲曲的聲腔藝術給人以獨特的美感,但是,現在有的文戲演員有重唱輕舞的傾向,不講究身段美感和舞蹈化,削弱情感傳達的感染力。其中原因,有演員基本功的問題,也有導演的問題。以京劇四大名旦、四大須生等前輩為例,無不重視基本武功和毯子功的訓練,並在身段美和舞蹈化上下功夫,人物形象塑造鮮明生動,讓觀眾從視覺、聽覺的全方位美感中享受藝術。 

  戲曲藝術講究寫意摹情,即以精煉之筆勾勒物之神意。古典美學原則是貴虛無、重意象境生於象外。戲曲舞台用景應該簡約,要最大限度地給表演以空間,也給觀眾以聯想的空間。有的戲布景過於寫實,片面追求大場面、高台階等大制作,以致縮小了演員的表演區,妨礙表演藝術的發揮。演員穿厚底靴、長裙上下台階,步履困難,有的大斜坡很陡,演員站穩不易,要舞蹈更困難﹔有的布景過分繁雜奢華,與演員搶戲,喧賓奪主。舞台當然要發揮燈光的作用,但如果過分強調寫實性和獨立審美,燈光或太暗,或變化太頻繁,反而弄得演員很難適應。大制作即便給觀眾帶來現場的興奮,也不過是一時的視覺刺激,起不到感動心靈的作用。 

  戲曲服飾講究寓露於藏,藏中透露。歷代藝人創造了結合水袖、髯口、帽翅、辮子、羅帽、翎子、靴子、袍帶、鸞帶、長裙、絲套等服飾的技巧基本功,舞蹈時,服飾與身段構成流動線條美,強化人物的心緒。現在有些戲的服飾設計,一種是盲目採用式的服飾,另一種過分強調考證歷史真實,還古代生活服飾原樣,取消了水袖、髯口、翎子等,剝奪了戲曲服飾的一大功能——“可舞性,使表演無可施,削弱了人物性格鮮明性的同時,也削弱了觀賞性。 

  戲曲的人物造型,包括面部的俊扮、丑扮、臉譜等,用來隱喻和象征表演者對人物的審美評價:贊揚美的事物和心靈,批判有缺點的人物,評價忠、奸、善、惡等品性。現在有的古代戲,採用全部俊扮不勾臉,顯得單調,更主要的是消減了人物個性。裝扮應該因劇種而宜、因戲而宜、因角色而宜。 

  二度創作的總設計師是導演。戲曲作為綜合性表演藝術,導演必須具備多種知識才能,要比別人對劇本有更深的分析能力。導演要構思舞台節奏總譜,張弛有致﹔要預見未來舞台的視覺形象與聽覺形象、舞美的意蘊等,乃至對觀眾的審美反饋等也要有預計。戲曲導演雖然不一定要會演戲,但必須掌握戲曲的美學精神以及戲曲舞台程式和表演的常識。 

  戲曲導演無論怎樣創新,戲曲舞台以表演為中心,必須以塑造人物形象為宗旨。有的導演把戲曲的歌舞演故事簡單化為頻繁的外插群舞。戲曲傳統表演中原本就有群舞的程式,比如手持水旗、風旗、火旗、雲片、花束等圖案標記,代表水神、花神、風神、火神、雲神等,這種傳統舞蹈身段,不喧賓奪主,裝扮與劇情相協調,運用歌和舞等藝術手段來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憑角色的歌舞化演故事,而不是靠群體插舞。而現在,有的戲過量地加插群舞,游離規定情境,干擾、淹沒了主演的表演,影響戲劇沖突的進展。 

  戲曲化不僅指某行為動作的舞蹈,無論古代戲還是現代戲,戲曲化身段的內涵包括身形姿態的韻律化和肢體舞姿。生活動作提煉、夸張、變形、美化為戲曲的身段,達到變其形而傳其神的藝術效果。導演對舞台上的一切藝術形式如音樂、服飾、道具、布景、燈光等的運用,都必須為烘托表演、塑造人物和戲劇沖突服務。

  《人民日報》(2013年08月20日,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