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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藝函〔2013〕5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
根據《文化部關於扶持全國曲藝、木偶戲及皮影戲優秀劇(節)目的通知》(文藝函〔2013〕1302號)精神,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推薦,文化部組織專家對申報的曲藝、木偶劇及皮影戲劇(節)目進行了認真評審,共評選出25個大型、8個中型和51個小型曲藝、木偶劇、皮影戲優秀劇(節)目(評審結果見附件1)。現將評審結果予以公布,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評選出的曲藝、木偶劇、皮影戲優秀劇(節)目,文化部將按照大型劇(節)目26萬元/台、中型劇(節)目20萬元/台、小型劇(節)目15萬元/台的標准給予資金資助。上述各項資助金額中的60%用於作品的傳承加工修改、40%用於作品的宣傳推廣演出。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要督促受資助單位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對文化部資助資金要專賬核算、專款專用。
二、文化部藝術司、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將與受資助單位及其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簽訂《全國曲藝、木偶劇及皮影戲優秀劇(節)目創作生產責任合同書》(附件2,下稱“《合同書》”)。《合同書》以函件方式簽署,由受資助單位及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簽字、蓋章後寄回文化部藝術司簽訂。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文化部網站(www.mcprc.gov.cn)查詢、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1.全國曲藝、木偶劇及皮影戲優秀劇(節)目扶持評審結果
2.全國曲藝、木偶劇及皮影戲優秀劇(節)目創作生產責任合同書
文化部辦公廳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