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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4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1-13 09:14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4-01-13

辦藝函〔20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示我國美術創作研究取得的豐碩成果,進一步加強全國美術館收藏研究工作,加強對當代美術創作的引導,切實提升美術館的公共文化服務能力,使更多優秀美術作品能夠惠及群眾,文化部於2014年繼續組織開展“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現將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宗旨和目標 

  堅持“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展示國家美術收藏和學術研究取得的豐碩成果,加強對當代美術創作的引導,鼓勵國有美術館提升研究和收藏水平,全面提高美術館公共文化服務的質量和水平,逐步推動美術館藏品固定陳列展覽制度,鼓勵優秀藏品展覽走進基層,促進國家美術資源共享,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糧。 

  二、參展單位 

  首批國家重點美術館,以及其余全國范圍內各級國有美術館(含美術名家紀念館)。 

  三、展覽要求 

  (一)各美術館在20148月至11月期間舉辦的館藏精品展覽,展覽時間不得少於30天。 

  (二)展覽應具有鮮明的學術主題,參展作品應以各館自有藏品為主,能夠充分體現美術館發掘藏品資源進行研究、展示和推廣的成果。展覽舉辦同時,應配合展覽內容,舉辦學術活動和豐富的公共教育和推廣活動。 

  (三)特別鼓勵美術館藏品資源共享,鼓勵美術館之間的藏品交流展覽,鼓勵藏品資源豐富的美術館到西部及少數民族地區或藏品資源相對較少的美術館舉辦藏品巡展,鼓勵美術館藏品展覽走進基層。 

  四、申報及評選 

  (一)首批國家重點美術館原則上必須參與項目申報,此活動將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國家重點美術館年檢考核內容。 

  除國家重點美術館外,凡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國有美術館均可自願參與2014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的項目申報。 

  (二)涉及美術館藏品交流、巡展的項目,以展覽策劃實施單位為主進行申報,申報時需提供本單位與相關合作單位簽訂的合作協議或意向書。 

  (三)申報單位需認真填寫《2014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項目申報書》(見附件),並根據申報書要求提供相關文字及圖片資料(該申報書可從文化部官方網站www.ccnt.gov.cn下載)。每單位申報項目數為1個,於2014320日前將申報資料報送至所在省(區、市)文化廳(局)。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負責本地區展覽項目申報的組織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各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完整﹔並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推薦,原則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項目不超過5個。 

  (五)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將本地區推薦的展覽項目申報資料通過郵寄方式統一報送至文化部藝術司,並同時將申報資料電子版發送到指定的郵箱。報送日期截至2014330日(以當地郵戳為准)。 

  文化部藝術司委托全國美術館專業委員會負責本次申報工作的收件工作。報送地址及聯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五四大街1號,全國美術館專業委員會﹔郵政編碼:100010﹔收件人:溫錚﹔聯系電話:010-64008546﹔電子郵箱:zwh5401@163.com。(郵件外部注明“申報材料”字樣) 

  (六)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所屬美術館、國家重點美術館可直接向文化部藝術司進行申報,每館限報1個項目,不佔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項目指標。 

  (七)文化部藝術司組織專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的申報項目進行評選。入選項目將納入《2014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目錄》,由文化部向社會統一發布。展出季活動期間,文化部藝術司將對部分入選項目的展覽情況進行實地考察。展覽季活動結束後,根據入選項目的展覽效果和社會反響,評選出優秀展覽項目,給予獎勵性補貼,並對於在此次活動中組織工作表現突出的文化廳(局)予以表揚。 

  五、宣傳工作 

  凡納入《2014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活動目錄》的入選項目,在展覽及相關活動中需標注“文化部2014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標識。由文化部對入選項目進行統一的宣傳和推廣,並對展覽成果進行匯集。同時,充分調動各地及參展單位的宣傳資源,全方位、多角度、有節奏地做好宣傳工作,使展出季活動形成強勁聲勢和廣泛影響。 

  六、文化部藝術司聯系方式 

      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1號友誼賓館 

      編:100873 

  聯 系 人:文化部藝術司文學美術處  劉冬妍     

  聯系電話:010-59881764,傳真:010-59881332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全國美術館館藏精品展出季項目申報書》 

   

   

                                                   文化部辦公廳 

                                                    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