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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舉辦第七屆中國京劇藝術節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4-08-06 14:35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4-08-0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總政治部宣傳部藝術局,中國國家京劇院: 

  為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全面展現近年來我國京劇藝術繼承與創新的優秀成果,展示劇目生產和人才培養的最新成就,更好地推動京劇保護與扶持工作,文化部決定與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舉辦第七屆中國京劇藝術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承辦單位 

  主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天津市人民政府 

  承辦:文化部藝術司、天津市文化廣播影視局 

  二、時間、地點 

  20141110日至1122日,天津。 

  三、主要內容 

  1.舉辦京劇新劇目展演。展演以第六屆中國京劇藝術節以後創作的現代戲、新編歷史劇和具有鮮明創新意識、經過重大整理改編的優秀傳統戲為主,參演劇目須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統一,弘揚優秀傳統文化,體現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堅持真、善、美的藝術追求。 

  第七屆中國京劇藝術節不設獎項,不進行評獎。為更好地發揮藝術評論對京劇創作的引導作用,展演期間,將邀請專家組成觀演評論小組,定期召開研討會對參演劇目進行點評,以權威專業、嚴肅認真的文藝評論提升劇目創作演出水平和觀眾鑒賞能力。 

  2.邀請相關京劇或天津本地地方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參加京劇藝術節祝賀演出。 

  3.開展京劇下基層等惠民演出活動。 

  四、參演劇目申報事項 

  (一)申報范圍 

  國家重點京劇院團、省級重點京劇院團及其他各種體制京劇藝術表演團體(含民營)均可申報。 

  (二)申報程序及數量 

  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向其所在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交劇目材料,由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匯總後統一報送文化部,申報數量為13台(須注明推薦順序)﹔總政治部宣傳部藝術局、中國國家京劇院及中央戲劇學院、中國戲曲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可直接向文化部申報,數量為1台。 

  (三)申報材料 

  劇本、光盤、節目單各2份,《第七屆中國京劇藝術節參演劇目申報表》(由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填寫並加蓋印章)1份。 

  參演劇目申報截止日期為2014831日,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請使用郵政快遞EMS)。 

  五、工作安排 

  1.文化部藝術司組織專家對申報劇目進行審看和遴選,入選劇目名單報部領導審定後於9月中旬通知各地。 

  2.參加第七屆中國京劇藝術節的各項費用由參演單位自理,主辦單位將給予適當補助。 

  六、聯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1號友誼賓館3號樓 

  郵編:100873 

  聯系人:文化部藝術司戲劇曲藝處  許浩軍、陳 

  聯系電話:010-5988177259881766 

  傳真:010-59881773 

  電子郵箱:xjqyc2012@163.com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文化部政府網站(www.mcprc.gov.cn)藝術司子站查詢、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七屆中國京劇藝術節參演劇目申報表 

   

                                                    文化部辦公廳 

                                                    201486 

    

抄送:中央戲劇學院、中國戲曲學院、上海戲劇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