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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公布“中華優秀傳統藝術傳承發展計劃”2016年度戲曲專項扶持入選項目名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6-17 14:18 來源: 編輯:藝術司
信息來源: 2016-06-17

 

辦藝函[2016]227

 

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公布“中華優秀傳統藝術傳承發展計劃”2016年度戲曲專項扶持入選項目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廣播電視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國家京劇院:

    根據《文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中華優秀傳統藝術傳承發展計劃”2016年度戲曲專項扶持工作的通知》(辦藝函〔201686號)精神,經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及有關單位申報推薦,文化部組織專家認真評審,在公示後確定了“中華優秀傳統藝術傳承發展計劃”2016年度戲曲專項扶持入選項目名單。現將名單予以公布,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使用各項資助經費。文化部對所有入選項目按照辦藝函〔201686號文件內規定標准給予經費資助。請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監督所屬各項目實施單位嚴格管理文化部撥付的資助經費,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確保資金使用方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按時完成項目實施工作。各項目實施單位要嚴格按照辦藝函〔201686號文件規定,按時保質完成項目實施工作。“名家傳戲——當代京劇、地方戲曲名家收徒傳藝”工程授課工作須於20161231日前完成並錄制匯報演出光盤﹔“國家重點京劇院團創作扶持”項目須於20171231日排練上演完成﹔“昆曲傳統折子戲錄制”及“地方戲曲劇種文獻、資料數字化影像化保存”項目須於2017331日前完成。以上項目完成後需由項目申報單位向所在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提交經費使用報告,由所在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統一報送文化部。

    文化部將對上述項目實施和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抽查和驗收。

    三、加強信息交流。各省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承擔項目實施單位的指導和協調,督促實施單位在項目完成後及時報送結項申請和經費使用報告。項目重大進展情況請及時報送文化部藝術司。

    聯系人及電話:文化部藝術司陳珺,010-5988176659881332(傳真)﹔電子郵箱:xjqyc2012@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部網站(www.mcprc.gov.cn)“通知公告”欄查詢、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中華優秀傳統藝術傳承發展計劃”2016年度戲曲專項扶持入選項目名單

 

 

                                  文化部辦公廳

                                   201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