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發展動態
第 18 期
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改革指導處
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學院改革發展研究中心 2011年11月3日
※要聞摘報※
李長春在中央黨校作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的報告
11月2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在中央黨校作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報告。劉雲山、劉延東、李源潮、馬凱、陳奎元等中央領導同志出席報告會。李長春強調,學習領會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要牢牢把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這一主線,牢牢把握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這一根本任務,牢牢把握創作生產更好更多精神文化產品這一中心環節,牢牢把握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兩手抓”這一基本思路,牢牢把握改革創新這一根本動力,牢牢把握人才隊伍建設這一基礎性工程,牢牢把握加強和改進黨的領導這一根本保證,不斷加深對全會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新舉措的理解,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決策部署上來。(來源:新華網北京11月2日電)
中央宣講團全國巡講 深受各地群眾歡迎
近日,中央宣講團在北京、天津、河北、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寧夏、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地舉行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報告會。各地干部群眾一致表示,報告會對實踐工作具有很強的指導意義,一定要把全會的精神貫徹落實到以後的工作中去,以實際行動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來源:綜合人民網、新華網近日報道)
※部委動態※
國家稅務總局將制定進一步支持文化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
11月1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稅務部門將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抓緊研究制定進一步支持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國家稅務總局表示,稅收在促進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中肩負著重要職責。在促進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過程中,稅務部門要加強對各項政策措施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同時要實行跟蹤問效,及時掌握落實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完善的意見和建議。(來源:綜合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
新聞出版總署與甘肅簽署合作協議
11月3日,新聞出版總署與甘肅省人民政府在蘭州共同簽署《關於促進甘肅新聞出版業繁榮發展協議》。根據協議,未來5年雙方將共同推進甘肅省新聞出版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支持甘肅省加快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實施進度,2012年實現甘肅省行政村農家書屋全覆蓋,支持甘肅民族出版事業跨越式發展,實現民族地區黨報黨刊開展互聯網出版、民文手機報刊等業務。推動甘肅打造大型新聞出版傳媒集團和西北地區印刷產業基地,支持甘肅新華物流園區及圖書物流配送網絡管理平台建設,構建現代供應鏈系統、健全出版物物流標准體系。營造良好環境和服務平台,支持甘肅新聞出版“走出去”,參與各類國際國內出版展會,拓展新聞出版產品和服務出口。(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11月4日訊)
※地方動態※
海南省工商局出台措施支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
近日,海南省工商局出台十四條措施支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據了解,海南將放寬文化企業集團登記條件,組建文化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由5000萬元放寬到2000萬元、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和由1億元放寬到5000萬元、子公司由5家放寬到3家﹔下放文化企業登記權限,各市縣工商局可直接辦理登記注冊,允許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以特色旅游、地方風情文化、民俗文化為特點的文化經營活動﹔原文化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或原非公司類企業法人改制為公司類企業法人的,允許在原有名稱基礎上直接加“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樣,以保留原有單位品牌價值﹔鼓勵支持原有文化資源企業特別是國有文化資源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資源整合和企業重組,在改制登記時,對採取整體改制、分立、合並等方式進行的,簡化登記手續﹔放寬股東人數、注冊資本比例限制。(來源:南海網11月1日訊)
山西忻州全面完成文化體制改革任務
近日,山西忻州市文化體制改革工作任務全面完成。據了解,截至10月底,已經完成了市縣兩級“三局”合並任務﹔組建了市縣兩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市縣兩級實現了“兩台合並”、“兩局分離”﹔市縣兩級完成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三項制度改革﹔市縣兩級電影公司、電影院和國有文藝院團轉企改制全面完成,市級黨報黨刊發行機構改革任務全面完成﹔市級非時政類刊物《五台山》雜志社基本完成轉企改制﹔廣電網絡整合完成了階段性目標任務。(來源:忻州日報11月3日訊)
※一家之言※
深化文化體制改革需打破法制建設薄弱瓶頸
近日,《法制日報》發表文章指出,隨著我國文化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文化法制建設的瓶頸也愈發凸顯。北京大學中國立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石東坡認為,當前文化立法還很薄弱:一是立法理念有待更新,要進一步強調文化立法本質上是保障我國公民文化權利﹔二是立法空白亟待消除,新興媒體、網絡空間的網絡監管立法還存在嚴重不足﹔三是立法結構有失均衡,已有文化法律規范性文件效力等級較低,缺乏上位法。對於今後一個時期的文化立法,石東坡建議,要充分發揮中央和各地文化立法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政府文化建設與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廢、改、立,加大公共文化服務保障立法力度,積極推動文化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律化。(來源:法制日報11月3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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