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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發展動態第351期
發布時間:2015-04-10 09:15 來源: 編輯:政策法規司
信息來源: 2015-04-10
改革發展動態

351

文化部政策法規司改革指導處

中國經濟網文化產業資訊部                             2015年4月7

 

 

部分省(區、市)文化產業類資金情況匯總(下)

上接第349期。

※山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山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規定,該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是政府鼓勵投資且能夠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文化產業領域,明顯提升山東文化產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具有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文化產業項目。其重點支持范圍為:動漫、數字內容等新興文化產業項目﹔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化娛樂、工藝美術、文藝演出、文化旅游等文化產業的技術改造升級項目﹔文化創意產業孵化器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出口項目﹔代表山東文化水准並可產業化運作的文化藝術、影視節目等內容生產和品牌打造項目﹔富有地方傳統特色的文化資源產業化開發利用項目﹔對山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項目的獎勵﹔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項目。

該專項資金主要採取項目補貼、股權投資、貸款貼息和獎勵的方式進行資助,並積極探索資金有償使用方式。項目補貼與貸款貼息原則上不重復支持同一個項目。對具有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重點項目,可視情況分年度給予支持。

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由項目承擔 單位按隸屬關系報行政主管部門,由主管部門對所報材料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後,向同級黨委宣傳部門和財政部門申報。沒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承擔單位,向黨委宣傳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時申報。山東各市黨委宣傳部、財政局要根據本省文化產業發展規劃,對申報單位的申報資格、申報材料等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的項目,提出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於每年4月底前聯合上報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級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報主管部門,經主管部門審核後報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沒有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承擔單位,直接報省委宣傳部,同時報省財政廳。

2015年山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河南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河南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實施細則》規定,河南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分為貼息資金、補助資金、獎勵資金。取得金融機構貸款資金的文化產業項目,可申報貼息資金﹔以社會資金、自有資金和地方政府投入為主的項目,可申報補助資金﹔已經形成產業規模,且產生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文化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可申報獎勵資金。

該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科技含量高、成長性好的新興文化產業項目﹔輻射帶動作用強的文化產業項目﹔地方特色突出、代表河南形象的著名文化品牌和文化精品產業項目﹔文化含量高、產業價值大的重點文化旅游產業項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獲得國家級獎勵的文化產業項目。

據悉,河南省文產辦於每年10月31日前下發下一年度專項資金申報通知,12月31日前結束受理上報工作﹔下一年度3月31日前完成項目考察、論證、評審工作。

2015年河南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河南省新型文化業態發展專項資金※

據《河南省新型文化業態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規定,河南省財政在原扶持動漫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基礎上,擴大規模和支持范圍,2014—2018年設立新型文化業態發展專項資金。

該專項資金主要支持以下范圍的文化產品和服務採用新的技術模式、新的商業模式、新的產業融合模式建立和發展的新型文化業態,主要包括:

動漫游戲及軟件設計:支持以動漫圖書、報刊、電影、電視、音像制品、舞台劇和新媒體動漫等形式開展的優秀原創動漫產品的創作生產,支持版權貿易、授權經營、成品出口、境外參展等形式的動漫產品和服務出口,支持技術研發及軟件設計服務平台、展銷平台等重大動漫項目建設。

數字內容服務:支持為網絡、移動終端提供內容支撐的文學藝術數字產品、網絡手機游戲、數字娛樂、文化產品數字展示交易平台等文化內容服務業建設。

文化創意、新型文化休閑娛樂、新型演藝:支持具有創新性、文化價值高、產業價值大的文化創意項目,支持新技術、新內容、新形式、新手段的文化休閑娛樂、演藝項目。

中央和省政府確定支持的其他新型文化業態。

該專項資金主要採取資金獎勵、項目資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同一項目原則上隻採取一種支持方式。

2015年河南省新型文化業態發展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河南省省級高成長服務業專項引導資金※

《河南省省級高成長服務業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使用范圍主要是:現代物流業、信息服務業、金融業、旅游業、文化產業等高成長性服務業﹔健康服務業、教育培訓產業、商務服務業、養老及家庭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等新興服務業﹔商貿流通等傳統支柱服務業轉型升級。對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服務業建設項目、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領軍企業和重點項目、國家級和省級服務業產業園區、省級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商務中心區和特色商業區建設等,優先重點支持。

根據《關於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省級高成長服務業專項引導資金扶持文化產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2015年度河南省省級高成長服務業專項引導資金扶持文化產業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優先用於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文化產業扶持政策,重點支持發展勢頭好、輻射帶動作用強、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顯、有本地特色或前景廣闊、新興的文化產業項目。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促進社會資本投入文化產業。

該專項資金的使用採取補助、貼息、獎勵的方式;分為補助資金、貼息資金和獎勵資金。

2015年湖北省扶持優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湖南省文化產業引導資金※

《湖南省文化產業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該引導資金的支持方向為: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支持文化產業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好的大型文化企業、成長性好的中小文化企業以及其他文化產業領域予以支持。

該引導資金主要採用項目補助、貸款貼息(費)、保費補貼和資本注入等支持方式。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對一個項目隻安排一次,不以多種方式重復支持同一個項目。

每年7月起研究下一年度引導資金安排方案,除需要按進度撥付、據實結算及預留部分不可預見性支出外,引導資金應在當年6月底前下達。

2014年9月25日,湖南省文化廳《關於2015年度湖南省文化產業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下發。根據該通知,2015年度湖南省文化產業引導資金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2014年11月15日。

※廣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廣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規定,該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新聞出版發行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文化信息傳輸服務、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工藝美術品的生產、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文化用品的生產、文化專用設備的生產等。優先支持以下項目: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以及符合國家和省文化產業發展規劃的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區,並且市場前景較好,市場容量較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較好的項目﹔文化與科技融合項目,文化新業態項目﹔推動核心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在國際市場上有較強競爭力的項目﹔有利於構建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引導、帶動全省文化產業發的創新項目﹔經省級以上主管部門評選認定的文化產業基地和園區的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省級重大文化交流交易活動。有關文化產業發展的重大宣傳推介活動及項目評審論證等相關管理費用,經審核後可據實從中列支。

該專項資金採取專項補助、貼息、獎勵等三種資助方式,逐步探索實施股權投資方式。對同一項目當年省財政資金不重復安排資助。

該專項資金審批實行年度安排總體計劃及具體實施項目復式審批制度。項目申報採取逐級申報、擇優推薦的方式。

2015年廣東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包括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自治區財政廳確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領域。

該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包括項目補助、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績效獎勵、自治區財政廳確定的其他方式。

2015年2月10日下發的《關於申報2015年度自治區本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桂財文資〔2015〕1號),2015年度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的截至日期為2015年3月2日,現已經結束申報。

※海南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海南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為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培育骨干衛華企業、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省政府認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領域。

據悉該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為項目補助、貸款貼息、補充國家資本金、保費補貼、績效獎勵、經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支持方式。

海南省文化辦根據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和文化產業發展需要,會同省財政廳於每年7月底前印發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和申報通知。

2014年11月5日,海南省文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2015年度海南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擬扶持項目擬扶持項目公示》,2015年度海南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已經結束。

※重慶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重慶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包括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推進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領域。

該專項資金對符合支持條件的項目實行項目補助、貸款貼息、保費補貼和績效獎勵等多種形式。

2015年重慶市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四川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四川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和重點是:(一)對省級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程中有關費用給予補助,並對其重點文化產業發展項目給予支持。(二)對省級新組建的大型文化企業集團的重點文化發展項目給予支持﹔對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聯合、兼並、重組和股份制改革等經濟活動給予支持。(三)對納入國家和省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的重點工程和項目、國家和省文化產業園區及示范基地建設、文化創意生產、人才培養等給予支持,並注重向市縣區域、特色文化產業和新興文化業態傾斜。(四)對文化企業通過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渠道融資、上市、發行債等經濟活動給予支持。(五)對文化企業開展高新技術研發與應用、科技成果轉化、技術裝備升級改造、數字化建設、傳播渠道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等給予支持。(六)對文化企業擴大出口、開拓國際市場、境外投資等給予支持。(七)對文化產業發展重點理論課題研究給予適當支持。(八)對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事項給予支持。

該專項資金的的支持方式主要為項目補助貸款貼息、保費補貼、績效獎勵、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以及財政廳確定的其他方式。

每年9月底前,四川省委宣傳部會同省財政廳印發下一年度文化產業資金項目申報指南,明確支持重點和申報要求,組織開展項目申報工作。

2014年10月11日,四川省財政廳下發《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度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根據該通知,市(州)申報文件(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一式五份)報省委宣傳部和財政廳,省級文化單位申報文件(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一式三份)報文化廳或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7日,前逾期不受理。2015年四川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已經申報結束。

※貴州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貴州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國家和省鼓勵優先發展的文化產業項目,以及省委宣傳部為推動全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而組織開展的重要活動。

該專項資金採取貼息、補助兩種使用方式。

2015年貴州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雲南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雲南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的適用范圍是推進文化體制改革、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打造文化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平台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推進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推動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促進特色文化產業發展、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經省財政廳、省文產辦批准的其他適用范圍。該專項資金不用於公益事業性文化活動、旅游房地產、體育健身、文藝創作、公益性文藝演出、影視拍攝前期工作經費和播出獎勵等。

該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式包括股權投資、項目補助、貸款貼息、補充國家資本金、績效獎勵和經省財政廳、省文產辦批准的其他支持方式。

雲南省財政廳、省文產辦根據文化產業發展需要和專項資金使用范圍,於上一年底前聯文下發下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通知,明確下年度資金重點扶持方向,並在省文產辦、省財政廳外網發布申報通知,組織項目申報工作。

2015年2月25日,雲南省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雲南省財政廳下發《關於2015年度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事項的通知》,2015年度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截止日期為2015年3月20日,目前已經結束。

※雲南省文化企業發展創新資金※

《雲南省文化企業發展創新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該資金的支持重點為培養骨干文化企業和成長性較好的文化企業﹔推進文化企業科技創新和文化傳播體系建設﹔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促進新興文化企業和特色文化產品生產、發展的重大研究及出版、培訓、推介招商和宣傳活動﹔配套中央文化產業發展資金支持重點﹔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文化企業領域重點項目。

該創新資金支持項目分為重大項目和一般項目。重大項目是指省財政部門按照我省文化產業發展情況,針對特定區域或者特定產業組織實施的文化產業重點工程和項目,由省財政部門自上而下組織實施。一般項目是指申請單位按照本辦法所確定的支持方向自行申報的項目,由申請單位自下而上進行申報。

該創新資金支持方式包括項目補助、貸款貼息、國有資本金補助、省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支持方式。

2015年雲南省文化企業發展創新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西藏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西藏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包括文化創意孵化項目﹔網絡、動漫等新興文化業態發展項目﹔影視制作和出版發行產業化運作項目﹔非公益性大型原創精品演藝項目﹔具有地方特色文化產品研發項目﹔自治區政府批准參加的國內外重大文化產品博覽會展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大宗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出口項目﹔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和文化企業兼並重組中所發生的中介費用支出項目﹔國家和自治區級文化產業園區和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其他具有示范和引領效應的文化產業發展項目。

該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分為股權投資和無償使用兩類。無償使用方式包括貸款貼息、轉制補助、項目補助、保險補助、補充國家資本金五種。

該專項資金申請文件應於每年3月31日前報區財政廳、區黨委宣傳部,過期不予受理。

2014年10月31日,西藏自治區黨委宣傳部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下發《關於申報2015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規定各地(市)、各部門將文化產業扶持項目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檔(除證件材料外,項目文本材料請使用word版本)於2015年1月31日前報區黨委宣傳部文改辦、區財政廳教科文處,過期不予受理。

※陝西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

《陝西省省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向包括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培育骨干文化企業、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促進金融資本和文化資源對接、推進文化科技創新與文化傳播體系建設、推動文化企業“走出去”、 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文化產業發展領域。

該專項資金支持方式包括項目補助、注入資本、貸款貼息、擔保獎補、保費補貼、風險補償、績效獎勵、其他財政支持方式。

省級各部門和各市(區)、省管縣財政部門、各省屬文化企業在對申報項目初步審核、遴選的基礎上,於每年9月底前,按規定向省財政廳匯總報送本部門或本地區、本企業下年度申報項目。

2014年11月24日,陝西省財政廳下發《關於申報2015年度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其中規定紙質材料於2014年12月10日前上報省財政廳﹔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10日前。

※甘肅省文化產業發展改革專項資金※

《甘肅省文化產業發展改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使用主要採取補助、貼息、獎勵等方式。其中,補助主要用於:支持列入我省“十二五”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的重點工程和項目﹔支持重點文化體制改革轉制企業發展﹔支持成長性好和新興文化業態的產業項目﹔支持省上組織的重大文化產業活動。貼息主要用於支持具有戰略性、引導性和帶動性的重大文化產業項目﹔支持具有高技術含量、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業項目﹔支持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其它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獎勵主要用於獲得國家獎項的文化產業相關項目﹔在中央電視台、網絡和手機媒體播出並獲獎的原創影視動漫作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較大規模引入社會資本並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文化產業項目。

該專項資金申請文件應於每年6月底前報送省委宣傳部和省財政廳。

2015年甘肅省文化產業發展改革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青海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

《青海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該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能夠體現國家文化發展戰略和規劃、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文化產業政策及能夠培育新的盈利增長點的文化產業項目。優先支持促進金融資本與文化資源對接,文化企業利用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渠道融資發展的項目﹔省上確定的文化產業重點發展項目﹔國家有關部委在本省區域內實施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對經濟、稅收以及對提升民族特色文化品牌知名度、影響力等有重大貢獻的文化產業項目﹔原創性強、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文化產業項目﹔重大民營投資的文化產業項目﹔支持中小微文化企業發展。

此外,該引到資金還明確列出了文化、新聞出版產業引導資金支持范圍、廣播影視產業引導資金支持范圍和體育產業引導資金支持范圍。

該引導資金採取貸款貼息、先建後補、政府購買服務、業績獎勵、項目補貼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支持。

2015年1月30日,青海省財政廳 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 青海省體育局 青海省廣播電影電視局下發《關於申報2015年青海省文化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單位的申報材料務必於3月15日前報省級主管部門,逾期不予受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絲綢之路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專項資金※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絲綢之路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與其他省(區)、直轄市不同,該專項資金是中央和自治區安排用於區內列入絲綢之路邊疆文化長廊建設范圍的文化設施維修、專業設備購置的專項補助經費。

該專項資金的補助范圍包括縣級以上(含縣級)文化部門所管轄的文化館、文化中心、群藝館、影劇院、排練場(廳)、劇院(團)等文化單位的設施維修改造和設備更新購置﹔文化流動車的補助﹔地方文化事業其他特殊困難補助。

該專項資金的申請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015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絲綢之路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專項資金尚未開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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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鄒一鳴 成琪 責任編輯:邵希煒 高翔宇 聯系電話:010-8102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