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2日,故宮博物院團委在科研處會議室舉辦“傳薪傳馨”講座之第二講——“講工作 談體會”。法律處黃哲京副處長講述了自己學習、工作的過程,以個人的人生經歷來勉勵和鼓舞各位年輕人刻苦學習、勤奮工作。來自來自各部處的青年團員20余人參加此次講座。
談及自身成長過程,黃處長坦言自己的青年時代非常普通,和當時的大多數人一樣,先到地方“插隊”,再去參加高考,通過勤奮學習考入大學。當年,他希望學習法律專業,但是因為學校方面的緣故,以致攻讀卻是的歷史專業。畢業之後他進入一所中學教書,當過班主任,做過中學老師承擔的各項工作。就在那段日子裡,他依然不忘自己的理想,利用業余時間苦讀法律相關書籍。最終,他通過自學考取了律師職業資格證,後來調至故宮博物院從事法律工作。
作為故宮博物院最早從事法律專項工作的人,黃處長有著10年的兼職法律工作經歷,之後專職從事法律工作有近10年的時間。他主要負責起草、修改、審核各類合同.參與調解、仲裁、訴訟、法制宣傳和法律咨詢,辦理各類法律事務等.並擔任我院兼職律師,對於我院的法律事業貢獻良多。他的工作經歷為青年人展示了一位故宮人在博物館法律道路上的每一個腳印。
在談到多年的工作體會時,黃處長著重強調:要愛崗敬業,認真負責,勤政為院,工作要有主動性﹔要有快樂的工作態度,端正工作心態,能夠促進工作高效開展﹔要做事一絲不苟,注重細節工作的周到處理﹔要多思考、多總結,既要堅持原則,又要敢於發表自己的意見﹔要團結協作,克服困難,迎難而上,勇於進取﹔要善於溝通,肯於傾聽,准確、完整、及時的交流有助於工作的推動。
本次講座內容非常豐富,作為團委“傳薪?傳馨”系列講座的第二講,黃處長的人生經歷讓大家為之感動,工作體會令大家為之贊嘆。“傳薪?傳馨”系列講座力求通過故宮人講述個人經歷,為青年人的發展提供一些建議和幫助,更重要的是將他們身上的故宮人精神傳於故宮年輕人,正所謂“言傳身教,薪火相傳”。(故宮博物院團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