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黨建工作 > 統戰群工
統戰群工
文化部青年聯合會委員增補細則
發布時間:2002-11-01 13:49 來源: 編輯:張林林
信息來源: 2002-11-01

    為了規范文化部青聯委員增補的條件和程序,根據《文化部青年聯合會工作規則》的精神和實際需要,制定本細則。

    一、 被推薦增補為文化部青聯委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本人須為文化部機關或直屬單位在職人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心祖國統一事業,承認《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章程》、《中央國家機關青年聯合會工作細則》及《文化部青年聯合會工作規則》,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 3、積極參加社會主義文化建設,在本職工作或社會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原則上需為副高級以上專業職稱或副局級以上黨政職務﹔ 4、熱情關心青年和社會公益事業,甘於奉獻,在社會上和青年中有較高威信和較大影響﹔ 5、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和較強的議事能力,能代表青年在本會中認真履行有關權利和義務﹔ 6、年齡不超過40周歲,增補為常委的不超過45周歲。

    二、 推薦增補文化部青聯委員,按以下程序進行: 1、個人提出申請﹔ 2、本人所在單位共青團組織或部青聯兩名以上委員向青聯秘書處推薦﹔ 3、青聯秘書處根據相關規定初步審核,並征求被推薦人所在單位黨組織意見﹔ 4、被推薦人單位黨組織同意的,由青聯秘書處提交青聯常委會審議﹔ 5、經常委會審議通過的,由青聯秘書處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