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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將施行
發布時間:2022-12-30 10:02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李曉霞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22-12-30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近日發布公告稱,《福建省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包括總則、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傳承利用等6個章節,共35條。

  《條例》提出,紅色文化遺存的保護應當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依法管理、科學利用、傳承弘揚的原則。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將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紅色文化遺存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鼓勵單位和個人通過捐資、捐贈、志願服務和技術支持等方式參與紅色文化遺存的保護。

  《條例》明確,紅色文化遺存的傳承利用應以保證紅色文化遺存安全為前提,加強對紅色文化遺存時代內涵和歷史價值的發掘、研究和宣傳展示,注重對紅色文化遺存原有歷史信息的延續和紅色文化的傳承。具備開放條件的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應當免費或者優惠向社會公眾開放,提供陳列展覽、展示體驗等服務,進行紅色文化主題宣傳。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可以利用紅色文化遺存開展紅色主題教育活動。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將不可移動紅色文化遺存利用納入本行政區域旅游發展規劃,完善基礎設施,發展紅色旅游。(李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