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春節、元宵等節慶將至,廣東省不少地方將舉辦大型文化活動,許多文化場所人流聚集,對安全有序提出了更高要求。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廣東省文化廳採取積極措施加強大型文化活動和文化場所管理: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省文化廳先後下發《省文化廳轉發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對文化市場各類場所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廣東省文化廳關於組織開展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文化活動的通知》、《廣東省文化廳關於切實加強大型文化活動和文化場所管理的通知》,對做好相關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全省文化系統認真貫徹落實,切實從上海外灘傷亡事件及其他類似事故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加強組織領導,周密考慮工作部署和應對措施,做到居安思危、有備無患。
二、落實責任,排查安全隱患。省文化廳針對文化系統各地區各單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進行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特別是春節前後各類文化演出活動較多,將作為重點進行督查。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責任,把安全管理工作抓實抓緊抓到位。進一步加強對各類文化活動的審核把關,落實安全責任,把領導責任、部門分工責任和承辦主體責任落到實處。嚴格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全面部署開展對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公共娛樂場所、網吧、營業性演出場所、文物保護單位、圖書館、博物館、印刷單位等場所的消防安全大檢查,重點突出排查人員密集的歌舞娛樂、營業性演出、年例演出活動等場所。全面排查各類文化場所在安全生產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准備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無證照場所,及時通報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進行處理。省文化廳、省文管辦將於近期組織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加強督促檢查。
三、制定預案,完善活動管理。針對節假日期間文化活動和文化場所人流高度集中、分流難度較大的特點,全省文化系統提高安全管理等級,確保各種防范措施和安全應急預案到位落實。節假日期間在戶外、基層進行演出的藝術表演團體,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制定演出安全預案,提升應急指揮能力,積極會同當地文化、公安行政主管部門,預測人數、分隔人流,實行區域負責,注意觀眾的組織與疏散。凡是安全管理措施不過關、不到位的文化單位和場所,一律不得舉辦相關活動。
四、細化措施,強化應急處置。加強重點部位的隱患排查,藝術表演團體舉辦演出前須先到演出現場進行“踩點”,加強對演出設備、演出環境、觀眾聚集區域、車輛管理等重點部位的監督檢查,及時排除各種安全隱患。特別是易發生群眾踩踏事件的高危地點,如台階、復雜地形、裝有玻璃的建筑物等附近,設立警示標志,由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引導。加強值守應急,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強化應急處置准備,並做好演練,加強同相關部門的聯系協調,確保一旦發生重大緊急情況,迅速啟動相應預案,科學有效處置。(來源:廣東省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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