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部、財政部的要求,廣東省在做好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的基礎上,積極開展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2014年9月,省文化廳、財政廳印發了《關於開展廣東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第一批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廣州市花都區等創建第一批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8個,梅州市“以‘三多三促’模式建設農村文化俱樂部”等創建第一批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項目14個,經過申報和答辯,成功進入創建行列。目前,22個創建地區和單位已全部完成創建規劃和創建工作方案的印發,進入全面創建階段。
廣東省第一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創建地區和單位在地域分布上覆蓋了珠三角地區和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示范區(項目)創建在全省范圍內均有示范和借鑒意義﹔二是廣東省成立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家組,制定了省級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的專家分片指導名單,充分發揮智囊和外腦對示范區(項目)創建工作的指導促進作用,為創建工作解決疑難雜症﹔三是廣東省設立了省級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項目)創建專項資金,為創建工作提供資金支持,同時撬動地方財政資金投入創建工作。
下一步,廣東省文化廳將以2015年全省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第一次專項督查工作為契機,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加強對創建工作的指導和督導,並於今年年底對創建工作開展中期督查。(來源:廣東省文化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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