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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放管服”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
省級權責清單事項壓減數量過半
發布時間:2020-03-26 11:39 來源: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0-03-26

  2019年,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強市放權的工作要求,努力營造、優化文旅行業良好的營商環境。經充分進行研究論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反復修訂完善壓減方案,省廳將原有的88個省級行政權力事項減少至43項,共壓減45項(委托類14項、整合減少9項、取消13項、移出權責清單9項),數量過半。同時,接收廣東省委宣傳部出版方面的16個行政處罰事項。目前,廳省級權責清單事項共59個,含行政許可20項、行政確認9項、行政獎勵2項、行政檢查3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9項、行政處罰16項。

  2020年1月7日,廣東省政府作出《關於取消和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粵府〔2020〕1號),並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第270號令)後,針對新冠疫情突發情況,為確保委托事項的順利交接和實施,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及時組織相關業務處室,針對委托實施事項,錄制、編寫、下發授課視頻、培訓資料,建立省市人員專項微信工作群,通過線上、線下指導、輔導等方式,順利完成了14個委托事項的業務培訓、移交實施。加之往年委托事項,廳省級行政權力委托事項共23項。其中,10項委托各地市以上市文旅行政部門、廣東自貿區各片區共同實施﹔6項委托各地市以上市文旅行政部門實施﹔6項委托廣東自貿區各片區實施﹔1項委托廣州、深圳市文旅行政部門實施。

  下一步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將針對現有22項涉及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等類別的審批事項2019年業務量為零、但受制於相關法律法規無法壓減下放的實際,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支持,推動審批事項減免和權限下移,為進一步擴大地市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推動強市放權縱深發展,提高行政管理工作質量效率、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創造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