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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化改革實現國有文藝院團社會經濟效益全面增長
發布時間:2020-05-22 12:25 來源:深圳市文體旅游局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深圳市文體旅游局 2020-05-22
  2017年,深圳出台了《深化國有文藝院團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按照“一團一策”模式有序推進專業院團建設,隨後又出台了《國有文化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暫行辦法》,重點考核創作、演出、管理方面的績效。各項措施實施以來,各文藝院團藝術創作、隊伍建設、制度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顯著提升,實現了社會經濟效益雙豐收。
  一、理順管理體制,全面提質增效
  一是設立深圳市交響樂團發展理事會(基金會),統籌深圳交響樂團、音樂廳和一帶一路國際音樂季組委會等全市交響樂的相關資源,逐步引入社會力量共同推進交響樂發展。近年來,深圳交響樂團創作了大型交響套曲《我的祖國》、大型交響合唱《人文頌》《陝北音畫》《英雄詩篇》、山歌交響《客家新韻》、交響樂《夢中之城》等一批交響樂作品,連獲業內外高度好評。二是成立深圳歌劇舞劇院,與深圳大劇院融合發展,既彌補全市沒有專業歌舞表演團體的短板,又盤活了深圳大劇院的節目源。深圳歌劇舞劇院從2018年3月28日建院到原創大型當代舞劇《追夢人》首演成功,僅歷時一年半,打破了國內新成立文藝院團需兩到三年才能創作出首部作品的記錄,創造了國內舞台藝術創作的深圳速度和深圳奇跡。三是整合深圳粵劇團與深圳戲院資源,使粵劇團有固定的演出場所和經營場地,形成推動粵劇發展的合力。從國資系統管理到委托文化部門管理以來,深圳市粵劇團上下團結一致創作排練,經常加班加點創排大型粵劇《東江傳奇》,反復打磨劇本後,僅用不到三個月時間的排練即登上舞台首演並大獲成功。
  二、堅持政府扶持和市場運作雙輪驅動,院團自我造血能力進一步提升
  一方面由財政對高雅藝術公共文化服務進行補貼,每年核定公共文化演出場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扶持。在既有投入的基礎上,新安排公共文化服務補貼經費3000萬元,對深圳歌劇舞劇院、深圳粵劇團和深圳交響樂團進行了重點扶持。對有較大影響的精品劇目創作、海內外巡演和上級交辦的節慶演出項目給予一定資助或補貼,每年安排藝術創作專項資金2000萬元,重點扶持國有文藝院團的創作。另一方面,鼓勵各院團通過市場運營和募集社會資金的方式進行生產經營。設立“深圳市交響樂團發展理事會(基金會)”,募集社會資金支持交響樂事業發展,兩年多來募集社會資金1700余萬元,深圳交響樂團藝術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每年演出營收超過2000萬元,成為國內盈利能力較強的交響樂團之一。通過績效目標責任書設定經濟效益指標,推動院團走向市場。改革以來,深圳市粵劇團扭虧為盈,實現了創作與經營的雙豐收。
  三、完善績效考核機制,規范化管理水平顯著提高
  制定實施《國有文化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暫行辦法》,堅持社會效益放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重點考核國有文化企業堅持正確政治導向、履行社會文化責任、提升經營能力和經濟效益情況。將國有文化企業按照藝術院團、演出場館管理、演出經紀機構三個類別,針對不同主營業務分別制定差異化設置考核指標權重、基准值,藝術創作、文藝演出、公共服務、品牌建設、自身建設等社會效益指標佔70%,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營業收入等經濟效益指標佔30%。每年下達績效目標責任書,績效考核結果與企業負責人薪酬挂鉤,強化績效考核導向作用。通過績效考核,各院團在聚焦創作演出主要業務的同時,黨的建設、內部管理得到全面加強,運行效率和市場影響力不斷提高。深圳交響樂團等單位在內部薪酬管理方面,降低演職人員的基本工資比重,提高排練、演出等績效工資,有效激發了創研隊伍的積極性。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夯實院團發展基礎
  完善文藝院團自身管理制度,在績效目標責任書中明確各院團二級以上演員人員比例目標,推動院團大力引進培養高水平文藝人才。各文藝院團創新用人機制,通過項目制、簽約藝術家等方式,引進一批優秀文藝人才,同時,還引進、培養了一批文化經營管理人才,為藝術創作和優秀作品宣傳推廣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五、推動文藝院團與演出場館融合發展,公共藝術服務日益完善
  通過深化改革,促進深圳歌劇舞劇院與深圳大劇院、深圳交響樂團與深圳音樂廳、深圳市粵劇團與深圳戲院融合發展,共同構建藝術創作和公共服務融合機制,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深圳交響樂團與深圳音樂廳聯合舉辦“音樂﹒會講”交響樂普及音樂會,深圳歌劇舞劇院與深圳大劇院聯合舉辦“歌劇時光”,深圳市粵劇團與深圳戲院聯合舉辦“粵曲群星演唱會”,持續實施周末、流動和高雅三大系列藝術活動,各類高雅藝術普及活動滿足了不同層次的文化需求。常年開展文化藝術下基層、進校園、進廠區活動和藝術關愛活動,國有文藝院團每年舉辦公益文化藝術活動超過300場,豐富了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了藝術鑒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