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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
廣東省出台革命遺址認定標准
發布時間:2024-05-28 10:22 來源: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4-05-28
  近日,為進一步落實《廣東省革命遺址保護條例》對革命遺址實施全時段全領域保護要求,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退役軍人事務廳聯合公布《廣東省革命遺址認定標准(暫行)》。認定標准按照革命文物、歷史建筑、烈士紀念設施和其他革命遺址四個類別確定了總體認定標准和分類認定標准,明確各部門認定職責,規范認定程序,建立省、市、縣三級協同機制和跨部門協調機制,對加強精准管理,加大保護力度具有重要意義。
  《廣東省革命遺址保護條例》於2022年1月出台,廣東成為全國首批出台保護條例、通過立法加強革命遺址保護與利用的省份。隨後,廣州、韶關、河源、梅州、潮州、揭陽等地市相繼出台紅色資源保護條例,共同構建具有廣東特色的革命文物法規體系。接下來,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將聯合相關部門合力推進保護條例和認定標准逐條落地見效,系統夯實革命遺址保護基礎,創新活化賦能文旅產業,充分發揮革命遺址精神意蘊的時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