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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等7部門近日印發《廣東省旅游友好型城市建設導則(試行)》(以下簡稱《導則》),為全省各地市及縣(市、區)推進旅游友好型城市建設提供行動指引。
《導則》聚焦旅游業全鏈條服務,圍繞環境友好、文化友好、業態友好、秩序友好、服務友好、全民友好、發展友好7個方面,提出50條建設指引,推動廣東旅游從“流量增長”轉向“品質增長”,從“過客經濟”轉向“留存經濟”。
《導則》在環境友好方面,明確重點區域統一規范旅游導視標識,完善景區導覽、休憩空間布局﹔要求文旅片區配齊直飲水、行李寄存等便民設施,市政公廁24小時免費開放。在文化友好方面,鼓勵公共文化場館延長開放時間,推行免預約機制,打造沉浸式文化體驗場景。在業態友好方面,聚焦多元消費培育,擦亮“吃在廣東”招牌,培育“廣東禮物”品牌,打造一批粵式潮流文旅消費新場景。在秩序友好方面,創新管理舉措,提出旅游旺季酒店民宿定價原則上不超過日常挂牌價的三倍,設立文旅局長信箱響應游客訴求,鼓勵機關事業單位在旅游旺季開放停車場等公共資源。在服務友好方面,明確文旅行業落實微笑服務、首問負責制,引導住宿、餐飲企業優化暖心服務,鼓勵景區推出多日通票、老年優惠、免費重游等惠民舉措。在全民友好方面,注重主客共享,完善適老化、特殊群體綠色通道,在口岸、5A級旅游景區配備多語種翻譯服務。在發展友好方面,著力培育“票根經濟”,打造城市文旅IP,推動跨區域、跨部門資源數據共建共享。(陳熠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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