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化和旅游部關於文旅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精神,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於3月19日印發《關於江蘇省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恢復部分經營活動的通知》,明確各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可恢復經營省內旅游業務,並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各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暫不得經營跨省和出入境團隊旅游業務及“機票+酒店”旅游業務。二是各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制定並實施疫情防控措施,及時提醒游客做好自身防護。三是各旅行社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選擇有資質的旅游包車和駕駛人員,確保游客人身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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