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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出台的《關於進一步繁榮發展少數民族文化事業的意見》,寧夏將通過實施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產品創作生產輔助工程以及少數民族特色文化之鄉建設等措施,加強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弘揚。
寧夏將實施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產品創作生產扶助工程,重點挖掘整理回族花兒、回族口弦、回族踏腳、回醫回藥、回族服飾以及雕塑、剪紙、刺繡、編織等民族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並加強少數民族特色文化之鄉建設,命名並重點扶持一批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文化之鄉。
與此同時,寧夏還將結合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建立少數民族文化遺產名錄,積極支持申報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加大對文物遺跡和少數民族古籍、文獻的保護、挖掘、搜集、整理工作力度,完成《中國少數民族古籍總目提要﹒回族卷》、《寧夏回族古籍文獻提要》等的編寫和出版,建成中國回族文獻資源保障性存儲系統。
針對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寧夏提出要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突出抓好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市、縣級文化設施建設,加強各類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影劇院、廣播電視台和衛星接收等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的修繕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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