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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京劇院與寧夏演藝集團京劇院建立結對幫扶合作協議簽字儀式日前在京舉行。
1958年9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為支援邊疆建設,中國京劇院四團全體演職員連同家屬近300人響應中央號召,整建制前往寧夏,包括李鳴盛、王吟秋、郭元汾、王和霖、班世超等表演藝術家,組建寧夏京劇團。四團的前身是抗戰時期的戰斗平劇社和新中國成立初期的總政京劇團,其特點是人員年輕,行當齊全。從此以後,遠離首都北京的“老四團”京劇人,承擔起了傳播京劇的使命與責任。2005年該團被文化部評定為全國省級重點京劇院團,於2011年轉企改制更名為寧夏演藝集團京劇院有限公司。
國家京劇院與寧夏演藝集團京劇院雙方將發揮各自優勢,積極合作創演京劇題材劇(節)目。寧夏京劇院演職人員可赴國家京劇院進行業務和管理方面的學習與進修,國家京劇院專家、藝術家可到寧夏進行京劇知識講座和藝術培訓活動。(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