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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深化“放管服”改革
發布時間:2019-01-14 09:42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 2019-01-14

  201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有關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和“多證合一”,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積極推行文化和旅游市場“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場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取得明顯成效。

  扎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和“多證合一”。一是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面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扎實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和“多證合一”,文化和旅游系統演出經紀機構(含港澳台)設立審批、拍賣企業經營文物拍賣許可、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等10項行政審批事項推行“證照分離”改革。二是建立文化旅游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以及分支機構備案登記證明的“四證合一”登記制度,提升文化旅游企業經營活力,為文化旅游企業降低准入門檻。以出境游客團隊出境審批為抓手,在嚴格履行原國家旅游局出境游客團隊合法性審查的基礎上,不斷拓展服務渠道,優化審批流程,細化審批環節,開展網上預約審批服務,全面開通電話、微信等預約審批方式,堅持開展延時審批服務、急事急辦“團隊游客審批綠色通道”、節日期間手機網上審批等人性化服務,最大限度為出境游客團隊提供便利。三是創新“互聯網+政務服務”行政審批模式,將“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台”“寧夏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與“寧夏政務服務網”進行技術對接,推進文化旅游企業全流程互聯網“不見面審批”,做到行政許可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文化旅游行政審批事項“不見面”辦理達到90%,降低了文化旅游企業准入門檻,方便了企業和群眾辦事,實現了“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一是進一步簡政放權,與自治區編辦聯合印發《自治區文化系統權力清單指導目錄(第一批)的通知》,將“藝術考級機構委托承辦單位承辦藝術考級活動”和“藝術考級機構開展藝術考級活動備案”2項行政審批事項下放至縣級文化行政部門屬地管理。取消“臨時導游證辦理”“領隊證辦理”“導游人員違規操作的記分”3項行政審批事項。將旅行社設立分支機構(包括分社和營業網點)服務事項和“對全區旅游服務市場和旅游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反旅游法規、規章的行為”“受理旅游投訴、舉報,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下放到市級旅游主管部門管理。二是進一步精簡審批流程,依托“寧夏政務服務網”和“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專業審批系統,將“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娛樂場所設立審批”“涉外及涉港澳台營業性演出審批”“演出經紀機構(含港澳台)設立審批”等7項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流程由申請受理、審查、部門審核、決定和送達5個環節,縮減為受理、審查、決定和送達4個環節。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以及可以通過法定證照、書面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網絡核驗的證明材料予以取消。旅行社申請辦理《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在屬地工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後,在自治區旅游主管部門網上申辦,10個工作日內即可辦結。旅行社設立分支機構,隻需在屬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在屬地旅游主管部門網上登記備案即可開展業務。截至目前,新設立旅行社18家,比上年同期增長38.5%。三是進一步優化服務,開展以企業和群眾為中心,以企業和群眾辦理的“事”為單元,對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單位)審批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優化辦理流程,實行“一號申請、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同步辦理、多證聯發”的審批服務方式。“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設立”“文物商店設立”和“演出經紀機構設立”3項行政審批事項在全區率先實行套餐式服務。四是進一步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對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對法律、法規設定的證明事項中,可以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辦理的,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以及不適應形勢需要的證明事項,提出保留和取消建議並報自治區司法廳核准。經核准,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保留的證明事項47項,取消證明事項7項。對保留和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通過文化和旅游廳網站向社會公布。

  積極推動文化和旅游市場“雙隨機、一公開”和“互聯網+監管”。一是制定《全區推廣文化和旅游市場隨機抽查規范文化市場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實施方案》《文化和旅游市場“雙隨機、一公開”實施細則(試行)》,全面推行文化和旅游市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抽查頻次達到平均每月2次。推動文化市場“一戶一檔”管理模式,促進精准監管。建立經營文化市場主體名錄庫和檢查人員名錄庫,在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錄入3087戶、執法人員110名。二是依托寧夏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健全寧夏文化市場“雙隨機”抽查公示系統,文化市場移動執法系統和法律資源綜合信息支持系統,指導各地分類實施隨機抽查,因地制宜確定文化市場隨機抽查比例和頻次,提高“雙隨機”抽查工作實效。依托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台,建立寧夏旅游監管模塊,充分利用國家平台旅行社、導游等監管服務信息與數據資源,構建監管信息實時共享機制,打破監管信息孤島,實現對全區旅行社行業和導游數據信息的動態監管,努力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效能。截至目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統一監管系統共屏蔽非法網頁游戲680次、非法網站51277次,過濾網絡黑名單音樂157次。三是加強文化和旅游市場綜合執法,文化和旅游市場綜合執法水平顯著提升。2018年,全區文化市場共受理投訴舉報350件,正式受理150件,出動執法人員82935人次,檢查經營單位29755家次,受理群眾舉報41件,立案調查72件,結案136件,警告85家次,責令改正32家次,責令停業整頓13家次,罰款金額26.01萬元﹔旅游市場共收到游客投訴143件,正式受理113件,訴轉案16件,行政處罰案件18件,罰款25.8萬元,移交公安、交通部門處理案件7起,有力地規范了文化和旅游市場經營秩序。北京紅馬傳媒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未經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門票案、寧夏光大國際旅行社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案、中南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案入選2017-2018年度全國文化市場重大案件。

  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場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一是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旅游行業誠信“紅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對被列入黑名單的文化旅游產品,禁止進入市場,已進入市場的予以重點查處,對列入黑名單的文化旅游經營單位,依法從重處罰,該停業的停業,該取締的取締。二是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市場經營場所分級管理評定辦法(試行)》,提升文化市場精細化動態管理水平,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經營和誠信經營意識。開展網吧、歌舞娛樂場所轉型升級,星級評定工作,對誠信企業進行獎勵,對受到行政處罰的經營單位進行了限期整改、失信提示或警示約談。三是開發寧夏信用信息共享數據報送系統,實現行政處罰、行政審批信息資源與信用寧夏平台對接,及時將文化旅游產品、文化旅游經營主體“黑名單”通報有關部門,予以聯合懲戒,使違規主體“一處受罰,處處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