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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
寧夏新修訂非遺保護條例施行
打破非遺傳承人“終身制”
發布時間:2021-09-03 09:25 來源:中國旅游報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中國旅游報 2021-09-03

  由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9月1日起施行。本次新修訂《條例》的最大亮點是打破了非遺傳承人“終身制”。

  《條例》明確,要建立自治區、市、縣三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保護制度。自治區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用於非遺的調查與研究,征集、收購珍貴資料和實物,搶救瀕危非遺項目,開展非遺傳承和傳播活動,培訓、培養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等。

  《條例》提出,縣級以上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對本級政府批准公布的非遺代表性項目,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認定代表性傳承人,並向社會公布名單﹔對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代表性項目,可以認定代表性傳承團體。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為: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妥善保存相關資料、實物﹔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非遺調查﹔參與非遺公益性宣傳、展示、交流等活動。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規定義務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可以取消其代表性傳承人資格,重新認定該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

  《條例》還提出,將非遺保護傳承工作融入國民教育體系。中小學校應當依法開展非遺教育,鼓勵高等院校、中職學校開設非遺專業或課程,建立非遺教學和研究基地等。(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