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項目的申報、認定、考核及相關管理工作,引導和促進文化創意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山東省有關扶持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策,結合青島文化產業現狀,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制定出台了《青島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項目認定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青島辦法》)。
《辦法》共五章20條。其中第七條規定:通過認定的青島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項目,將被列入《青島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項目名錄》。凡被列入名錄的青島市文化創意產業重點項目,市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和扶持專項資金給予優先支持。
《辦法》就創意設計、數字內容和動漫、影視制作、出版發行、印刷復制、演藝娛樂、廣告會展、文化旅游等領域大項目和新項目的認定條件分別進行了要求。
(一)創意設計項目。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藝術創作、音樂制作、廣告制作、工業設計、軟件設計、包裝設計、建筑設計、園林設計、服裝設計、旅游策劃、咨詢策劃等原創項目。
(二)數字內容和動漫項目。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電子圖書、電子報刊、網絡廣播、網絡視頻、網絡廣告、數字電影、數字電視、手機報、手機電視、手機短信等數字內容產業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創意獨特、科技含量高的動漫原創項目﹔投資300萬元以上的品牌動漫衍生產品開發項目﹔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動漫游戲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
(三)影視產業項目。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電視劇、或500萬元以上電影,及弘揚主旋律的影視片(含動畫片、專題片、紀錄片)精品創制項目﹔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品牌影視產品後續產品開發項目﹔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集創作、拍攝、制作、交易發行等綜合功能的影視加工貿易項目﹔投資在3000萬元以上的城市影院建設和有線網絡整合改造提升項目﹔組建全國電影院線的項目。
(四)出版發行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大型圖書出版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出版物數字化、網絡化、電子商務化項目﹔出版發行單位投資1億元以上的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銷售網絡建設項目﹔投資1億元以上出版發行基地建設項目。
(五)印刷復制項目。投資1億元以上的出版物印刷產業基地、包裝裝潢印刷基地、印刷物流基地建設項目﹔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印刷、數字印刷、個性化印刷項目。
(六)演藝娛樂項目。投資3000萬元以上演藝娛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投資5萬元以上演藝精品創作項目。
(七)廣告會展項目。投資500萬元以上新型廣告媒體項目﹔對地方經濟發展具有強力拉動作用的品牌會展項目。
(八)文化旅游項目。投資1億元以上的文化旅游融合、具有鮮明時代特色、國內一流的景區景點建設項目﹔投資300萬元以上的特色文化旅游商品開發項目。
(九)其它優秀文化產業項目。
此外,《辦法》就重點項目申報認定程序以及考核管理做了嚴格的規定。《辦法》的出台,將有力助推青島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來源: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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