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文化事業繁榮發展,激勵創作更多具有青島元素、反映時代精神的原創文藝精品項目,青島市按照弘揚主旋律與提倡多樣化相結合、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原則,制定出台了《青島市文藝精品項目扶持獎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闡釋了扶持獎勵的文藝門類為:戲劇、音樂、曲藝、舞蹈、雜技、美術、書法、攝影、電影、電視、動漫、文學作品等文藝門類和相關文化活動。對符合條件的四類作品或項目實施扶持獎勵:青島市各級各類單位、個人創作出品或投資制作的原創文藝精品﹔青島市以外各級各類單位、個人創作出品或投資制作的、體現青島元素的原創文藝精品﹔其他能夠宣傳青島、提升青島文化軟實力和對外文化影響力的文藝精品及文化活動項目﹔青島籍或代表青島參加社會公認的國際性、全國性重大文藝活動的團體或個人。
《辦法》列出了3類扶持對象:①有望產生重大社會影響力或獲得全國常設性重大文藝獎項的文藝門類作品的創作生產。②青島籍或代表青島參加社會公認的國際性、全國性重大文藝比賽、演出、展覽並有望獲獎的項目。③對宣傳青島有重大影響力或有市場潛力的展演項目和文化活動。4類獎勵對象:①思想性、知識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人民群眾廣泛認可、社會影響力大的優秀文藝作品和取得重大藝術成績的個人。②獲得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文化部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國廣播影視大獎和中國出版政府獎及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中國版協系統等全國常設性重大文藝出版獎項的作品或個人。③入選國家舞台精品工程、國家美術創作精品工程、國家動漫精品工程等國家專項文藝類精品工程的作品。④在中央電視台播出的電視劇、電影、專題片、紀錄片、動畫片,或通過主流電影院線發行放映的電影。
《辦法》詳細規定了3類扶持標准:①各文藝門類文學作品創作,扶持金額根據不同文藝門類文字作品創作的特點和基本需求分門別類確定。首次支付不超過扶持金額的30%,中期支付不超過扶持金額的40%,作品公開面世並有效傳播後支付余款。②作品制作播出和排練演出,扶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30%。首次支付不超過扶持金額的30%,中期支付不超過扶持金額的40%,播出(演出)後支付余款。③對宣傳青島有重大影響力或有市場潛力的展演項目和文化活動,根據實際投入和效益情況予以扶持,扶持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實際投入的50%。3類獎勵標准:①對獲得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的國際、國內獎項的文藝作品和個人,視情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人民群眾廣泛認可,思想性、知識性、藝術性、觀賞性有機統一,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的作品和取得重大藝術成績的個人,給予10至100萬元的獎勵。②對獲得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的,按照不高於獲獎金額給予相應獎勵﹔對獲得文化部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國廣播影視大獎和中國出版政府獎及中國文聯、中國作協、中國版協系統重大獎項的,按照不高於獲獎金額給予相應獎勵﹔對獲得前述獎項,但該獎項不設獎金的,視情給予獎勵。③在中央電視台播出的電視劇、專題片、紀錄片、動畫片等,根據播出頻道、播出時段給予10至30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主流電影院線發行放映的電影,視投入情況給予獎勵。對入選國家舞台精品工程、國家美術創作精品工程、國家動漫精品工程等國家專項文藝類精品工程的作品,給予10至100萬元的獎勵。
《辦法》的出台,將有力助推青島文化藝術精品創作,為青島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注入新活力。(來源: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