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全國聯播 > 山東
山東
山東青島就學習宣傳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作出部署
發布時間:2017-03-27 08:56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7-03-27

  山東青島印發《關於學習宣傳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學習宣傳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作出部署。

  《意見》明確提出,青島已把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宣貫工作列為2017年度一項重點工作,將分批舉辦青島市學習宣傳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培訓班,屆時將邀請國內知名專家對《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進行解讀,組織局機關全體人員、局屬單位班子成員和業務部門負責人、各區(市)文(廣)新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圖書館、文化館館長參加培訓。並要求各區(市)文化行政部門也要舉辦專題培訓班對轄區內文化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公益文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鎮(街道)綜合文化站和村(社區)文化管理員進行集中培訓,組織指導鎮(街道)綜合文化站開展集中培訓活動。全年全市組織各級各類《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專題培訓班不低於200次。

  《意見》就保障法的日常學習宣傳提出明確要求。一是利用黨委(組)中心組理論學習、支部集體學習、“領導講法”等平台開展宣傳活動,全面提升各級政府、文化部門領導和執法人員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水平,提高各級公共文化服務單位及場所相關負責人的守法自覺性。二是發揮各級公益文化單位陣地作用,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農家書屋的宣傳欄、LED顯示屏或其他顯著位置,張貼或播放《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宣傳語、宣傳短片。設置專門的場地、宣傳台、櫥櫃等擺放相關的圖書、宣傳冊等。在文化行政部門和公益文化單位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開辟學習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專欄。三是利用文化活動平台,加大宣傳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力度。在全市各類群眾文藝演出、講座、展覽活動背景板上懸挂學習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宣傳語,要通過主持人宣講,現場知識搶答,微信互動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在“國際博物館日”、“文化遺產日”、農民讀書節、知識產權宣傳周等活動中採取宣傳頁發放、文化小紀念品發放等便民形式,向群眾宣傳學習貫徹《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群眾學法、參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積極性和熱情。年內全市舉辦宣傳《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化活動不低於2萬場次,平均每個鎮(街道)綜合文化站不低於10場次,每個村(社區)不低於5場次。全市發放宣傳冊頁不低於200萬冊次,其中各區(市)不低於20萬冊次。四是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利用地鐵站的顯示屏和廣告欄、地鐵圍擋、位置顯著的戶外LED顯示屏、廣告牌、公交車戶外車體廣告,通過在城市主要道路設置不鏽鋼飄旗對《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進行宣傳,擴大社會的知曉度。五是在《中國文化報》、《青島日報》、《半島都市報》、青島新聞網等主要媒體整版刊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相關內容,介紹法律條文,集中宣傳近年來加大公共文化設施投入,促進文化事業發展總體情況,宣傳國家公共文化服務示范區建設提升情況,介紹2017年青島市公共文化活動亮點等讓人民群眾共享文化成果等情況。指導市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在節目播出期間穿插《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宣傳活動。(來源: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