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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濟南市出台《濟南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措施及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21-08-27 11:10 來源:濟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編輯:楊倩
信息來源:濟南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08-27

  為促進濟南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加強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濟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組織對《濟南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濟南市縣及縣以下歷史文化展示工程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

  修訂過程中廣泛聽取各階層意見,為保證工作的全面性和嚴肅性,邀請非遺項目(傳承人)代表兼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曾參與扶持項目代表,非遺專家召開了修訂論證會,山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市財政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到會指導。

  根據專家修改意見,在遵循國家非遺法、省非遺條例的前提下,濟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濟南市財政局聯合制定出台了《濟南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措施及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分為總則,政策措施及補助標准,申報、評審及審批,績效管理和監督,附則等五章。內容分別對文件制定的目的和依據、適用原則、扶持對象、申報程序、審批流程、管理監督等作了較為全面而具體的規定,具有很強的指引性、可操作性。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非遺曲藝書場、民間曲藝表演團體申報條件以及鄉鎮(街道)、村(社區)歷史文化展示工程,黃河、小清河文化非遺展館的建設標准。提出了代表性傳承人、代表性項目資助,以及支持傳播傳承曲藝發展,歷史文化展示項目晉級等政策措施。

  《濟南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措施及實施細則》的制定出台,為濟南市今後三年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助力“十四五”時期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