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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
《陝西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條例》即將施行
發布時間:2022-12-05 16:07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張靜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22-12-05
  12月1日,陝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陝西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條例》(簡稱《條例》)。《條例》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從陝西革命文物工作實際出發,圍繞貫徹落實“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從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傳承利用、區域協同、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對陝西的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作出了規范性要求,明確了法律責任。
  《條例》對革命文物調查認定、名錄管理、動態調整以及數據庫建設等基礎工作進行了規范。《條例》倡導鼓勵人民團體以及社會力量參與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
  在保護管理方面,《條例》指出,革命文物保護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分級保護、分類管理,堅持全面保護、整體保護,統籌推進搶救性與預防性保護、文物本體與周邊環境保護、單點和集群保護,確保革命文物的歷史真實性、風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續性。在革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禁止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但是依法經過批准的除外﹔禁止在本體和保護設施、標志、界碑上刻劃、涂污、涂畫、張貼﹔禁止排放污水、堆放垃圾及其他廢棄物、挖砂取土取石﹔禁止生產、存儲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禁止設置和革命文物環境風貌明顯不符的戶外廣告設施和標志標識﹔禁止侵佔革命文物保護單位的土地和設施﹔禁止實施其他有損不可移動革命文物安全、環境風貌和紀念氛圍的行為。
  在傳承利用方面,《條例》明確了革命文物在弘揚傳承中國共產黨人精神譜系中的重要作用,對運用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拓展革命文化傳播手段和方式,增加展陳的互動性、體驗性提出了要求。針對革命文物特點,明確了展陳內容和解說詞研究審查制度,對導游、講解人員的崗位服務標准和工作規范作出要求。在《條例》中,對於革命文物在服務鄉村振興、推動文旅融合等方面都提出新的要求。
  《條例》規定,國有革命舊址、革命博物館、革命紀念館等應當免費向公眾開放。鼓勵非國有革命文物保護、研究、收藏單位和個人將其所有或者保管的革命文物,向社會免費開放。《條例》將與《陝西省延安革命舊址保護條例》《銅川市陝甘邊根據地照金革命舊址保護條例》共同構建起具有陝西特色的革命文物保護法規體系。(秦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