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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著力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
發布時間:2019-03-01 10:16 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 編輯:馬思偉
信息來源:西藏自治區文化廳 2019-03-01

  近年來,西藏自治區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指導方針,以建設重要的中華民族特色文化保護地為目標,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著力在文物保護、非遺傳承、古籍普查、法規建設和加強管理上下功夫,取得了實質性的成效。

    文物保護取得實效

  1.基礎工作扎實,基本摸清底數。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報告統計,全區各類文物點共4277處。截至2018年底,全區擁有世界文化遺產1點三處(布達拉宮、大昭寺、羅布林卡)﹔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5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616處﹔縣(市、區)級文物保護單位1314處。

  2.實施重大文物保護項目。“十三五”期間共安排項目202個,計劃總投資22.1億元。其中:文物本體搶救性項目52個,計劃投資2.8億元﹔發改口安排的平安項目37個,計劃投資10.4億元﹔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項目112個,計劃投資6億元﹔中央財政新增項目1個,計劃投資2.9億元,專項用於布達拉宮文物古籍文獻保護工程。

  3.近兩年來文物保護工作成效顯著。2017年,“十二五”重點文物保護工程46個項目已完成42個。西藏博物館改擴建工程正式開工建設,批復投資6.4億元,改擴建面積5.87萬平方米。重點文物保護工程穩步推進,2017年開工建設85個項目,其中:續建17個、新開工51個、竣工驗收17個,完成投資2.8億元。

  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共調查國有收藏單位1305家,普查登記文物148355件(套),基本摸清了全區可移動文物的家底。自治區級文物保護單位達到616處。印發了《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時期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和《西藏自治區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試行)》。

  2018年,中央預算內投資3.96億元的36個文物保護平安工程項目大部分已開工建設,申報2018年度中央財政資金項目18個、資金2.4683億元。積極推進2014至2018年國家專項資金項目和2016至2018年全區搶救性項目建設工作。2018年度國家文物保護專項資金項目批復30個,1.5596億元。申報2019年度國家專項補助資金項目38個,3.143億元。2018年度全區搶救性項目批復17個,7000萬元。

  全面啟動全區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申報推薦工作,對各地市申報推薦的第八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進行初步論證。劃定和公布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完成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大昭寺、托林寺保護規劃和《薩迦寺保護管理和展示利用專項規劃》《西藏自治區邊境地區文物保護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扎實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編制《西藏自治區重要歷史和革命文物保護展示利用規劃》,開展中央人民政府駐藏代表辦公處舊址、阿裡地區分工委舊址保護、大唐天竺使出銘、波密扎木中心縣委紅樓、拉薩市關帝廟、藏熱漢墓的保護和展示利用工作。積極推進阿裡古格王國遺址納米保護工程,開展西藏百萬農奴解放紀念館復彷制和清朝亞東海關遺址搶救保護工作。完成昌都市桑珠德欽林寺、郭慶寺寺藏文物,日喀則白居寺寺藏紡織品、薩迦寺寺藏瓷器和林芝市國有收藏單位寺藏文物的登記建檔工作,完成昌都市普查數據審核工作,開展拉薩市墨竹工卡縣扎雪鄉格老窩村石佛調查工作。

  有序推進文物進出境審核西藏管理處各項工作,受理67批次、319件(套)復彷制品出境業務工作。開展山南市“8﹒18”系列文物盜竊案、拉薩市“7﹒02”文物盜竊案212件(套)涉案文物的鑒定評估工作。加大文物考古和科研工作力度,全面實施考古項目38個,其中主動性考古項目5個,搶救性考古發掘工作3項,配合國家、自治區基建考研項目30個。

  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開展“冬游西藏﹒共享地球第三極”活動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相繼開放,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共接待游客194萬人次,同比增長12.8%,布達拉宮接待重要團隊351批2191人次,外交使團、政府團隊和“雪頓節”期間的接待服務安全圓滿﹔加強西藏與北京兩地文物資源共享和文化交流,承辦《天路文華——西藏歷史文化展》,展覽匯集了北京、西藏、河北、青海、重慶等五省(市、區)21家文物收藏保護單位的216組(件)文物﹔完成《茶馬古道——八省區文物聯展》和《祥雲托起珠穆朗瑪》巡回展覽。充分利用“國際博物館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和“安全生產月咨詢日”等活動,採取懸挂橫幅、制作展板、發放宣傳冊子、發送公益短信和集中宣傳、專題講座、宣傳“八進”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了全區文物事業取得的成績。

    非遺傳承有效推進

  1.加大經費投入,非遺保護成效明顯。從2015年起,自治區財政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資金從每年1000萬元增加到每年1200萬元,2016年,自治區級傳承人補助經費從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萬元,補助標准居全國前列。制定印發了《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利用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保證了經費使用的科學規范。民間藏戲隊發展到143支,藏戲藝人近3000人,格薩爾說唱藝人近100人。這些扎根基層的民間藝人已成為構建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社會力量。

  2.搶救性工作不斷深入,普查成果初顯成效。近年來,結合文化資源瀕危程度,因類制宜,整合力量,積極開展了高齡傳承人和瀕危項目搶救性記錄工作。通過文化和旅游部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資源建設項目全面系統深度地拍攝了上百集《藏族手工技藝大全》和《藏族十明學》系列專題片,那曲地區搶救性錄制了3000多小時的《藏北格薩爾藝人獨家說唱》,支持自治區藏劇團開展高齡藏戲戲師及專家搶救性記錄工作。截至目前,用文字、照片、音頻、視頻等形式完成50名高齡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搶救性記錄工作。普查共收集記錄稿10萬余篇,音像1500余盒(盤),照片4萬余張,發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10個,各類項目近1400個,涵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的所有資源類別。同時,為鞏固普查工作成果,把普查成果轉化為看得見、摸得著的實物資料,自治區全面啟動了“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系列叢書”和音(影)像制品的出版工作。先後出版《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圖典》《藏戲藝術巡禮》《西藏民間歌舞概說》《藏北格薩爾藝人檔案圖錄》《藏藥材圖譜大全》等普查成果書籍,以及《經典嘎爾魯》《天籟之歌—360首格薩爾精品音樂唱腔》《天之驕子—格薩爾精品說唱》等音(影)像制品近百種。初步完成《西藏自治區志﹒文藝志》編纂和《西藏七大藝術集成志書》藏譯工作,完成地方戲曲劇種普查工作,啟動西藏劇種叢書編纂工作。完成了西藏傳統八大藏戲、西藏舞蹈藝術、格薩爾史詩(藏北篇)和昌都鍋庄、芒康弦子、丁青熱巴等項目的數字化建設工作。

  3.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傳承人群素質。2015年,命名首批西藏大學等7所院校為“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示范基地”。為貫徹落實《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研習培訓計劃》,從2016年開始,在全區開展了7期傳承人群普及培訓班,涉及唐卡、雕塑、藏戲等內容。同時,積極對接援藏項目,開展了中國藝術研究院對西藏的非遺人才定向培養工作,已經成功舉辦兩期,參訓人數24名。2017年舉辦了西藏傳統工藝非遺傳承人群精准扶貧培訓班。並組織傳統毛紡織類項目手工藝人及相關企業負責人,在京參加了為期半個月的研習。通過舉辦一系列研習培訓,達到了“強基礎、增學養、拓眼界”的預期效果。

  4.強化宣傳展示,影響力日益凸顯。非遺“走出去”是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點內容。充分依托“中國西藏旅游文化國際博覽會”“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雪頓節”等重大節慶活動,推薦各級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參加各類活動,取得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近年來,全區參展單位分別榮獲第五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組織工作“太陽神鳥金獎”和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民歌大賽“優秀組織獎”。推薦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參加第六屆中國成都國際非遺節、中國傳統表演藝術進社區展演活動、中國傳統工藝新生代傳承人競技與作品展、昆明官渡第七屆全國非遺聯展等各類展覽展示活動,獲得了諸多殊榮,贏得了廣泛贊譽,有效增強了全區非遺的吸引力、輻射力和競爭力。

  5.加大法規建設,保護與傳承有法可依。2014年6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2014年制定出台《關於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工作的意見》﹔2016年制定實施《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試行)》﹔這些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是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邁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的重要標志,開啟了依法依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新篇章。

  6.不斷振興傳統工藝,助推精准扶貧顯成效。自治區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西藏傳統工藝,現有西藏甘露藏藥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和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藥有限公司等12家自治區級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充分利用資源優勢,依托已命名的各級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以及各類傳習基地,採取“傳承人+基地+學徒”的方式,不斷將資源優勢轉化為產品優勢,帶動百姓參與生產性保護,振興傳統工藝,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為實現精准扶貧正發揮著積極作用。自治區級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敏珠林寺藏香保護示范基地,該基地培養學徒60人,在秉持傳統藏香制作技藝的基礎上,順應市場需求,在包裝及產品品種多樣性上下功夫,2015年年收入達800余萬元,帶動周邊65名村民實現就業,人均月工資達2300元。

  西藏自治區國家、自治區、地市、縣四級名錄體系已建立,涵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的所有資源種類。截至目前,全區有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3項(藏戲、格薩爾、藏藥浴)﹔國家級代表性項目89項﹔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96名﹔自治區級代表性項目460項,自治區級代表性傳承人350名﹔市(地)級代表性項目487項﹔市級代表性傳承人254名;縣級代表性項目1364項﹔縣級代表性傳承人425名。有16個項目入選《第一批國家傳統工藝振興目錄》。“藏醫藥浴法”成功列入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創意工作平台創建計劃》,確定拉薩市尼木縣為全國“非遺+扶貧”試點單位,曲水縣為西藏非遺保護傳承觀察點。認定並授牌143個藏戲傳承點。首屆全區熱巴舞展演暨熱巴藝術高峰論壇成功舉辦。開展“藏戲演出季”“藏戲大賽、展演”等大型藏戲演出40余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非遺進校園”“傳承人對話”“國家級非遺名錄—藏族唐卡勉薩畫派百幅唐卡西藏區內巡展”等活動豐富多彩。組織參加中國非遺博覽會等國內大型活動,1名傳承人榮獲傳統工藝類全國比賽三等獎,3名個人和1個集體榮獲全國非遺保護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古籍保護加大力度

  近年來,自治區古籍普查保護工作已初步形成了以自治區古籍保護中心為主,地市縣文化部門、收藏單位、個人參與的古籍普查和保護網絡體系。

  1.加快了古籍普查進度。截至目前,全區已基本完成了各地市約1160多家(其中102個私人)收藏單位及個人的古籍普查登記工作,普查總量達1.37余萬條、制作版本書影6.9萬多幅。布達拉宮等6家全區重點古籍收藏單位中,已完成自治區檔案館的古籍普查工作,啟動了布達拉宮、羅布林卡等收藏單位普查工作﹔古籍收藏單位完成古籍普查登記工作。

  2.珍貴古籍和重點單位申報工作。自2007年《國家珍貴古籍名錄》及“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申報工作開展以來,第一至第五批申報中,全區已有291函珍貴古籍入選《國家珍貴古籍名錄》。西藏博物館、布達拉宮管理處、西藏檔案局(館)、羅布林卡管理處4家古籍收藏單位成為“全國古籍重點保護單位”。完成了《第六批國家級珍貴古籍和重點古籍收藏單位》的申報工作,共申報珍貴古籍74函,完成第六批全國古籍重點收藏單位評估工作。

  3.古籍收藏單位條件改善工作。完成了山南加查縣達拉崗布寺1500多張古籍木刻板進行搶救性清潔、整理、制作書櫃、補刻、重印等搶救性保護工作,共印刷200套。對日喀則地區吉隆縣貢當鄉汝村、寧村,南木林縣普宗尼姑寺、巴羅寺、定結縣阿布入寺等眾多古籍收藏單位實施了搶救性條件改善項目。啟動了昌都市洛隆縣卡沙鎮旺寺、類烏齊縣查杰瑪大殿、卡若區沙貢鄉朗加林寺的古籍收藏條件改善項目。

  4.古籍修復及數字化工作。自治區古籍修復中心成立以來,相繼完成了拉薩市墨竹工卡縣芒熱寺破損古籍的修復工作,所修復古籍文獻一共有248葉,拍攝建檔496幅圖片。對山南市隆子縣加玉鄉強慶村白嘎寺的237函、3萬多葉的珍貴古籍文獻進行了整理、制作建檔和拍攝書影等工作。同時啟動了7000多葉破損古籍的修復工作,已完成2248葉破損古籍的修復。完成數字化的珍貴古籍有62函,啟動了“館藏珍貴古籍文獻數字化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