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請王利明教授講解《物權法》
發布時間:2007-06-20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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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機關黨委
信息來源: 2007-06-20
6月20日上午,文化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在部機關309會議室集體學習《物權法》,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物權法》主要起草人之一王利明教授做講座。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孟曉駟主持此次學習,在京的部黨組成員及部機關各司局長參加學習。各直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部機關副處級以上干部以及計劃財務司、機關服務局有關處室的工作人員列席。
在歷時兩個小時的講座中,王利明教授深入淺出地闡釋了物權法的宗旨、內容特別是物權的平等保護原則,重點圍繞私人所有權的保護以及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等公民房屋所有權保護,進行了詳細闡述。對期房的預告登記、業主自治、小區公用設施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自動續期等《物權法》的創新規定和當前熱點、難點問題作了較為詳細的講解。
孟曉駟同志就各司局、各單位深入學習貫徹《物權法》,牢固樹立物權理念提出了四點要求。
一是要繼續深化對《物權法》的學習和理解。文化行政機關在行使公權力過程中,要充分樹立物權觀念和意識,既要維護國有資產不受侵害,又要注重和保護私人財產權。在堅持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的基礎上,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障其財產權的明確歸屬,為調動非公有制資本參與文化發展的積極性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是在制定政策的工作層面上切實貫徹好《物權法》要准確理解和全面貫徹《物權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
三是結合貫徹《物權法》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開展的法規清理工作。目前,文化部正在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要求和部署開展清理工作,要統籌考慮文化法規與《物權法》的一致性,及時廢止或修改不一致的內容。
四是要按照《物權法》的有關要求依法開展文化工作,並利用實施物權法的有利時機,在文化系統廣泛倡導學法辨是非、知法明榮辱、用法止紛爭,增強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公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