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當前位置: 首頁 > 信息發布 > 政策解讀
政策解讀
詳解《2006年音像市場整治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06-03-14 15:04 來源: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 編輯:易碩
信息來源:文化部政府門戶網站 2006-03-14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音像市場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進一步整頓和規范音像市場秩序,加大打擊侵權盜版力度,文化部決定2006年繼續深入開展以“陽光行動”為重點的音像市場整治工作,並於近日向各相關單位和部門印發了《2006年音像市場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指出,去年以來,各地按照國務院和文化部的統一部署,深入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專項行動,大力整頓和規范音像市場秩序,嚴厲打擊侵權盜版活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當前侵權盜版現象還相當普遍,違法違規進口問題較為突出,制售盜版活動規模化趨勢明顯,音像市場形勢仍然十分嚴峻。為有效遏制侵權盜版的猖獗勢頭、切實保護知識產權、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文化科技創新、保障國家文化安全,根據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精神,文化部決定於2006年深入開展以“陽光行動”為重點的音像市場整治工作。 

  《方案》共分工作目標、工作重點、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4個部分。 

  工作目標是通過開展以“陽光行動”為重點的音像市場整治工作,嚴厲打擊違法音像制品經營活動,堅決遏制侵權盜版音像制品泛濫的勢頭,最大限度地提高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場佔有率,努力為民族音像產業的發展創造公平、競爭、有序的社會文化環境。 

工作重點有4項:

  一是對非法經營活動猖獗、權利人反映強烈以及國際社會高度關注的地區進行重點整治,以北京、上海、廣東、湖北、四川為重點。 

  二是對具有較強輻射功能、擔負主要物流渠道以及具備巨大市場需求的城市進行重點監控,以廣州、天津、鄭州、武漢、成都、重慶、西安、長沙、福州和南寧為重點。 

  三是對侵權盜版實施精確打擊,從發現、查處的案件著手,追根溯源,追查侵權盜版的來源,並積極協調公安、工商、出版、版權、城管、交通運輸等部門,整合資源,形成合力,集中打擊。 

  四是努力探索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的執法模式,逐步建立網絡監控長效機制。 

  為使此項工作見成效,文化部特制定6項工作措施: 

  1.以省會城市和大中城市為重點,組織開展三次大規模的集中整治行動。一、二季度開展“陽光1號”行動,重點淨化兩會期間、“五一”前後音像市場,積極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暑假期間開展“陽光2號”行動,以清理合法批發、零售、出租店鋪經營侵權盜版音像制品為重點,維護著作權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國慶、新年期間開展“陽光3號”行動,重點保護重要國產影片的發行放映。 

  2.召開專門會議,專題研究打擊侵權盜版、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總結推廣江蘇近年來積極建設滬寧沿線正版音像制品示范區、扶持建立中藝音像批發體系、教育和感化盜版分子轉行經營正版,年均收繳違法音像制品達1000萬張(盤)以上的管理經驗,啟動長三角正版音像制品示范區建設,進一步探索音像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的長效機制。 

  3.根據全國整規辦、中宣部、文化部等《關於開展2006年“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整規辦發〔2005〕31號)精神,4月20日至26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以“保護知識產權,打擊侵權盜版”為主題的第八屆音像市場法制宣傳活動,集中宣傳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增強廣大消費者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努力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社會環境。 

  4.上半年、下半年分別舉辦兩期全國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對侵權盜版音像制品的鑒別能力和監管技能。 

  5.切實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地區和重大案件的督查督辦,採取明查暗訪與突擊檢查相結合,通過召開現場會、業主大會、地區片會以及案件督辦等形式,推動對重點地區、重點城市音像市場的整治工作。 

  6.開展《音像制品批發、零售、出租管理辦法》修訂調研工作,積極探討在新形勢下疏通音像流通渠道、促進音像產業發展、保護合法經營的新思路、新舉措。 

  《方案》最後還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具體表述如下: 

  “音像市場形勢嚴峻,要求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主動、高效務實地開展音像市場工作,與音像業界攜手共進,共渡難關。 

  1.各地尤其是被列入重點地區的省份、城市要結合當地音像市場的實際情況,擬定年度音像市場整治工作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理清當地音像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整治工作的重點部位、重點環節並分別確定3至4個重點區域,將監督管理職責逐一分解,責任到人,分工負責,加強日常巡查和突擊檢查,以點帶面,整體推進,長期保持對侵權盜版活動的高壓打擊態勢。 

  2.各地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必須將主要執法力量和執法時間用於文化市場尤其是音像市場執法工作﹔充分發揮“12318”文化市場舉報電話作用,對群眾舉報、著作權人投訴和領導批示必須迅速作出處理並及時反饋。監督檢查和市場執法必須做好現場檢查記錄,以備查驗。 

  3.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音像市場整治工作情況,對電子軟件市場、游商以及無證攤點等存在的盜版問題,要請文管辦、掃黃辦、整規辦、保知辦、綜治委等有關部門協調工商、城管、新聞出版、版權等部門及時作出處理,防止形成規模。 

  4.要繼續加強聯合執法和交叉檢查,積極探索建立由上級文化行政部門或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部門統一協調、監督和指導,抽調不同區域、市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開展集中行動,進行交叉檢查,聯合打擊侵權盜版的工作機制,集中人員、集中精力解決突出問題。 

  5.要配合音像市場整治工作的開展,通過電視、廣播、報刊和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行動成效和知識產權法規,形成共同打擊侵權盜版、保護知識產權的聲勢,努力營造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6.積極支持企業維權工作,對企業、團體和協會有關侵權盜版方面的投訴,要及時受理並按照案件辦理程序,依法作出處理,並及時給予反饋,案卷另行存檔。對於在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查獲的違法音像制品,尤其是列入《違法音像制品查繳目錄》的違法音像制品,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按季度或根據需要向上一級文化行政部門報送統計數據。 

  7.文化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各地開展音像市場整治工作的情況進行督查督辦,並通報進展情況。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來源:中國文化報/文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