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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高等院校藝術項目情況統計分析
發布時間:2016-11-03 14:11 來源:報送系統 編輯:李慶禹
信息來源:報送系統 2016-11-03

  國家藝術基金成立三年來,通過廣泛動員申報和嚴密組織評審,面向社會共受理申報15906個項目,實際立項資助2076個項目,三年平均立項率13.1%,資助資金總額約18.7億元。其中,有237所國內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職業院校以及在校教師共申報3768個項目,獲得立項資助638項,約佔3年立項資助總量的30.7%,資助資金約2.6億元,約佔3年資助資金總額的13.9%。在推動高等院校的藝術實踐、激發創作活力,推出新人上,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高等院校申報國家藝術基金項目積極顯著

  三年來,國家藝術基金始終堅持面向社會進行申報和資助的原則,打破體制、系統、行業、地域、身份的界限,具有開放性、廣泛性、多樣性的特點,無論國有和民營、事業和企業、機構和個人,隻要符合申報指南的具體條件,都可以申報。在宣傳培訓、組織動員項目申報時,也注意將高等院校、特別是藝術類高等院校,列入工作重點。在五個申報指南類別中,對能夠發揮高等院校資源優勢,符合高等院校特點和需求的“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小型劇(節)目和作品”,以及由藝術家個人申報的“美術創作項目”、“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給予重點提示和解讀培訓。

  2014、2015、2016年,高等院校申報國家藝術基金項目數量分別為246項、1104項和2418項,三年項目申報量增長10倍多,成為申報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的重要力量。

 

  2014、2015、2016年,高等院校獲得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項目數量為33項、232項和373項,相應也增長了10倍多,佔國家藝術基金三年資助項目總量的30.7%,申報項目和立項項目的比例為13.4%、21%、15.4%,每年的立項率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近三個百分點,反映出高等院校申報國家藝術基金在項目策劃、前期准備、材料組織、參加答辯等方面有一定優勢。三年來,獲得國家藝術基金資助資金為2937.9萬元、1.2億元和1.1億元,佔國家藝術基金三年資助資金總量的13.9%。

 

  三年來,高等院校共獲得國家藝術基金立項資助638個項目。其中,“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273項,“美術創作資助項目”128項,“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94項,“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中的“小型劇(節)目和作品”68項,“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32項,“藝術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43項。總體來看,“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美術創作資助項目”和“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佔比較高。

 

  二、對高等院校項目的資助取得了綜合效益

  針對不同項目的類型和特點,藝術基金規定的實施周期為1-2年,目前,由高等院校承擔的33項2014年度資助項目已經完成,232項2015年度資助項目正在實施中,多數接近收尾階段,這兩個年度資助項目的成果開始顯現,373項2016年度資助項目實施工作將於今、明年陸續展開,部分項目成果也初露端倪。從項目實施情況看,由高等院校承擔的項目管理比較規范,材料相對完整,絕大多數都能夠按計劃實施。隨著這些項目的實施,藝術基金對高等院校項目的資助發揮出了綜合效益。

  一是激活了高等院校潛在的舞台藝術創作資源。藝術基金的資助打開了高等院校參與藝術實踐的通道,激活了高等院校潛在的藝術創作資源。在藝術基金的資助下,高等院校組織了包括歌劇、舞劇、話劇、音樂劇、兒童劇、地方戲曲和交響樂、民族管弦樂等藝術形式在內的32部大型舞台劇作品創作,一些高等院校是多年來第一次在國家藝術基金的資助下得以創作大型舞台藝術劇目。其中,北京大學藝術學院的小劇場話劇《早安,媽媽》和音樂劇《元培校長》、山東藝術學院的歌劇《檀香刑》、吉林藝術學院的小劇場話劇《南門客棧》、南昌大學贛劇文化藝術中心的贛劇《紅珠記》、河北傳媒學院的兒童劇《小兵張嘎》等作品在校園內外都產生了較好的反響。

  二是推動了高等院校藝術資源與社會共享。三年來,藝術基金資助了43項由高等院校策劃、實施的演出、展覽活動。其中,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的《從洛桑到北京:第九屆國際纖維藝術雙年展》和《列奧那多﹒達﹒芬奇:歷史與未來的對話》、中央美術學院的《歡樂春節——藝術中國匯:紐約系列推廣活動》、中國美術學院的《作為啟蒙的設計:中國國際設計博物館包豪斯藏品展》、中國藝術研究院的《中國福建木偶戲在亞太地區的傳播交流推廣》、山東藝術學院的《新沂蒙:美術作品展》、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面具藝術展》、南京藝術學院《心智與圖式:意象江南系列繪畫作品巡回聯展》、廣西藝術學院的《美麗的南方——漓江畫派中國行》、浙江音樂學院的《“八秒之聲”合唱團巡演》、山西藝術職業學院華晉舞劇團的《舞劇<一把酸棗><粉墨春秋>巡演》、山西戲劇職業學院華夏之根藝術團的《“三區”中國夢——<解放>萬裡行》和《歷史的足跡——革命歷史劇目老區行》、曲靖師范學院的《絲路華彩:西南少數民族水彩藝術展》等項目,社會效益突出。

  三是發揮了高等院校在藝術領域的科研優勢。三年來,藝術基金資助了94項由高等院校策劃、實施的藝術人才培養項目,培養藝術人才約3000人次。其中,中央音樂學院的《青年合唱指揮人才培養》和《音樂評論人才培養》、北京大學的《文藝評論人才培養》、中國戲曲學院的《戲曲評論人才培養》、中國傳媒大學的《動漫企業管理人才培養》、同濟大學的《歷史文化名鎮創意規劃設計工作營》、西安美術學院的《關中傳統民居聚落保護性創新規劃設計研究》、吉林藝術學院的《長白山地域文化下的纖維藝術人才培養》、天津音樂學院的《手風琴藝術民族化推廣人才培養》、廣西藝術學院的《壯族民歌藝術人才文化培養》、西北師范大學的《西北地區舞蹈藝術人才培養》、新疆師范大學的《多民族地區樂舞藝術評論人才培養》、山西藝術職業學院華晉舞劇團的《舞劇<一把酸棗>青年表演人才培養》、天津藝術職業學院的《京劇尚派藝術人才培養》等項目,面向藝術發展“主戰場”,體現高層次、小批量、名師高徒、注重實踐的特點,取得了良好的培養效果。

  三、高等院校獲資助項目的類型分布和優勢潛力

  高等院校的主業和優勢,體現在高等教育和學術研究上,相關資源與條件、目標與能力和組織結構,也主要圍繞教學和科研來配備、架構。

  國家藝術基金的資助特點,主要是資助藝術創作和藝術活動,具有實踐性特點。以往高等院校獲得國家級政府基金資助,主要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缺乏資助藝術創作、實踐活動的政府基金支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主要資助學術研究,包括藝術學科的學術研究。國家藝術基金的設立和面向社會資助的特點,為高等藝術院校、特別是藝術類高等院校開展藝術實踐提供了新契機、新平台,激發了高等院校開展藝術實踐的活力和潛力。

  國家藝術基金根據我國的藝術管理體制、歷史文化傳統、藝術發展實際和藝術實踐的規律和特點,制定了五個申報指南:分別為“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藝術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指南”、“美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和“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指南”,資助范圍包括除影視、文學之外的十幾個大的藝術門類和80多個小類。在這五個申報指南中,客觀上,由於高等院校的功能、目標、資源條件、組織結構和人員特點,其申報能力、優勢、潛力是有差異的。具體到每個院校的實際情況和對國家藝術基金的認識、理解、申報的組織動員等方面,也有差異。

  總體上,在國家藝術基金的五個申報指南中,“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美術創作資助項目”,其申報和實施的主體均為藝術家個人。這兩個項目類型,對相關資源和組織結構的依賴相對較輕,高等院校、特別是藝術類高等院校人才富集,有創作經驗和水平的青年藝術教師和美術家較多,因而在這兩類申報指南中,具有相當的申報優勢和實施優勢。“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的申報主體為機構,這類項目所需的資源條件與高等院校的資源條件有一定匹配度,高等院校、特別是藝術類高等院校申報和實施這類項目具有一定優勢。三年來,高等院校申報和獲得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的類型、數量、佔比統計,說明了這一情況。

  在國家藝術基金申報指南中,“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涉及兩個項目類別:“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和“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申報主體均為機構。其中,“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對申報主體的資源條件要求較高。在影視藝術出現以前,“大型舞台劇和作品”在各種藝術樣式中,是最為典型的綜合藝術,劇目創作組織過程復雜,所需的專業創作、表演人員較多,往往需要長年在藝術實踐一線的編劇、導演(編導)、音樂、表演、舞台美術等多方面人才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不言而喻,申報這類項目,專門從事舞台藝術創作和表演的專業藝術院團更具優勢。“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相比於“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雖然也有綜合藝術的特點,也需機構才能申報,但對機構的資源條件和組織功能要求相對寬鬆。三年來,高等院校獲得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為32項,“小型劇(節)目和作品”為68項。從指南條件和高等院校、特別是藝術類高等院校的資源情況分析評估,高等院校、特別是藝術類高等院校獲得資助的“小型劇(節)目和作品”雖有一定數量,但仍將具有較大潛力和前景,申報能力有待釋放。

  三年來,在“藝術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上,高等院校獲得43項資助。“藝術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旨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上整合優質藝術內容,推動藝術與社會、藝術和生活、藝術和大眾相融合。客觀上,高等院校的主業和優勢是教育和科研,成果積累多在教學和科研上。高等院校整合優質藝術資源的能力和向外部傳播交流推廣的能力有待增強。

  隨著高等院校自有美術館、博物館、藝術院團、禮堂劇場的不斷增加,和不斷吸納藝術實踐一線的人員充實教師隊伍趨勢,高等院校的藝術創作和實踐能力將進一步增強,申報和獲得國家藝術基金項目的能力也將進一步增強。

  在藝術基金資助項目中,高等院校項目數量佔比較高而資金佔比較低,與資助項目多為“美術創作項目”和“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等資助金額較低的個人項目數量較多有關。特別是在專門針對40歲以下青年藝術家設立的“青年藝術人才創作項目”中,高等院校的優勢明顯。國家藝術基金三年共資助了527位青年藝術家,其中273位青年藝術家來自高等院校,佔資助人數總量的51.8%。2016年,國家藝術基金新增了面向藝術家個人的“美術創作資助項目”,共立項資助188項,其中高等院校獲得資助128項,佔比68.1%,起到了發現人才、激勵創作的作用,優化了高等院校藝術人才、特別是創作實踐型人才成長的通道和生態。

  高等院校申報和實施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的情況表明,高等院校、特別是藝術類高等院校,是推動藝術繁榮、開展藝術實踐的重要力量,是有待進一步開掘的藝術資源的“富礦”。2016年4月,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發布了第四輪學科評估指標體系,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被納入指標體系,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被列為評估高等院校研究創作水平的重要指標。

  四、高等院校申報和實施項目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是一些學校重視不夠、認識不足、工作不平衡。一些有條件和實力的高等院校、包括藝術類高等院校沒動起來,處在自發狀況,缺乏組織動員,缺乏對國家藝術基金制度程序、申報指南和自身優勢特色的分析研究。

  二是需要完善實施項目的條件、環境、內部規定和激勵措施。無論個人項目,還是機構項目,在項目實施時均需一定的實施環境和資源條件。個別院校對個人項目不管、不問、不認,不列入科研成果考核,不承認國家藝術基金資助項目是國家級項目﹔對由機構實施的項目,簡單套用課題經費的管理模式,客觀上項目負責人很難由個人先行墊付較大數額項目開支,造成項目實施困難﹔項目實施中缺乏學校層面的組織協調、配套經費、資源整合和激勵措施。

  三是亟需強化外向型能力。策劃、申報項目時應更加注意瞄准國家所需、社會所需、人民所需,突破自給自足的內循環,參與文化藝術大發展﹔實施項目時應打破校園界線,積極整合實施項目所需的校內外資源和力量,面向社會,開展活動,檢驗成果。高等院校申報和實施國家藝術基金項目,要更加注意對照五個申報指南的指向、條件,分析自身特色、優勢和資源,制定規劃,強化協作,申報一批、准備一批、創意策劃一批,減少項目申報的盲目性。(來源:國家藝術基金)